狼情

1100字
主题:救赎、守诺、野性、生死、记忆、回响

一场大雪过后,群山仿佛还在沉睡,风夹杂着雪粒翻卷,目之所及,一片苍茫。

吱……一扇几乎被积雪掩埋的木门打开了,狗娃走出来,他的眼里闪烁着兴奋的目光,系好皮袄上的带子,戴好狗皮帽,他开心地在雪地上跳着,跑着,打着滚……空旷的场地上,回荡着爽朗的笑声。

突然雪地里一串奇怪的脚印引起了狗娃的主意,他环视四周除了大山,只有他自己。他一路战战兢兢地走过去,紫红的脸蛋沁着几滴汗珠。

远远的,一团黑影在蠕动,顺着脚印走过去,雪地里倾倒的大树下蜷缩着一个小生灵,狗娃悄悄接近它,那小家伙奄奄一息,可虚弱的目光中仍透着犀利与野性。啊,是狼!一个还不满月的狼崽子被大树压着动弹不得。狗娃的心跳骤然加快,几乎要不能呼吸,在父辈的口中关于狼的可怕传说令狗娃刻骨铭心,他下意识的拔除腰间的匕首,注视着面前的狼崽子,他扬起了手臂。这时狼的眼里隐隐投来一束哀求的目光,全身都在不住的颤抖,嘴里低低的哀鸣。狗娃心软了,他咬了咬牙,用匕首砍断了些许树枝,使出了力气将树掀了一条缝,拽出了狼崽受伤的后腿,擦了擦手上的血迹,转身便走。没几步,又回过头,此时,狼崽已经紧闭双眼。狗娃站立片刻,回过身,抱起狼崽朝木屋走去。

很快狼崽长大了,狗娃决定放它回山。这一天狗娃抱着狼崽走到密林中,“走吧,狼崽,快走!”狗娃一边说着一边推搡,狼崽夹着尾巴,头也不会的跑了。狗娃的眼里满含泪水。

呼呼……北风呼号,狗娃一手拖着刚打得几只野兔一手紧握着____,急匆匆地走在山路上。望着坠落的夕阳,他的心里越发着急,尽管独自打猎已有两年的时间,面对恶劣的环境他一有些经验,不过,下午,年少气盛的他还是为了追踪几只肥兔子耽误了太多的时间。

噌噌,从半山腰窜出两条狼来,嗷……,望着它们贪婪的目光,狗娃握着____的手心满是汗水,这个时节的狼最不好对付了。啪啪,狗娃的枪此时已无法发挥作用,依靠着锋利的匕首与两条狼周旋了片刻,狗娃的右腿与肩膀都已受了伤,两匹狼与他对峙着,望着殷红的血液,狼的眼里泛着红光。

嗷!从山上又跑来一匹狼,狗娃的心仿佛掉进了冰窟窿,几乎起了放弃的念头。盯着第三只狼,狗娃的眼睛有些模糊,而狼的目光看起来是那样熟悉,难道是……狼崽!狗娃惊诧不已,五年了,它会认出我来吗?带着疑问狗娃无力的倒下了……

三匹狼的目光在空气中对峙了几秒,一场血战开始了。血溅四处,殷红了白雪,洒下了点点梅花。

天破晓了,狗娃渐渐苏醒,不远处是那两匹狼僵硬的尸体,而他的身旁狼崽的身体轻轻的抽搐着,一双眼睛渐渐暗淡。“狼崽”狗娃挣扎着将狼崽搂在怀里,可狼崽的目光已经浑浊,失去了最后的气息。

太阳升起,照射着这片茫茫雪域,猩红的大地,“狼崽……”狗娃的喊声在山谷中久久回荡……

精选读者点评

雪地里的脚印、狼崽闭眼的刹那、最后那声“狼崽”,你把人心和狼性写得又冷又烫,真好。

初一作文

2150字
主题:教育公平、寒门志气、家庭担当、青春奋斗、乡土记忆

楔子:

湖地塘,是一个穷苦的村子。里面有才华有权势的人不多,因为辍学的关系。有钱的也不多。因此湖地塘的大人们大多数都供不起孩子们上中学,尽管有些孩子学习很争气,获得的奖学金也不少,但是要是用来读中学,顶多就抵得了中学的两个学期的伙食费,要是父母要子女们中途辍学,孩子们也是白读了那两个学期。更别说生活费了。可是,就是在这个穷苦的村子,却出来了一个才华极好的人——胡崖。父母的辛苦却换来了他们最后的悲剧

第一章:

“孩子他爹,这要是咱们崖儿上不了高中怎么办?就让这种人才埋没在咱们这个破烂的村儿里吗?且不说他的才华,还有他小学苦学了那么多年。中途辍学不会伤他的心吗?被同学瞧不起咋办?他自暴自弃咋办呐?咱就一个儿子,要是,要是……”这个说话的女人已经哽咽了。

“诶,不是我不想啊,只是咱们家条件太差,要不让儿子再复读一年,我加倍工作行不行?要不你也兼职几份工作。中不中?”这个一脸黝黑男人摇摇头,显然他的脸上的黝黑是太阳晒的,必是干苦力的。

“胡明啊,胡崖他爹啊,咱们就这命啊,但是,儿子已经读得太晚了,再复读一年,怕是会被人瞧不起。一个初中就上三年,他才初三啊,但是崖儿就已经十七岁了,咱们拼死拼活也赚不了多少啊。”

“别介,还是让孩子好好读下去,咱们就是拼死拼活也要让儿子读下去!”这个干苦力的男人看来是立意已决,用劲拧断了手里的烟,眉头紧皱着,看来,他是一定要儿子读下去了。

“真的?”红英似乎不太相信,“那你要不要儿子复读?”虽然知道自己会受苦,但是想到儿子能读上理想的高中,自己也是愿意的。

“咱们缺钱,但咱们不缺骨气!不复读!”不复读,是胡明最后的决定。也是胡崖的福音。

随着一声“吱呀”声,木门被推开了。出现的是胡明的儿子:胡崖,只看见他手中握着一张白纸,用红丝带卷着。接着就是胡明反应不过来的拥抱。

“爹!我考上了!我考上了!我考上一中学校了!”胡崖一脸兴奋。但是父母脸上出现的确实敷衍的笑容,胡崖摸摸头疑惑的问:“爸妈,我考上了你们想要我考上的学校为什么你们不高兴?!”

胡明一声长叹,深邃的眼睛似乎看不到底,有着忧伤,亦有着难以看出来的喜悦,最后还是对胡崖坦白了一切。

……

“爸妈,如果真的是供不起我上一中就是上个普通高中也行,你们决定让我上高中我已经很感激了。生活费我自己挣,学费的话,我也尽量在暑假多赚点钱给你们摊些,放心吧,就算是上个普通高中,我也一样能出色!”胡崖尽力想让父母少受一些苦,但却被拒绝了。

“儿呀,你要是勤工俭学成绩下来了怎么办?学费生活费不用你操心,咱们好好赚,早晚打几份工,真的,父母不累!”红英忍不住对儿子说。但是胡崖知道啊,为了让胡崖读上初中,父母已经受尽白眼不说,父亲为了能让自己穿好,一天打三份工。却也只能补贴家用多那么几百,母亲也是给别人织毛衣,一件才几十块哟?就算织一个月去除成本也只能赚四五百,对于“天价”的初中学费,父母也是找这个借钱,找那个借钱,父母哪有生活费?连母亲衣橱里那件稍微好点的毛衣和棉袄也是母亲出嫁时候奶奶送的嫁妆。那时候没钱,父亲就是牵着母亲的手回了他们的家,母亲的婚纱也只是一块长的有点白纱的长白布。父亲接母亲回到自己的家的时候也没有什么车子轿子什么的,就是一辆自行车,胡崖想来觉得也够磕碜的。

最后妥协了。胡崖的生活费和学费还是父母坚决要出的,胡崖没想太多,但还是在暑假的时候找了两份工作。餐厅服务员:薪水不高,两个月才二千七百,不过加上投稿子的钱胡崖看来还是很多的,父母不是知识分子,只能做苦力,都是小学文化,胡崖是知识分子,便干起了投稿的工作,钱挺多,不过要脑子!

胡崖投的小说《战马》粉丝居多,而他本人却不知道,就一直默默的码字,编辑贪便宜,不告诉胡崖实情,胡崖于是就这么一直投。转到利润最多的其实是那个编辑。

两个月过后,胡崖就赚足了六千多,他也没想到自己能赚这么多,就把投稿作为副业,主业是学习。

带着欢喜与兴奋,胡崖跨入了龙阳高中。龙阳高中虽然地方不大,但是对于湖地中学来说还算大的学校。教学质量也行,考个中等大学没什么问题,但是除了认真以外就还要勤奋了。

“妈,算了吧,就送到这里吧,你要是不回家,爸又该担心了。”胡崖迫不及待的想要离开唠叨的父母自己好好参观参观这个“大学校”。刚交完学费,胡崖就奔向了宿舍。“吱呀”一声,胡崖打开了303寝室的门,这个小寝室人不多,就四个。不过都算是个富二代。当然是针对湖地塘的经济条件来说,那三个人经济已经完全胜过了胡崖,这三个人的性子还算可以,就是其中一个阳林特别喜欢羞辱人。其他两个学习成绩拔尖,但是经济实力却不如阳林。却也胜过了胡崖。

“呵呵,这是什么年代的箱子?还土色的呢?六十年代的箱子吧?这也敢拿出来?还有锁?配不配钥匙的啊?不怕被龙阳人嘲笑吗?哈哈哈哈!”阳林的嘲笑并不让胡崖想揍胡崖一拳。因为这是事实。胡崖也不想一进学校就被嘲笑,于是忍住了,继续将自己的行礼放进衣橱。

“哟呵!性子还挺牛逼的,敢不理老子,信不信老子这就办了你。”他气盛,胡崖没有反驳,只是回过头说了一句:“我只想读完高中,考个好大学,去娶个好老婆,生个好孩子,将父母接到城市去住,让他们享享清福。”说完胡崖又继续低头整理衣服,这性子倒是挑起了阳林的兴趣,但是阳林的兴趣并不是打胡崖而是和他做朋友。因为他觉得胡崖还算有志气,因为初生牛犊不怕虎。

于是,胡崖就真真正正的开始了他的高中生活。

精选读者点评

胡崖攥着红丝带卷的录取通知书冲进门那刻,我眼眶热了,手心汗都浸透纸背了吧?写得真有劲儿!倒是“黝黑男人摇摇头”后面接“必是干苦力的”,像突然插进一句说明书,喘口气再写多好。

痂第四回

2400字
主题:遗忘、守护、执念、生死、道别、记忆

时间即将迈入四月中旬,山上的初桃已经败落,反倒是洁白的梨花开得正盛。珠眉拿着竹拍清理被褥,她的身体恢复得很不错,这都要归功于酊时每天帮她熬煮的汤药。那汤药是青豆绿色,中间还泛着点赤红,虽然喝起来发苦,但功效显著。只不过这些日子,珠眉觉得自己的记忆又有些混乱起来,不知道是不是药的副作用,她望着出云,也想不起当初交往的细节了。

屋顶上的碎瓦坠落下来时,珠眉正巧经过屋檐边,酊时比出云还要更快一步,从内厅冲了出来。他一把将女生塞进自己的怀抱里,重重地摔在了长廊上,被瓦片割伤的大腿,很快涌处鲜红的血液。

珠眉慌慌张张地找药盒,急出一身汗,却在转身时不小心打碎了茶壶。

“我没事,小伤啊。”酊时从背后按住她的双肩,沉稳的开口,“我去趟枝生家,让她帮我治疗,你记得把药喝了。”

“出云。”他对珠眉交代完,又转身喊出云,“你来把此片收拾一下吧,珠眉可能会划到手。”

明明血已经染透了浅灰色的薄裤,酊时鸽子灰的眼瞳里还是没有透露丝毫慌张,他尽量轻松的迈出脚步,不想让身后的人担心。

“很痛吧?”枝生将绷带缠紧时,酊时一直紧咬着牙,整张脸都纠在一起。

“还行。”他自我安慰似的点了点头,下一秒又痛得闭紧双眼。

“你自己是医生,为何来找我包扎?”

“因为有事问你啊。”酊时没绕弯子,直接开口道,“你前两天,和我一起吃饭时,对我施术探测了我的过去吧。”

“你……发现了?”枝生觉得酊时并非单纯为了行途鱼而来,所以偷偷窥视了他的过去。“为什么当初不问我?”

“我在等你问我啊。”酊时依然痛得龇牙咧嘴,声音却有些严肃,“你想知道什么?”

“你认识珠眉吧。”枝生也没隐瞒,把探到的过去都问了出来,“不仅是珠眉,也认识出云吧。因为你,是当时军队的跟队军医。”

酊时浅笑一下,双眼有些失神,似乎陷入了回忆:“我从十三岁开始,跟着父亲学医,我父亲也是个束医。作为束医,其实只要精通灵力的掌握,也能活得很不错。但我却一直兼修医学的专业知识,因为我是真的想成为医生。”

“是为了珠眉吧?”

“珠眉住在我家隔壁,是邻居家的姐姐,但我们从小非常要好。”酊时这么说着,表情更温柔了一些,“大概整个童年,都是和珠眉一起度过的。但她十五岁时,被出云将军选走了,我还记得她坐在马上惶恐的表情,似乎是在向我求救。”

枝生将绷带粘好,又将黄色的药水收入小箱里,抬头说:“所以你就在十七岁时,成为了最年轻有为的医师,当起了出云军队的军医?”

酊时没了动作,语气黯淡下来:“出云自然愿意要我,一个优秀的束医在军队,科室会带来巨大好处的。”他用手抵住额头,是哭笑不得的语调,“珠眉见到我很开心,大概是觉得,自己一起长大的弟弟有了出息,可以和他未来的丈夫并肩作战,很不错吧。”

“我的初衷,是去保护她,然后有一天带她回乡。”酊时轻轻舒出一口气,“但似乎不用了,她是真的爱上那位将军了,而且一直以来,也只是喊我弟弟而已。”

“如果不是你,出云不会打赢那么多仗。”枝生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安慰这个少年,但她觉得有些发闷,“每次出征前,你都帮他预测对方的出兵,帮他排兵布阵吧。”

“你呢,为什么要这么帮珠眉,大老远的喊我来?”

“我儿子曾收到将军的照顾,我欠他一个人情,所以要替他……”

枝生的话才答到一半,鲜血又从酊时的大腿里渗出来,似乎比上次更加汹涌。:“看来割得很深呢,其实你不用保护她也可以吧,就算珠眉受伤,也是可以自己回复的啊。”她重新打开药箱,从里面取出玻璃瓶。

“是啊,就算被砸的头破血流,珠眉也可以很快复原。”酊时望着自己的伤口,句子里带了些自嘲,“因为她已经死了啊。”

“但那样,很可能会让她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亡了。”少年觉得眼眶烧的发热,他不自觉地炸了眨眼,连鼻子也突然塞住,“我只想,好好送她走。”

浓重低沉的嗓音,倏地降下声去,最后只剩下空荡荡的气音。珠眉在得知出云的死讯后,一病不起,大约半年后就过世了。酊时在她生病时,曾来探望过一次,但对方已经不再开口说话,也不愿接受治疗。他死了心,也就远离了这片土地,一个人回到了束医馆。

枝生原本打算帮珠眉超度,却不料对方的灵魂闯入迷途,一年后才回到这里。那时珠眉的亡灵,只记得零碎的往事,并且已经遗忘自己死亡的事实。像这样的亡灵,一旦想起自己已经死亡,灵魂就会化为尘埃,无__回。这样的情况,就必须引渡,他们在踏入引渡川的那一刹那,便会想起自己过去的事,也就是跟着河水,走向另一个世界。

尽管镇上就有条可以引渡的草芥川,但枝生却拿不准,自己的灵力是否能顺利帮助珠眉引渡。她先利用灵力,模糊了她的记忆,让她的亡灵暂且在镇子上生活。因为担心珠眉看见熟悉的景物,就会想起过去的事,枝生骗她说镇上的人由于出云战败的原因,都疏远了她。而事实上,出云虽然死在了战场上,却指导军队打了胜仗,是镇子上的英雄。

原本以为日子可以暂时维持一段时间,谁知道珠眉却突然吞下了泪珀,后来听酊时解释,枝生才了解到,泪珀是只有死人和拥有灵眼的人,才能看见的东西。酊时就拥有一双灵眼,他平日架着的眼镜,就是为了遮挡那双眼,让他看见现实的世界。

枝生通过酊时,弄清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却又对酊时起了好奇心。这个少年早在来之前,就通过书信安顿好住房,留下陪在珠眉身边照顾她,明明对方只是个灵魂,他却真的下厨熬药,做得无微不至。如果只是普通应求救前往的医生,应该不会做到这个地步。于是她偷偷窥探酊时的内心,发现了他的过去。

到现在,酊时已经有些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喜欢珠眉,还是习惯性地想要待在她身边了。毕竟两人间,就只有姐弟的情分而已,他在来之前,也曾担心过,珠眉看见自己这张熟悉的脸孔,会不会想起些什么,会不会让她意识到自己曾大病一场。

但就连这忧虑都是让人奢侈的,珠眉什么都没记起来,她的脑子里只有出云。

以出云模样存在的泪珀,正在一点点的吞噬珠眉的亡灵,酊时给珠眉喂得药,也只是稳住她的心绪而已。他将泪珀的目标引到自己身上,分自己的灵气给它,叫它不要再碰她一分一毫。

绝对不能让她就这么消失,一定要让她平安去往那个世界,这是最后的道别。

初一:李妍婕

精选读者点评

这梨花写得真干净!青豆绿的汤药、鸽子灰的眼瞳,颜色都活了。珠眉打翻茶壶那下,我手心都出汗了,你把“慌”字藏在动作里,比直接写“她很慌”高明多啦!

爵之怒

600字
主题:身份谜题、生死边界、兄弟羁绊、悬疑启程、超现实觉醒

第一章:我叫张楠

在一个小巷里……

“放开我弟弟!你敢动他?我跟你没完!”一个小伙子被一个光头的黑社会用手压倒在地,冷冷地盯着一个刀疤男,刀疤男正把这个小伙子的弟弟掐在墙上手拿着一把刀架在他脖子上。

“哥!你赶紧跑啊……别管我!”小伙子的弟弟喊道。

小伙子听了一愣,咆哮道:“你说什么?让我自己跑?不行!绝对不可能!”一怒之下翻过身一拳打中那个光头肚子上,光头痛地退了几步,坐在地上打滚。

“你别过来啊!不然我就杀了他!”刀疤男惊慌的退了几步把刀更逼近了小伙子弟弟的脖子,已经有点出血了。

“放开他!!!”小伙子眼睛里充满了血丝,如同一头愤怒的疯狮子,一拳向着刀疤男轰过去。刀疤男手一抖,刀子一歪,鲜血喷了他一脸,小伙子的弟弟的眼睛里失去了光彩,变成了灰色,刀疤男吓得让下了刀,大叫到:“啊!我杀人了!我杀人了!!”疯的一样冲出了小巷,街道的路人用惊奇的眼神看着他离去。

小伙子傻了,叫道:“弟弟?……”

小伙子的弟弟卧倒在地没有回答他鲜血不断的从脖子里喷出来……

本来以为他会冲过去扑向他弟弟,没想到,小伙子拔腿就跑,嘴角露出了_笑,令人毛骨悚然。

小伙子带着伤痕血迹离开了,那位小伙子的弟弟,靠在墙上,静悄悄的,没人发现他,也没有人找过他……突然,张楠的血迹流到一边,渐渐地形成一个血漩涡,里面叹出一个生生的声音:“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告诉我好吗?”让人想不到的事,小伙子的弟弟竟然开口说道:“我叫张楠……”

待续……

福建厦门思明区槟榔中学初一:guai747579542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嘴角露出_笑”的留白太狠了!后半段血漩涡 声音的魔幻转场,和前面写实打斗撞出奇异张力,初中生敢这么破格,真行!客观来说“血迹流成漩涡”稍显突兀,试试让墙缝、砖纹、雨痕先悄悄铺垫点异样吧!

神选者

2700字
主题:救赎、孤独、尊严、微光、记忆、逆转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

7月的北京被严重的热岛效应笼罩着,四处的高楼大厦全是反光的玻璃,全是光污染,即使是

那些能坐在办公室边办公边享受空调的人来说,只是看着窗外几乎被高温扭曲的空气,看着那滚滚

热浪,也会心生躁意,觉得自己就待在外边一样。

在朝阳区的旧城巷道,四通八达,纵横交织。有一个削瘦的身躯在其中徘徊。只是穿着件

又破又脏的旧短袖和一条处处磨破处处泥土污_的长裤。背上背着个大麻布,里面全是瓶瓶罐罐,

四处摇晃惹得乒乓响。

这人始终弯腰低头找垃圾,只能看到那布满汗渍和污_凝成一团的脖子,和一头乱蓬蓬的头发

,也是肮脏无比。他一会到这户人家的垃圾翻翻,一会到那个地方的垃圾堆找找。

时间过得很快,白天慢慢结束,渐渐到了黄昏。

他在一个垃圾堆里,他找着了一对黑色的鞋子,只是鞋边破了道口,还有很脏。他起身来,仰

起头。这时我们才看到了他的脸:与头发一般的黑,汗水从头上低落,划过脸庞,溶解了上面隐藏

在面缝中的污_,然后一团不知是汗水还是污水从上滑落,一些冷却后又凝结成一个更大的污垢团

,令人发指。

因为营养不良,一顿饱一顿饥,所以脸上腮帮子深深地陷了进去,肉也少到吝啬。一双眼睛,

不显太大,又不显太小。长宽高刚刚好,眼白白得纯净,瞳孔黑得深邃,毫无杂质。配合着他的其

他部位,让人感觉到了很不协调,很鲜明的对比。眼神微眯着,望向巷子的深处。

这个人,就是叶天。

从记事开始,他就开始了流浪的生活。不知道走了多少地方,两年前来到了北京。现年18岁,

奇怪的是,他不记得他10岁前的事,却知道自己记事开始时是10岁,飘飘荡荡了8年,算得上老牌

流浪者了。

叶天拿鞋子比尔比自己的脚后,发现挺合脚。

慢慢西沉的落日懒懒的,缓慢地看着地上的一切,仿佛这成了太阳一天的趣事,今天北京的黄

昏很美,一片金碧辉煌洒向大地,让叶天也镀了一身金衣。“真美的黄昏……”,叶天的声音并没

有像其他流浪者一样沙哑,反而很清脆冷清,比一般人更清晰一些,这是很奇怪的事情。他把鞋子

丢进他的大麻袋中。又轻车熟谷地在一般人高空俯瞰都头晕的朝阳区旧城巷区中穿梭,在一阵兜弯

拐角后,叶天来到了巷道的东方外围的中间。只见一个不大的空旷地方堆着很多废品,有水瓶,废

铁,易拉罐,纸皮等。在一些锈迹斑斑的铁护栏上,有处广告,但因为酸雨腐蚀和尘土掩盖,字迹

也不清晰了:老吴废品站。

叶天推开铁门进入到了其中。这废品站后面有几间平房,在房子外边有个光头老头坐在一个小

木凳上,脸上皱纹遍布,有的还夹着污垢,光头也皱巴巴的毫无光泽,有些白胡子,两眼也小得快

看不见,深深地眼袋耷拉在下。左手夹着个旧烟斗,身上披着套旧衬衣,老破脏的裤子,这只是个

生活清苦的普通老人。叶天打了声招呼

“吴爷爷,我回来了。”

听到叶天的声音,那个叫吴爷爷的老头抬起头,看到叶天,立刻笑了起来,皱纹立即舒展开来

,并发出阵阵轻咳嗽

“叶天啊,回来啦,今天顺不顺利啊。”吴爷爷的沙哑的声音透着亲切和关怀。

“很顺利,我还捡到一双鞋子呢。”叶天嘴角淡勾了一条弧线,眼神很柔和。

吴爷爷,本名吴朗,人如其名,是个开朗的小老头不过现在只是一个70多岁的孤寡老人,在十

年前其实还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儿子名为吴志远,有稳定的收入,娶了个善于家政,温柔体贴的妻

子,老人还子孙满堂,有一个孙女。那时是吴爷爷一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这个回收站只是他不

想拖累儿子,自己寻思自己赚钱养活自己。来这一切将维持到吴爷爷的最后人生,有一次,他儿子

准备打上全家一起去旅游时,吴爷爷因为当时身体不好,没有陪同。不幸的是,他儿子在驾车的途

中发生了意外。

当时高速路下雨天路滑,视野极其模糊,他儿子前面的运货车突然打滑,他儿子的车来不及减

速撞了上去,然后后面又有辆大巴又撞上去,当时交警看到的是他儿子的车直接挤压成一个方块了

,人不可能存活,挤成肉泥了。

吴爷爷听到这消息真是晴空霹雳,本来开朗无比的吴爷爷瞬间毫无生气,都要失去了生存的意

义,头发一夜间掉光,一度想自杀。

直到遇到叶天那天,他刚到北京没多天,那年16岁,一样背着个大麻袋,推开铁门,把废品堆

在吴爷爷的面前,亲切地说:“大爷爷,卖吗?”吴爷爷看着叶天那眼睛,仿佛看到了当年的儿子

,一样那么亲切。吴大爷当时忍不住热泪盈眶,这让吴大爷继续了他的生活,每天看着叶天来这回

收废品,总觉得是自己的儿子来看自己,心中的悲痛因为幻想渐渐消退,吴大爷已经将生命寄托给

了叶天,

叶天对此感到百感交集,感到很抱歉,因为他只是个无根之人,不能给吴大爷什么。叶天只是

努力改变,却又不想伤害吴大爷的心,这也是他近几年没有离开北京的原因……

吴爷爷粗略地数了数叶天捡来的破烂,说,“辛苦叶天了,一共50块。”吴爷爷亲切地说。

叶天急了,因为这是吴爷爷故意的,他自己数过了,这些东西才值30多块,而吴爷爷多给的20

多块,占据了吴爷爷一天回收垃圾赚来的钱的三分之一。目的是为了让叶天过好点。

“吴爷爷,这可不行,我才一共2……”

“不用说了孩子,这钱你收下吧,这些天天气热得很,你还年轻,别太伤着身体了,拿着钱,

补补身子,志远……”

吴爷爷语言中的关切让叶天很是感动,但最后那句话同时也让他感到深深的无力,吴爷爷经常

幻想着他是他的儿子,这令他为吴爷爷感到难过。

“这就是我吗……”

叶天攥紧了手中的钱,一个只能让人救助的人,一个不能帮助身边的人,

叶天的双眸中,充斥着不甘,充斥着不屈。

※※※

叶天到附近的一个小卖部,买了瓶矿泉水和饼干。又进入到了星罗棋布的大城小巷之中。又是

一阵左弯右拐,来到了条狭小的幽巷之中,这里不干燥不潮湿,也不太闷热,晚上因为小而能暖和

点,叶天也捡到了被子和枕头,地头刚刚好。这里原本有几家住户的,条件好了,都搬走了,留下

的只有荒草和满尘沧桑。

这时的黄昏斜斜地照射着,落在叶天坐在的位置,形成了个很美的区域照明,叶天伸手,阳光

倒映着叶天那纤细的右手。看着光慢慢从手中移动,慢慢消逝,叶天不禁感觉岁月如梭、光阴荏苒

,人间万物是沧桑。多少年的流浪,他来过很多大城市,也见识过很多大广场和的大街小巷,

很能体会到什么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世面他看多了,现在心境磨得平滑圆润,古井不波。

当斜阳移动到他眼部时,叶天被昏黄晃了下眼,在一片金辉中,他看到了脚边浮着两样东西。

浮着?

叶天十分惊讶,这两样东西是悬浮着他的脚边,一个发着柔和白光,一个发出深沉的灰光。

而且与叶天相距的距离刚刚好,两者也已也难为中轴线,位置长度等等都恰当得出奇。

如果说,叶天今天并没有来此休息,那他一生就注定惨淡凄凉。可是,命运虚无缥缈,叶天的

命运,就从此刻中,开始了无与伦比地改变。

这一刻,定格在叶天注视着那两样神秘事物,叶天的命运,也从此来了个大逆转。

初一:叶濠

精选读者点评

叶天仰头那刻写得真好!汗珠滑落、污垢凝结,细节像镜头推近,但“令人发指”太重了,孩子,你心里有火,可文字要留点余温。

巫女半岛

1100字
主题:生死相随、因果牵绊、记忆重生、责任担当、爱之重量、命运抉择

蓿菡在屋里听的清清楚楚,眼泪瞬间划过脸颊。她冲出门外,一把抓住还未离开的峦:"我陪你一起去!不要留下我一个人!"

峦愣了一会。"蓿菡。这次邻国要发动战争,讨伐土地,赢了皆大欢喜,输了人头落地,我不能让你赌这把命!"峦沙哑着嗓子,却散发着王者的威严。"你用自己的声音把我换回来,难道忍心看着我一个人活着?"峦哑口无言。

"王后。"楠竹来插了一句话。"我想和余勒生活在一起,可他却想和你在一起。我迫不得已,抓住了王的把柄,换来了你,因为余勒为了救我经快哑了。我才女扮男装。"

"你别说了,我让她跟着我。我们说过不论天涯海角都要在一起。"峦揽住蓿菡,转身离开。

数月后,王后蓿菡战死。

即使她出身武将世家,也难免厄运。她的所作所为,也是为了救峦。

这就是爱情吧。

如果我不说那番话,蓿菡就不会死。

如果我不换给峦蓿菡,她就不会死。

如果我不喜欢莫纳,她就不会死。

如果我不存在她就不会死。

如果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还有什么颜面。

给她陪葬吧。

楠竹缓缓举起手中的剑,准备自伆。

蓿菡死了,峦不忍心看着她一人离去,他们说好要在一起的。

第二天,王峦随着王后而去,国家灭亡,并入邻国。

百姓们落荒而逃,转眼间,街口只剩下楠竹和余勒。

"我们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就因为我们,才害了那么多人。"余勒轻声道。

"嗯。陪我一起走吧。我,很怕孤独呢。别忘了,把泪珠给王后。"

"噗。"鲜血映到满江红。

今生。

"我好想念我的回忆,我想回到过去,哪怕就这么死了。"倒在地上的白曳呢喃着。"一生就这样过去了,谁能甘心。"

"白曳姐姐,你是为了爱而死的,你活的有意义死的也有意义,一切错都在我,我千不该万不该那样做。"萧墨紧握住白曳的手。

"那我在前世到底是谁"莫纳疑惑不已。"照理说,峦没有成功转世,变成了幽魂,四处飘荡,可你就是峦。难道你会在夜晚变成幽魂?"

"是的。他只转世成功了一半,也就是说,有一半灵魂不属于肉体呢。"龙溪轻叹道。

"这下可把谜底揭开了。你们四个,还真是爱恨缠绵呢。"一旁观看的荔雨冷哼一声。"算了吧,这次放过你们,要不然我荔雨还要弄个陷害师姐的头衔。各回各家吧。"她一拂袖,对面的兵将瞬间消失在眼前。

"对不起,萧墨,我居然想杀了你。"白曳在回海妖殿的路上,依旧喃喃自语。"这都是过去了,不是吗?生活是未来式啊!你还有很多东西没教我呢!""不,你已经会了。你学会了乐观,承担错误,请求原谅。如果我没记错,下个星期是你的生日吧?那也是我的生日!当天立即举行登基大典!到时候可要好好准备准备!"车上,欢声笑语。

有一个人默默垂下了头,他想,自己该去完成任务了吧。

这样的场面,只能错过了。

初一:墨小白

精选读者点评

蓿菡冲出门那句“我陪你一起去”,写得真牵肠挂肚!眼泪划过脸颊的“划”字用得妙,像刀子拉在纸上,但后面“王者的威严”“皆大欢喜”这些词,和前面的急促感不太搭,喘口气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