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话

1200字
主题:自我认同、情感抉择、原生家庭、代际和解、独立人格

一世情话只对你说,第二章

“南歌,我不进去行么?”宇格紧紧地拉着南歌。南歌不屑地瞥了她一眼,“你在学校的霸道呢?快点吧,我回家还要找我媳妇呢。”宇格瞪着南歌,吼道“你丫头是不是欠揍了!”南歌乖乖的跟在了后面,说“走吧。”宇格开了门,一眼就看到了那个五年未曾谋面的男人。他有点老了,但是还像第一次初见他那时那个样子,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就是变得沧桑了许多。他见宇格进来了,站起身向宇格招手。宇格对着他微笑,坐到了他的对面。久久没说话,宇格先开口问他,“找我什么事啊,都这么久没见了。最近过得还好么?”那个男人顿了顿说“宇格,以前是我不懂事。原谅我行么?我会好好珍惜你的”宇格愣了愣,回头向南歌说“你先回家吧,一会我自己回去。”南歌问她,“确定?”宇格点点头。宇格送走南歌之后,跟那个男人说“我先打个电话,不然他会担心”那个男人点了点头,宇格走出了店门。拿着手机,拨下了一串号码。一个冷静的说“来接我,我在肯德基。到门口给我打电话,听到没?”电话那端的男生说“嗯嗯,我尽快。”

宇格回到座位,问他了一些琐事。几分钟之后,宇格的电话响起来了。宇格走了出去,看到了在外面的本单。她挽住他的手说“何其回来找我了。”她抬头望着他,本单一阵沉默。缓缓的说“你想怎样?离开我?”本单松开了她的手。宇格问他“你还爱我么?”本单生气的问她。宇格眨了眨眼睛,安静的说”如果我想跟你分手,我还叫你来干什么?一会进去,我就是想告诉他。我欧阳宇格离开他照样活得很好,我男朋友也比他优秀。以前他配不上我,现在更配不上!”本单摸了摸宇格的头,温柔地牵起了宇格的手,坚定地走了进去。

“哥,这是我男朋友,叫本单。是我们学校高三的学长,他对我很好。在一起一年了吧,他追的我。”宇格开心地说,边说边看着旁边的本单。本单笑着说”是啊,其实啊她很可爱的。我为了她降了一级,要不我现在都大一了。“本单捏了捏宇格的脸,宇哥问了问何其以后的打算。然后就分开了,回家的路上两人打打闹闹。

到了宇格家楼下,本单习惯性的向上一看。拉住了要走的宇格,问”你家没人啊,灯怎么没亮?“宇格抬头看了看”哦,我爸可能在厂子不回来了,妈妈好像出差了,好像是六点的飞机。“本单叹了口气说,”我送你上去吧“本单牵住了宇格的手,向宇格家走去。走到门口,有个人坐在门口。宇格蹲下看了看,”卧槽,你特么不回家在我家门口干啥“宇格气得直发抖,那男人抬头看。”我日,你敢带男的回家了。“宇格并没有理他,开开了门。“滚进去。”那男人默默的进去了。“要不要在我家待会”宇格温柔地问道“草,你变脸真快”本单无语的笑道“你丫爱进不进!”宇格拉上了门“老婆,我错了。”他们都进了屋。

“南天,你等着。我去找姑姑,让她把你领家去。”宇格白了他一眼,恶狠狠地说道。南天鼻涕一把泪一把的说道”我不是没钱了么?你不是我妹妹吗?我家都不敢回,我要是回去他们能打死我“宇格越来越生气”你家不就在隔壁么?给我滚回去!“本单给宇格倒了杯水让她消消气。

初三:萧潇

精选读者点评

南歌这名字利落!宇格拽她手那下描写得跃然纸上,像看见俩人影儿在走廊晃。但是“媳妇”“卧槽”“草”堆一块儿,读着喘不上气,试试把最炸的留一个啊!

悲剧并没有结束

900字
主题:爱情异化、传统消逝、现代困境、记忆断裂、价值坍塌、轮回之思

一曲梁祝,千年恋歌。

谁不肯谢幕,谁永远上演繁华。隐忍下的苍凉,谁还悲伤着,谁还用力舞着着?

——题记

中国。

北京。

某高级餐厅。

阳光很好,她懒洋洋地倚窗而立,高脚杯中的红酒跳动着红色的耀眼的光。嘴角微微上扬。窗外,那一对华丽而浪漫的燕尾蝶。曾经……

“英台,太好了!我们终于又可以在一起了,你……”叶烨激动地说。

“梁山伯!哦,不!叶烨先生,请叫我安娜。我不是祝英台,今天请你来就是想和你做一个了断。”安娜冷冷地说。

“了断?英台!我不明白?”叶烨不解地问。

“这是一张空支票,上面的数额自己填,然后离开这儿,离我越远越好。再也见不着面!”安娜面无表情地说。

“英台!你干什么?让我走?我们才刚刚开始呢!上天让我们恢复记忆就是要……”叶烨激动地说。

“叶烨先生!我想我们并不适合。我希望这突如其来的麻烦能赶快消失!”安娜慢慢地说。

“英台!你说我们的爱是麻烦?我们是天生一对,没有什么不适合啊!明天你嫁给我好吗?”叶烨高兴地说。

“对不起!请问叶烨先生你有什么?你凭什么娶我?金钱?地位?还是名誉?笑话!你一样都没有,你凭什么说可以给我幸福呢?”安娜讽刺道。

“英台!你就是因为这些才嫌弃我吗?才想和我做个了断吗?那么,请相信我,给我时间:五年,三年……我一定会做到的,请你不要离开我!好吗?”叶烨苦苦哀求。

“你自己好好努力吧!明天我就要和当今世界房地产巨头威廉结婚了。我不希望婚礼上出现任何状况。你懂吗?”安娜说。

“威廉!?他是有名的花花公子,你不能嫁给他。嫁给他你不会幸福的!跟你结婚的人应该是我——梁山伯!我们的爱是那么深,那么切,可以感动上天,可以化蝶纷飞……还是……你为了钱?”叶烨痛苦地说

“当然!如果你更有钱,我会选择你,可……”安娜丢下一句话就走了。

眼泪堆积起来吧,不知道该叫难过还是悲伤……

“在下个轮回,能够……”——叶烨

在这个夜里,下了一场不休止的雪,所有的爱恨,所有的思绪,所有的蝴蝶,都一起死在那个温度骤降的日子里埋葬了晨昏,埋葬了那对华丽的燕尾蝶!也埋葬了那个冗长,美丽的梦。

如果凄惨美的爱情是千年前的悲剧,那么物欲横流的世界就是千年后的悲剧。

——后记

东阳市顺风高中初三:蓝小妖

精选读者点评

这“燕尾蝶”用得真鲜活!窗边红酒光一跳,蝴蝶就飞进来了,不落俗套。后记那句“物欲横流的世界就是千年后的悲剧”,像根针,扎得人一愣,初三孩子能想到这儿,心是透的。

初三优秀作文范文

600字
主题:人性光辉、平凡坚守、家庭力量、善意循环、朴素信仰

“你瞧,她们在这里啦。”桑娜拉开了帐子。渔夫低下头,向帐子里望了望,“她们好可爱,我们,总会熬过去的。”几个孩子紧紧地依偎在一起,呼吸均匀而平静。渔夫抬起头,微笑地望着桑娜:“走,睡觉去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第二天,桑娜早早的起床了,渔夫已经出门了。桑娜走进厨房,“娜薇,你怎么……”“妈,你起来啦?”是十七岁的大女儿——娜薇,正穿着围裙做早饭呢。“您昨晚和爸的对话我都听到了。再说,我都这么大了应该帮爸妈照顾一下弟妹啊——哦,对了!我去把他们叫起来起来吧。”“不用,等他们再睡会。我的女儿终于长大了。”桑娜感到很欣慰。

吃过早饭,桑娜坐在炕边补着渔网,一脸笑容地看着孩子们。娜薇坐在火炉边,抱着一个一岁多点的小女孩,那是西蒙的小女儿丽娜。娜薇拿着一本已经翻烂了的故事书,给丽娜讲着动听的童话故事。十三岁的戈薇坐在桑娜身旁,学着妈妈补渔网。十二岁的森亚,带着弟弟和西蒙三岁的大女儿丽莎玩游戏呢!“孩子们相处得多融洽啊!”桑娜欣慰地感叹道。突然,门开了,十五岁的森梅跟爸爸一起打鱼回来了。“今天收获可不小,打了这么多余,够我们吃上几天的了!”渔夫对桑娜说。

时间日复一日的过去了。有一天,一位十分有钱的商人来到这里,听说了桑娜和渔夫的故事后,非常感动,他觉得,他的公司正需要这样的人,便雇佣了渔夫,从此,渔夫一家变得越来越富裕了。

也许,这就是好人的回报吧。

精选读者点评

桑娜拉开帐子那句“你瞧,她们在这里啦”,写得真像从心里滚出来的!后头渔夫低头望、抬头笑,动作连着心跳,不啰嗦,却把人暖入木三分。娜薇系围裙做饭那段,比原文多了一股子烟火气,好!

血与泪

1550字
主题:教育温度、青春叛逆、良苦用心、和解、责任、觉醒

一堂课过后,班里随即沸腾了——全班60个同学,有50人拍着桌子大骂那个蛮横的年青教师。这可怜的教师,刚上任就要承受这么严重的打击,但这又怪谁呢?

几乎每堂课的前5分钟,教室安静的背后都潜伏着可怕的气息。

“你们这群离家的‘盲兽’,整日无聊之至,看小说暂且不提,每天你们玩得像个疯子!……”年青教室眼睛里冒出火花,面部的肌肉也几乎跳起了舞。“你们,你们枉吞噬青春,在汲取父母的鲜血!”他声色俱厉地说,颈部的筋也突兀出来。

我们习惯在这种责骂声中度日,因此变得很漠然。小声地嘟囔着:“你这不是禁锢思想吗?难道我们成了书呆子你就高兴?现在是素质教育哩!你这无情的家伙!……”至于在背后称呼他,他的绰号可多了——“冷血”、“铁公鸡”……

我们常常在寝室怀疑这家伙是不是神经质——他常让我们差生作俯卧撑、跑步等,仿佛这成了他处罚学生的专利。室友狠狠地说:“叫你狠,迟早有一天让你吃拳头。”

那时,邪念便像隔年的草根,在等待着时机,而4月1日(愚人节),便成了导线。只有这一天我们羞辱他才有理由——愚人。

酝酿中的时机姗姗而来。待一切准备妥当,我和室友又匆匆以武力平息全班“反叛分子”。整个计划如鱼得水。哼!这是你自找的,干嘛没事找我的茬?让我这个“风云人物”毫无面子!让我从头到脚都不舒坦?你有没有体谅过我们的感受?……我一丝悔恨也没有,脑子在原野上驰骋。一切尽在意料中——

我们屏住呼吸,听凭那脚步由悠闲变得急促,后来变得异常猛烈——大地也几乎在震动。再后来升华到飞奔……——我首次听到教师的步伐如此沉闷,大概是我贴在楼梯上纸条的威力,上面写道:

“我可怜的年轻教师,整日拿我们出气,可能是生活上的孤寂把你变成了一个神经质严重的人……”

瞬间,他怒气冲冲地跑来,并未注意脚下的路——那地面洒满了油。

“扑通!”他在我的期盼下滑倒,眼镜也摔得粉碎,样子很狼狈。他爬起时由于高度近视,再次摔倒。可怕的一幕由此而生——他的额头正好撞在水泥棱上,鲜血随即涌出。

我和室友们面面相觑,傻眼了……

空气仿佛在一瞬间凝固了。年青的教师慢慢起身,班长飞奔过去扶住了他。老师却点头示意她回去。

糟糕,若老师穷追下去,我们可要折寿了。我默默祈祷上帝——我不想从此“身败名裂”、“归园田居”。我如雷击一般,耳朵忽尔寂静地异常。我终于折服了——我挫败了,事实和幻想之间悬殊太大了。

我终于偷窥了一下教师:他眯着眼把全班扫射了一遍,最后竟落在我身上。泪与血渗和为一体。“我送你去医院吧!”我满怀勇气奔跑过去。

“不用了,同学们,今天是愚人节,我成了愚人的对象……不过,这次计划得很周密,很有创意……”他的形象在语言中变得伟大。“今天我终于明白了我在你们心中的位置。或许,我太严格了,教学方法不适于你们,可我试图以此来让你们有压力,少一些放纵,我希望你们中多一些高才生!……”他的眼睛黯淡下来了。

窗外,春风得意;屋内,满屋温馨。他是利用“严师出高徒”来管制我们这些无忧的野鸟,然而,我们竟误解了他的用心良苦……悔恨不断地涌向整个教室……

“其实,这节课本已调给其他老师,但今早我还是带病来了,目的是借愚人节和你们好好谈谈心里话,然而……”他无疑是个巨人。

“老师,我对不起你……”我变成了泪人,老师拍了拍我,竟也哭了,泪与血再次融合,密密麻麻地落到了讲桌上……

我和室友挽起老师的双臂进了医院。路上,我们仍然在流泪,而这泪是幸福的,仿佛这泪蕴含了父与子之间的深情。路上,我们一直静默,而静默仿佛成了心灵上的一次对话……

一年后,我考上高中。室友们虽然落第,但却成了优秀运动员。与同学聚会时,大家不约而同重讲《血与泪》的故事。泪,淹没了屋子。

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矛盾,本不应那么尖锐……读罢此文,让人在惊悸之余又多一份释然,无论为人师者或为人“生”者。

小说有声有色,不乏虚构,但无疑是小作者细心观察生活之源而得之矣!

点评:钱仲伟

精选读者点评

这“血与泪”太烫手了!摔跤那下写得我手心冒汗,油、纸条、脚步声、水泥棱,全绷着劲儿,像亲眼看着发生。可结尾老师说“今天本已调课”,我愣住了:他早知道是愚人节?还带病来?这层意思埋得太轻,几乎被眼泪盖住了……再挖一挖?

花落了,人还在

3850字
主题:爱与利用、复仇与宽恕、记忆与遗忘、成长与代价、永恒与凋零、守护与离去

“你看你看!花开了哎!”小女孩激动地拉着身旁的人的胳膊不停地晃啊晃……“它好漂亮!”

身边的人低头微笑着揉了揉女孩的头,而后又抬起头,凝望着远处的天空,白云在天上懒懒的飘着,身边的风小心翼翼地拖着它,一点一点慢慢前进,生怕自己速度快了白云会掉下来似的。

“是呢,花好漂亮。”那个人淡淡地看着湛蓝的天空,然后又轻轻加上了一句,“你……也是。”

“哎?什么?”身边的小女孩似是没有听清,奇怪地抬起头歪着脑袋看着那个人,眼里充满了疑惑。

“没什么,花真的很漂亮。”那个人故作轻描淡写地说道。但是眼里一闪而过的忧伤并没有逃过小女孩的眼睛,她也忧郁地低下了头。

“爸爸是在想妈妈吗?”小女孩问。

那个人愣了一下,然后低头看着女孩:“出来很久了呢,不回屋休息一下吗?”

“哈伊!爸爸!”小女孩夸张地做了个立正的军姿,然后撒腿跑回木屋子里去了。

而那个人却出神的站着,出神的看着天空。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题记

——在夜晚的森林中

面前的这匹狼,眼睛里闪着绿色的凶光。

而站在这匹狼前面的男孩,手里握着一把军用刀。尽管双手和双腿都在发抖,他还是硬生生的把恐惧压下去,强迫自己拿起刀,面对一匹饥饿的,强壮的狼。一人一狼,就这么对峙着。

过了一会,狼意识到面前的不过是一个小孩子而已,于是后退一步,弓起身着,摆出攻击的架势。男孩也明白如果自己懦弱,就会丢掉生命。于是,他也死死地攥着手中的那把武器。狼的耐心已经耗尽了,它迅速地冲了过来,而男孩抱着必死的绝望,挥起了手中的刀………

男孩终究不敌强壮的狼,被扑到地上,手臂都被抓破了,身上也有数不清的伤痕。这场战役,男孩必输无疑。狼准备咬断他的脖颈……

不!他不能输!男孩用尽最后的力气,再次挥起了刀,但是这弱小的力量根本无法与强壮的狼抗衡。

突然不知从哪里冲出来了一个女孩,挥着一柄长剑,迅速地往狼的身上砍去。狼被偷袭,非常愤怒,不得不放下将到口的美食,与女孩对决。男孩想趁机逃走,然而双脚确是灌了铅一般,根本动不了。不得不就这么躺着。

女孩似乎一点都不惧怕那强壮的狼。就那么威风凛凛地站着,她把剑一挥,就向狼冲了过去,当狼也向她扑过去时,她突然一转方向,拐到狼的左边,一剑直刺向狼的腹部……

杀死了狼,女孩来到男孩面前,给他简单的用叶子止了下血,“要是你没有遇到我,你就死了。”女孩看着他,“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男孩:“……”女孩撇了撇嘴:“离家出走?真没出息。”男孩努了努嘴唇,吐出了几个字:“我没有家。”“孤儿吗?”女孩似乎也并不惊讶,“好吧,我先把你拉回我家吧。”她把男孩背起来,在森林中穿梭着……

森林静静的,只有脚步声音……“喂,你叫什么名字?”女孩问。男孩:“……我没有名字。”“哎!你连名字都没有吗?就算是孤儿也应该有自己的名字吧!”男孩:“……”“呃,那我怎么称呼你啊,难道就这么哎哎的叫吗?”即便是背着男孩,女孩也能轻巧地越过一块大石,”哈,让我给你想个名字吧。呃……叫什么好呢?喂,你自己想吧。“久久,背上也没有回应,女孩疑惑地望向背后,只见男孩静静地趴在女孩地背上,眼睛紧闭,看来是睡着了。”好吧!“女孩叹了口气,”等你醒来我再问你好了。“

再等男孩醒来,已经是在一间小木屋里了。男孩想起来活动下身子,然而手臂传来的疼痛却不得不让他停止行动。”嘶……“男孩深吸了一口气,好痛。女孩敏锐地察觉到了,”你醒了?哎哎哎不要乱动啊很痛的!“女孩跑过来把男孩放平。

”既然你没有名字,你就自己给你自己取个名字吧?“女孩看着男孩。男孩似乎并不感兴趣,“名字不重要的。”他想了想,问了女孩一个问题:”你身手为什么这么好?“他问。”咦?因为一直待在森林,平时靠狩猎为生,所以就练出来了啊。“女孩不以为然地答道。“恩,就算你是孤儿,你也不能留在这里的。”女孩说。“养好伤就走吧。”“恩。”

就这样,为了养伤,男孩在女孩的小木屋里待了半个月。

“你门前的花叫什么名字?”男孩奇怪地看着面前类似于杯子的花朵。

“郁金香啊!我最喜欢的花了!你竟然不知道!”

“这种花除了长得好看……”

“喂!面对我喜欢的花!一定要保持尊重满怀敬意的心才是!”

“不要动我的手臂!痛!”

“哼!还知道痛啊!“

就这样吵吵闹闹过了半个月,男孩的伤也养好了。两人就在小木屋前告别。

没有挽留,也没有留恋。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决然的来,决然的走。

如果那天我苦苦的哀求你让我留下,一切是不是就会不一样;如果那以后我不去参军,一切是不是就会不一样;如果我没有得到圣上的重用,一切是不是就会不一样;如果我的声望不是那么大,一切是不是就会不一样;如果我舍弃一切拉着你逃离,一切是不是就会不一样;如果,那天……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如果,你一旦走了那条路,就永远不可能回头。

男孩离开木屋后,开始了自己的人生旅途。他给自己取了个名字——陈木。由于没有什么生存之路,他选择了参军。后来被圣上重用,一路风风雨雨,历经磨难,当上了众人羡慕的——镇国大将军。

圣上多次和男孩提及娶亲之事,均被拒绝了。“我希望能等大国平定,定了天下,再考虑娶亲之事。”

最近,男孩收到了一个任务,让他去抓捕一个杀人组织。那个组织杀害了太多的人,早已犯下滔天大罪了。经过缜密的研究后,他断定,元宵那天,那个组织必定会在高府老爷出门巡游过节时趁机杀害。元宵节那天,守株已就绪,就等兔子了。

计划往往是赶不上变化的。当男孩在不远处暗中保护高老爷时,他看到了一个人。

那个,女孩。洛晓。她背对着他,正在不远处的一个元宵摊子研究着灯谜。

“洛晓。”他试探地叫了一声,不想真的是她。女孩惊讶的回过头,朝他一笑,走过来。

“哎,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啊。”女孩笑着,脸上仍存有当初的幼稚天真。

男孩莫名的有些伤感,幼稚天真,这些词语,早已在自己沾满血腥的路上不存在了。

和女孩攀谈了一会,前面突然传来了一阵尖叫。男孩连忙赶过去,却发现高府老爷已经被杀害了。跟着男孩过来的女孩也看到了,她吓得脸色苍白,呆愣在原地。

任务失败了。

不知怎么地,他突然和女孩说:“来我家看看吧。”

当女孩看到他家的匾牌时,整个人都呆住了。“镇镇镇……镇国大将军?!”

进了房间后,女孩感到十分的抱歉:“那个高府老爷,你应该是要保护他的吧……真对不起啊……都怪我哎……要是我们没有遇到就好了。”

“说什么胡话呢。”男孩揉揉她的头,却被她嫌弃的拍掉。“哎哎,就算我害你任务失败,你也不能揉我的头,这是不礼貌的行为。”男孩笑了,“你有没有想起我啊。”“你猜啊~”

两人聊了一夜,说起了以前的种种往事。最后双双累倒在桌上,睡着了。

后来,男孩让女孩住在了他家,半年后,他们决定举行婚礼。

但是,婚礼的第二天,女孩消失了。

就像人间蒸发一样。

三年后……男孩接到消息,说了三年前的杀手组织头目已经锁定了,问什么时候抓捕。

三年了,三年前失败的任务,三年后终于可以完成了。

没想到,当头目的准确消息到了他手中后,他拿着收到的资料,愣在原地。

没错的,就算是画像,就算时隔三年,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那个女孩,是洛晓。

失踪后,他疯狂的找她,没想到找到了,却是这个结果。

他用尽他所有的智慧,抓到了她。那天晚上,他和他的手下把她团团包围,但是她却挺拔地站着,像是第一次见面时与狼对峙一样,高傲地站着。

他去牢房看她,她的眼里已经没有了以前的幼稚天真,也许,三年前的幼稚天真,都是她装出来的。

“其实,你早就知道我是镇国大将军了吧,你是故意接近我的。”“没错。”

“你佯装喜欢上了我,和我结婚,只是为了分散我抓捕你团队的注意力。”“是”

“然后你在和我婚礼后你就走了,为了继续接手你的团队,为了让我疯狂找你从而无法静下心抓捕你的组织成员。”女孩这次沉默了一下,“你分析的很到位。”

她突然说:“我死后,可以把我埋在郁金香花海里吗?”就算时隔多年,还是喜欢郁金香啊……

“你不想逃走吗?”“没希望了,我今天被抓进来,明天就要死了,为了威慑我的同伴嘛”她的眼睛里,满是冷漠。“不过,他们永远也别想抓到的。”“你不知悔改!”“哼!反正,该杀的也都杀完了。”

男孩很失望,原来,她从头到尾都是在利用他。

两人就这么面对面坐着,沉默不语。气氛一下子冰冷到了极点。

“你想看看我们的女儿吗?”女孩突然说。

“什么?!”男孩大惊失色,“女儿?”

“对啊……和你结婚那天……竟然怀上了,是我的失误。”女孩笑了一下,“她现在已经两岁了,长得像你,很可爱。”她叹了口气。“说真的,我当时想把她扔掉的,还是于心不忍啊。”

“她在哪!!!”小木屋。现在应该睡着了吧。

男孩想起了什么:“你知道我在今晚抓到你。”“对啊。”“那你为什么……”“为了让你的名誉保住啊,毕竟可是我第一个救的小子呢。”“……”

女孩被砍头的那天,男孩什么都没说。他去了小木屋,看到了自己的女儿。他把小家伙抱起来,消失在了森林中。

镇国大将军失踪了。圣上很着急,有一天,他收到了一封信:“我仍安好,莫寻。”

那个人仍看着木屋前的郁金香花海,洛晓的笑颜,浮现在了他的眼中。

他知道她为什么杀人了,因为她的家乡被屠城,她是来报仇的。宁把自己化作地狱之鬼,也要把杀死自己家人的人,通通杀尽。

其实被屠城的并不止她的家乡,还有很多,在战乱的年代,这是很常见的。

她愤怒的把所有参与那次屠城的人都当做敌人,她复仇的名单中,也有很多无辜的人。

可恨,却又可悲,不变的,他爱她,但是她利用了他。

郁金香的话语:永恒的祝福。

我祝你在天之国,永远幸福。

我和我的孩纸,都会在一起,祝福你的。

元宵的那个晚上,第二次的遇见: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

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即使代表生命的花朵早已凋谢,但是,我们的精神,一定还是在的。

就算,我爱你,你不爱我。

初三:婷子

精选读者点评

这郁金香灵气满满!小女孩晃胳膊那下,我手边茶都差点泼出来,活的!后头“风小心翼翼拖着白云”也绝,孩子笔尖有光,别老改来改去,留着!

凡卡续写

1250字
主题:希望、欺凌、幻灭、逃亡、死亡、救赎

凡卡正陶醉在那香甜的梦中,嘴角露出了甜甜的微笑。突然,只听见“砰”得一声响,屋门戛然而开。凡卡一惊,从梦中醒来。只见老爷正愤怒地站在门口。

凡卡还没有从梦中清醒过来,昏昏沉沉的,张口就问:“我的爷爷呢?我爷爷在哪里?”阿里亚希捏一听,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火,因为凡卡本来应该睡在过道上的,现在竟然睡到了自己的床上。老爷恼羞成怒,一把抓起扫把,砸向凡卡。凡卡终于清醒了过来,赶紧从床上爬了起来,直奔过道。凡卡刚想出去,没想到阿里亚希捏一把揪住了凡卡的头发,噼里啪啦就是几对嘴巴。又大吼一声:“给我滚!”一脚把凡卡踹入了过道里。

好不容易大家都平静了下来,准备休息了,一位邮差打破了安静。阿里亚希捏一开门,邮差坐在马车上,递给他一封信:“这是你家的信,好像忘了贴邮票,地址也没写清楚。”阿里亚希捏感到有点莫名其妙,打开信封,抽出信纸。只看了两眼,就胸中腾起怒火,对邮差说:“这信我们不寄了,谢谢你!”说完一把关上了门。他大步走到凡卡身旁,狠狠地他踢了一脚。拿出凡卡费心给爷爷写的信:“你真的长能耐了,不想在我这儿混了!”说完,拿起一条鞭子就抽,凡卡被打得遍体鳞伤,然而,他始终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任凭老爷折磨。他那宝贵的信被阿里亚希捏给撕了个粉碎,撒了他一脸,然后头也不回地睡觉去了。

凡卡的信被撕毁,自己也被打了,但他的坚强的没有被摧毁。老爷关上了屋子里的灯光,凡卡竟然露出了得意的微笑。他轻轻的一抬脚,脚下死死的踩着一张50卢布的纸币。这是老爷刚才打他时掉下的,他一直不动就是为了保住这张钱。凡卡仔仔细细地端详着这张钱,使他有了回家的欲望。又过了一会儿,家里静悄悄的,阿里亚希捏夫妇都睡熟了,他们的小崽子也安安静静地睡了。凡卡忍着浑身的伤痛,悄悄地打开了大门,在这圣诞节的晚上,溜了出去。今天是圣诞节,所以街上的铺户都没有关门。凡卡走进一家鞋店,直接买了一双加厚的棉鞋。又到衣服店买了一件新外套。伙计们都惊讶的看着这穷小孩竟有这么多钱。凡卡盘点了一下剩余的钱,还有25卢布,应该够花了。他却浑然不知自己的背后多了一双邪恶的眼睛。

凡卡连夜赶路,见人就问路,东一头西一头,也不管自己身上的伤痛,到了次日中午,终于跑出了不远。就觉得肚子空虚,刚好街边有一家饭馆,凡卡还想着自己的钱多得是,就大步走入饭馆,多日来的饥饿,让他大吃了一顿。吃完以后,饭店的伙计说10卢布。凡卡得意的去掏兜里,但兜里的一道刀痕凝固了他的笑容。伙计看了看他一个卢布都没有,又羞又恼,叫来几个店员,解下皮带把他狠揍了一顿。新伤加旧伤,小凡卡就觉得五脏六腑都在颤动。伙计们还不够,有端来一盆辣椒水,猛地泼在凡卡身上,那是钻心的疼啊,凡卡两眼一闭,昏了过去……

店员们一看他昏迷了,估计也是活不长了,要死在店里影响风水。大家商量了一下,他们把凡卡身上搜查了一遍,把他身上值钱的大衣和鞋子脱掉,然后用一卷破草席卷了卷,扔在了后山的荒野里……

一场大雪……

掩埋了一切,也掩埋了这个小生命。还没成年的小凡卡,终于离开了这噩梦般的世界,走向了幸福的天堂……

精选读者点评

这结尾雪地里埋人,写得我后背发凉……可凡卡踩钱那段太跳了,老爷打人掉钱?还刚好50卢布?孩子,现实里哪有这么巧的“转机”啊。

孔乙己后传

1550字
主题:尊严、幻灭、孤独、守旧、悲悯、荒诞

孔乙己后传孔乙己喝完酒后,在众人的谈笑声中,默默地用那支瘦弱得像竹枝似的手蹭着,慢慢地挪动,几个顽童跟在他后面,一边嬉笑着,一边用石头向他扔去,嘴里叫喊道:“打贼哟!打贼哟!”孔乙己鼻子一酸,老泪禁不住从浑浊灰暗的双眼里溢了出来,满是皱纹的脸不住地抽搐,他不敢抬头,只嘴里念念有词:“非贼也,窃,非偷也……”。小孩子跟了一会儿,觉得无聊,也都各自散去了。天冷得很,寒风吹起了石板路上的落叶,撩乱了孔乙己的稻草似白发和乱蓬蓬的花白胡须,街上很寂静,只有两边铺子外的幌子、招牌在阵阵冷风的掀动下啪啪作响,偶尔有一两个行人从孔乙己身边匆匆走过,瞧都没有瞧他一眼。天阴沉沉的,压得很低,铅色的乌云好象要把整个世界吞没,唉,入冬的天气总使人觉得凄凉。

孔乙己满无目的的用手艰难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出了鲁镇,“我该到什么地方去呢?哪儿有我的容身之处呢?”他的手蹭在凹凸不平的黄土路上,手痛得钻心,手上满是泥土,又红又肿,“唉,我怎么会落到这种地步呢?一生读书,为了考取功名,却居然还要以乞讨为生,唉……”孔乙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就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去吧,也许会……”

黄昏的时候,孔乙己蹭到了一个陌生的村庄,整个村庄都关门闭户,没有炊烟,没有鸡鸣狗叫,更没有人声,活像一个大大的坟墓,屋檐上杂乱的断草在凛冽的寒风中晃动着。他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和白发上沾满了灰尘,破旧的夹袄又撕破了好几条口子,冷风直往里钻,他冷得直打哆嗦,双手已经麻木了。他身上的蒲包与地面摩擦得唰唰作响。偶尔,灰暗的木门探出一个头来,还没等孔乙己颤动那干裂的嘴唇,木门“嘭”的一声又无情地关上了。孔乙己沮丧地低着头,他多么想喝一碗热酒暖暖身子,吃一碗热粥来哄哄肚子呀!

天黑了下来,寒风又抱起密密的烟雨乱飞,罩着饥寒交迫的孔乙己,孔乙己仍像一只蜗牛无助地蠕动着,他必须得找一个地方来栖身,否则……他终于挪到一个漆黑的破屋前,破烂的门虚掩着,此时孔乙己已经像一个落汤鸡,连推门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喘了半天气,积攒了吃奶的力气推开门,希望看见一个人可以收留他,但这间屋子破烂不堪,蛛丝密布,灰尘遍地,已好久没有人住了。“躲躲雨也好呀!”孔乙己挣扎着挪进屋里,屋里黑暗又潮湿,伸手不见五指,但孔乙己又冷又饿,只好用腰带死死地拴紧肚子,就靠着一个墙角蜷缩着睡下了。疲劳饥饿像魔鬼一样牵动着他进入了梦乡。恍惚中,他隐隐听到一个声音,“老爷,老爷,快起床了,都五更了!”孔乙己睁开朦胧的睡眼,一个侍从正站在床前,孔乙己吃惊地问:“我怎么在这儿?”侍从毕恭毕敬地答道:“孔老爷,您中了状元,成了状元爷啦!”孔乙己高兴极了,爬起身,穿上漂亮气派的状元服,穿上精致舒适的朝靴,他要出去溜达溜达,让以前嘲笑他的人都对他刮目相看,他走出了状元府,坐上了随从早已准备好了的大红轿,八个轿夫抬着他,后面跟着大群随从。轿子摇摇晃晃地在咸亨酒店门口停住了,孔乙己刚下了轿,酒店掌柜早就在门口迎候了,“孔老爷万福,小人在这里恭候老爷!”掌柜连忙陪着笑脸说,孔乙己仰起头,笑眯眯地背着手踱进酒店,酒店所有的人都朝他媚笑着,“孔老爷真是文曲星下凡!”“我早就瞧孔老爷不是凡人,现在看……”“恭喜孔老爷,贺喜孔老爷!”所有的人都来向他行礼,孔乙己心满意足的笑了。他来到酒座间,大腹便便地坐在大红软座上,用手一挥:“有什么好吃的都摆上来,顺便给随从也弄些来,钱嘛,小意思,连同原欠的十九个钱一并算。”“大老爷说哪里话,这顿算小人的一点心意,由小人来孝敬,老爷能来,那是我们小店的荣幸。”“那好吧,就给你这个面子……”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寒风仍在呼呼地刮着,光光的树干在昏暗的天气下变得更黑,灰尘满天飞。几天后,人们在一间破旧的屋子里,找到了一个瘦小的老头,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又破又脏的烂夹袄,身体已经僵硬,但脸上还带着笑意,显得很安详。

精选读者点评

这“梦里穿状元服”的一笔太狠了!醒着受罪,梦里翻身,可梦越亮,现实越黑,你把鲁迅先生的冷眼热肠摸着了。

何处不相逢

8150字
主题:孤独、信任、成长、人性、江湖、羁旅

一叶浮萍归大海,人生何处不相逢。

——吴承恩

回望塞北广阔的有些失落的天空,静想那年自信的豪言壮语。如今路迢迢,人迹寥。才懂得大漠的男儿再豪爽、再性情,也怕孤单,也怕寂寞。

是了,路迢迢,人迹寥,人寂寥。

正是初春,五更天寒,四处都弥漫些薄薄的晨雾,进近处的树木虬枝上晶莹剔透,倒显得一片暖意。只是于我来说,稍稍有些冷。

罢了,这也难怪,我从小便是身子骨不结实,时时有些病痛。冬天更甚,多半时光是在用长袖捂着口鼻中咳咳喘喘不停度过的。即使不会严重到卧床不起,但骑马打猎这种事,是绝对不行的,毕竟我那孱弱的身体实在禁不起。于是我总是用艳羡的目光看着健康的哥哥姐姐们,有时却会无语凝涩。但他们待我很好,总是对我说,要我快快长大,到成年,家族便会同意外出游历,比这些莽夫做的要好得多。

那时,谁也不知那小小的孩子心中,有了希望。或者,他们只是忍耐着这小家伙乳臭未干,竟敢提这离家的事

只是那日,母亲的心意改变了。她心软了吗,可能她终于懂得这小小的孩子的心境。或者,是被我那时骗到了?不。又或者,是被我这养了十多年的儿子不成器给气到了?不,母亲向来贤惠宽容,即使没有中原女子的婉约柔美,但一定是爱她的孩子的。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她竟答应了我。只是那日,她的脸上写满了憔悴。几个哥哥收拾了干粮递给我,大姐牵了一匹好马,眸子里含着些泪珠,却没有和我说半句话,只是默默的把缰绳递给我。后来,我记得母亲叫住了我,让我到父亲的墓前祭拜,然后轻声嘱咐我,叫我一路向北西,便可出阳关,之后,便会有人烟。我听她说完,含泪应了几声。

于是我便义无反顾地向西,我不敢回头,生怕听到他们看着我的背影哭不出来的呜咽,于是,我不敢踌躇。

骑着马儿,踏过滚滚黄沙,翻过无数的山头,也跨国盆地,越过蜿蜒曲折的羊肠小道。一路艰辛,一路漫漫,一路风尘,一路也寂寞。沉重了脚步。有时,我怀疑听不到人声、听不到人影的时候,我会不会崩溃。有时,我问过自己,为什么要崩溃呢,自己总是没能答出为什么。多年以后我才知那是因为,灵魂深处是寂寞。

我不禁有些好笑,一个从小便在亲人怀里的小小孩子,今天也懂得了即使是皇帝英雄都无可奈何的寂寞了。

试想这小小孩子十几年来躲在别人为他铺设的一切里,别人的羽翼下,自然是不可能懂得对于他来说那么高深的情绪。但一旦暴漏了,脱离了这温暖的保护圈,只能凭自己的力量去拼搏闯荡。只能在别人看不见的黑暗里,向狼一般苦涩地舔舐疼痛的伤口。

于是,我害怕了,但转身马上被母亲的祝福惊醒这噩梦,打断了这痛苦的遐想,一切痛苦的情绪。这时的我,孤身一人,做出自己从未做过的事,第一次漫山地飞奔,留下马儿好似不乐意般在原地打着响鼻。可此时的我怎能顾它?竟是无力抬手,只能对着它使了使眼色,若看得懂就好。这马儿有灵性绝对是真的,它在蔚蓝的天空下驰骋着,像卷起一脚尘沙,散发出像是少年人一般的活力。我不禁又艳羡起来。

我喘着粗气,不用看也知道我肯定是面红耳赤了,喉咙干涩起来。擦过额头,浸湿了手背。可见我这鲁莽的行为给身体带来了许多的负担。但我很畅快,从未有过的。我才十几岁,从来活着不像今天意气风发、朝气蓬勃。

禁不起折腾,我唤了马儿,骑在它的背上。待我呼吸渐渐顺畅后,抬起头来欣赏周围风景,才知前方已有炊烟。我乐得嘴角弯弯,强忍着喉咙的干涩,打消了从包裹取水的冲动,打算就这样骑着马儿一鼓作气向那奔去。

那男儿不太俊美,那马儿并不属上等一人一马,只是他们是看起来无比的风华。

马儿不辱使命,几番辗转后,我便可以看到前方的三个鎏金大字——“离阳城”。

再走近些,不禁喜上眉梢。我从马儿上下来。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人。即使族里开会,也不及这吆喝声、卖艺声、讲价声,甚至是小儿的嬉笑声实在。——好一派繁华之地!

我回了神,向离得近些的客栈走去。我有些心不在焉,直到店小二轻声问我是要打尖还是住店,是茶要水还是要酒,我才又回过神来。看着这好像诡异得有些冷冷清清的客栈,微微的对她说,都要。那小二笑着,笑着,然后诺。

那小子再问我要什么酒,我说,女儿红吧。我只记得这个名字,只因为那是我第一次喝酒,当然,也不过是浅呷一口,且是三叔的喜酒,当然,家人也没让我多喝,意思罢了。如今回首,觉得有些苦涩。那今儿个就正式一点吧。再点了二三两牛肉,应该是可以酒足饭饱的。就当开荤罢。

浅尝女儿红,筷子到了嘴边,忽闻一声大喊:“别吃,有毒。那声音弱得很,我是运气好,耳朵尖才费力听到的。

我吓得顿时丢下筷子,手颤抖着,不过,我最后想的是,听口音,阻止我进食的应该是男子。无力想这么多。却头越来越晕,越来越晕,直到失去意识……

一夜无梦。

任谁都会记得第一次的离家远行,漂泊在外的感觉。有游子的迷惘。是了,说不上娇生惯养,但绝对是安安稳稳、不管外事、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怎受过翻山越岭、马背颠簸、长路漫漫的离愁之苦?

我知道,这不是我逃避现实的借口。既出,又有何恋旧,有何悔恨?只是这一路太过艰辛。我又忆起昨日饮酒,可算是人生中的第一次尝试,只希望什么事都不管,不醉也不归。那是轻狂少年的一个小小奢望,可是耳际尽是那声“有毒,别喝…”的阻止,然后是自己身不由己的倒下的一声“咚。”

说我不在乎现在身处何方,那是假的。我更想知道的是:这中愿人,心都这般的险恶?我初来此地,与任何人非亲非故。我的包裹里只是些衣物干粮,最多值钱的也只是几两碎银罢了。但是,若要劫财,那么我又被人迷晕,是为何?他们可以把我杀了啊……种种猜想都不成立。或许这是一场误会,是我想错了。

翻来覆去辗转反侧,睡不着。

我未睁眼,温热的阳光已唤醒了我的知觉。

——这并不是好事,现在的我浑身酸痛、四肢僵硬,显然是被折腾过一番。身下硬如冷铁,是我许久未躺过的地下了。手指轻轻的颤抖,所触到的东西细细长长,很容易折断,且成一簇。这应是茅草了。莫非我在荒野?是强盗劫了我的财之后,把我弃在了这里?恩,有可能。我忍受着阳光的刺眼,睁开眼才知道这决不是什么荒野。

“如你所见,这是牢房。”声音清冷,我听得出来,这是昨日让我别喝的男子。

他吐出来的字对我来说是在太过残忍。眼前一片狼藉,随着我一夜的辗转,茅草到处都是。这里没有桌子,没有椅子,连小小的木床都没有,到了冬天也只能依靠这一簇簇的茅草来御寒。我黯然,双手扒着锁上的牢门,怎么扯都扯不开,我狠狠地摇晃它,恨不得把这门撕碎开来,但我做不到。我颓废的蜷着身子,在门侧蹲下来。手也没有力气了,只能环着膝盖,把头低下。我眼里再不见任何东西,手指无知觉地抚摸地下。我想咆哮,我到底犯了什么罪?我想逼迫自己,痛苦的告诉自己,人性本善,绝不会无缘无故陷害一个没有结怨的人。但此时,我有些迷惘。

我听那人说我是被他连累的,他说我不必自责,我没有错,错的是他。

我惊异的向他望去,在隔壁的牢房,我们只隔了几个薄薄的木栏。我看到那人满脸的疤痕交错、有的肉已经腐烂,面部十分狰狞。若不是在白日下,我恐怕要被吓到的。即使现在,我也有些害怕只能退后几步,背后已是湿腻,想来衣衫都被我汗透。但转念更多的是欢喜,我坚守十几年的“人性本善”的观点得到证实,即使深处牢狱,即使有这么一个怪物陪着我,又有何妨?

等我想通,再见那人神色,阴沉沉的。不好,肯定是生气了。他肯定把我看做没见识的宵小之辈,容不得人家半点短处的自私之徒了吧。但真的是只需他的一个凌厉眼神,就能把我吓跑,或者是半天喘不过气来。我有些自责了。

我盯着那人,看到他把眼睛紧闭,然后倏地睁开来,然后听他斩钉截铁的用低沉的声音对我道:“你过来。”

我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是真的过去?不,不能因为他的一番说辞掉以轻心。但是…人心本善啊,他应该是好人吧,要不然也不会和我解释的,他看出了我的犹豫,到底该怎么办?我定定的站在那里,不敢轻动。我想,这应是平生最痛苦的抉择了吧。

那人却是不恼,一改之前的阴沉脸色,反而变得和颜悦色起来。——莫非,他懂得变脸?不,不想这无聊的事。我看他嘴角略扬,嬉笑道:“莫非你堂堂男儿害怕我不成?”

此话入耳,我真的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我再想不起方才的半点犹豫,一边嘟囔着“谁怕你”一股脑儿的大跨步过去了。

走近才见他笑意颇深,才知上当了。我真笨,不由脸上一红,没好气的说“谁…怕你……”。我原只是粗着嗓子,却未料到那人真的给我一个凌厉的眼神。声儿软下了,口齿打结,我又想自己真没用,就这几个字说出来都没说服力。我咽下口水,朝他一瞪。那人才是真真切切的、再也憋不住的笑起来了。

我忽然觉得,他有一股亲和力,越近越觉得他眼神深邃,要把人吸进去。我在脑中臆想,却不防左手被他抓去,我慌神了,只想挣脱,可一双铁臂,怎么着都挣脱不了,我有些挫败。

我准备放弃挣扎,束手就擒好了,但他要真的是恶人,我的人生还未开始就没有了,这可如何是好?神色慌乱间,听他一声“别动,这个给你。”手上有温润的触感。

他松开手,我把头低下,仔细地打量手上的东西。我看清楚了,石块做工精细的玉佩,通体洁白剔透,正反面都刻着我看不懂的花纹,但透着阳光我可以朦胧看到他的脸的轮廓。嗯,这东西是很好看。价值肯定也不菲吧。这么贵重的东西,我怎么能收?我想把它送还到他手中,却听他说:“就当我连累你受这不该受的罪的赔礼,你必须收下。”见那人语气坚定,好吧,怎么找也得收下,要不然他又发飙我怎么办?

我再见他,他竟若无其事的样子,嘴中衔着几根茅草,闭着眼睛在太阳下假寐,一副闲适的样子。顿时,什么感谢的话我都不说了,只想狠狠地用眼神将他凌迟……

近日闲来无事,倒也乐得自在,一身轻松。清晨可以沐浴暖些的阳光,有时还会跟那人搭些话。他说中原的美酒如何的甘醇,让我想初次喝酒被他打扰,免不得怨他几句。他又说中原的女子有多么的婉约温柔,我又想起母亲那日遍布愁色的脸。我告诉他,我看到过大漠的汉子如何的豪爽,他就比划着,就像你这样?我瞪他一眼,说,草原有各式各样的节日风俗,他不屑一顾,说,这有什么好玩的,然后说这还不如中原传统的东西。我最后说,草原的舞蹈何等的优美,他却回答,再美也比不过咱们中原的歌姬的身段。我想,这人着实自恋。或者说我们之间有强烈的代沟,毕竟我们来自不同的名族,即使语言上说得通。

我们还是聊得很欢,天南地北,上至天潢贵胄,下至百姓侬人,只要投机就放开嗓子畅快的言论。这种放开心胸的说说笑笑有时还被几个守在外面的牢头说吵。

他问我叫什么,我瞥他一眼,发现这人不是一般的迟钝,看不清他的表情。我还是告诉他了吧,我说,我姓乌兰,单名一个西字。自爆了姓名,我想起了乌兰一族,邻里的苏合氏一家……

“嗯,你的名也不甚奇怪。”

什么奇怪不奇怪啊?那人说,他以前碰到过塞外的人,叫什么科的、查的,姓氏也是五花八门,奇怪得很。哦,我明白了。

他又说:“我姓林名逍,取逍遥之意。你可唤我‘林逍大哥’或者是‘逍哥哥’……”

我一听,这还得了。再看他噙着一缕极忍耐的笑意,我叱道:“你这泼皮,敢把你乌兰大哥当女孩儿耍,看我不整你……别跑……”

“不跑就死定了。”他一熘烟儿就跑到我够不着的地儿了。我隔着牢门怎么抓都抓不到,气煞我了。只是到头来我还跑得满头生出汗来,看着他又在悠闲地晒太阳,牙痒痒。

我停下来靠在墙上大口呼吸喘气。他睨我一眼,问我是不是跑累了。我不说,未必他是瞎子看不出来?

我心下有些痒痒,想问他一个一直想问的事情——他是如何拖累我到此地的?于是我问他:“你是干什么的啊?”

他神色不变,仍是懒洋洋的张嘴回答:“打劫的。”

“什么?……”我想,我要是喝茶,肯定喷在他脸上了。我就知道……他不是好人。可是,这么肯定的语气……我看这天底下能那么直白的说出这种事的,就只有他林逍了。该说他厚颜呢还是诚实?我莞尔。不过,这些天与他吃喝谈笑,也只觉得他面目有些骇人罢,其心性,绝不是坏人。他若是强盗,为何如此容易的要我收下不菲的玉佩?不解啊不解,我想问他,你是不是被人冤枉的啊?

话还没说出口,就听他一声“你还真信啊?”

我还真信呐,嗯,那当然。所以,我义无返顾的吐出分量不低的“信”字,我没看错,那人眼里已有笑意。

“好啊,你骗我。”

“哪有?”他顿了顿:“我却是打劫的,不骗你,只不过嘛……”

故意卖关子。“只不过什么?”我只能逼问。却见……

他在干什么?我看到他把右手伸向右耳边,好想摸到什么,然后顺势一扯,揭开。看他半狰狞半平滑的皮肤,看起来很突兀,我咽了口水,有点打颤,不过还是知道了,他易容了。倏地他又停止了动作,不揭开了,反而将它们拉拢回去。我无语,还准备看他的真面目呢。

他把人皮面具合上,我竟看不出他易了容,我再次骂自己废物。

倏地,他沉声说:“有人来了,带着这玉佩,我会来救你。”他的声音使我有了紧迫感,到底是什么事?我想问他,有人来了又如何?可他却一转眼倒在墙边,我喊了“林逍”好几遍,他都像死了一般无应。

我心急如焚,眉头紧皱。但此时,我听到了脚步声,果然有人来了。

会是谁呢?劫狱的?算了,别妄想了。我一个外乡人,人生地不熟的,跟人家非亲非故。林逍的朋友?不,他一个打劫的,人家杀了他就可以把他的口风死,所以人家杀他都来不及。那么,是和我一样被关进来的?不,那时我是没知觉,要是有知觉还不是闹得个天翻地覆死活不入这肮脏的牢房。官差,也许吧。

不知来者为何意,我也聪明一回,随那人一起装死好了。

脚步声愈来愈近,我隐隐听到有人说话。说的什么不太清楚,只是我现在闭着眼睛,把瞌睡虫唤来了,遂是梦周公去了。

这一觉睡得极不顺畅。

我只记得那日睡着后隐约听到人声,声音极小,还是吵到我了。然后我很不耐烦的翻身睡去了,而且……还是在那些不明人士的眼皮子底下。这一番可不得了,莫名奇妙的有一人声音极尖细,大声嚷嚷“那人是活的……”“那人是活的……”恐怕说的是我吧,啊,我很困。不再管,忽略掉周围的一切噪音,安心睡去了。可是,还嫌不够似的,过不多时,我身子一轻,被人抬起,然后……然后一盆冷水灌过头顶……硬生生的破坏我和周公的缘分。我恼了。呃,再一看,我猜对了。而且,来者不善,我装死的方法也是对的,只不过,为啥我会在那紧要的关头翻身睡觉?好吧,是嫌睡不舒服。再好,成这摸样了。事实证明,不满足是没有好下场的。

不想别的了,我的头很痛,只能低垂着,眼睛却是再也合不拢。当然,被唤醒了还有谁想睡?我能感觉到手脚不能动,估计是那群官差把我的手脚捆住了。是的,双手撑开,双腿闭拢。我抬起昏沉的头来,看到有几人围在我手的两侧,怕是被我逃了,其实我逃不了,我一个手无寸铁、身体虚弱、不懂武功的年轻人,力气不大,怎么挣脱绳子,绊住着周围的一群人逃跑?满室的刑具,我很多我不知名的,看着胆战。但我知道,我绝对不会屈服——那人既把玉佩给了我,我就要承担着罪名。我想。我缓缓的闭上眼,等待暴风雨。

有人执鞭,等待上位者的一声令下。有人解我的衣衫,恐怕是为了打得更疼些罢了。还有人准备刑具,然后笑得猥琐。呵。我何德何能,竟能让这么多的人来伺候我?我想苦笑,却发现自己连苦笑都笑不出来……

却在此时,“咣‘的一声唤回了我,将我的情绪打乱。是哪玉佩掉了去。我万分庆幸它没有被打碎,只是顽皮的从我的衣裳里熘道地上了。我没有注意有人诧异,只是看到有人在我面前咬耳朵。这没什么,想到玉佩相安无事就好,林逍不会怨我就好……漫天的倦意袭来,我又沉沉的睡去了。

这一觉是睡得极沉,也是极香的。

梦醒时,发现身下极软,是长垫的光滑布料。几重纱帐,玉做的枕头,温暖的被窝。

这是什么回事?牢中审讯的那一幕是梦么?嗯,我的身体各处并没有伤痕,且没有任何不适,但我还是记得朦胧间我被抬上刑架的事啊。我坐不下去了,我要起来。于是掀开被子……却不见衣衫……这叫我如何是好。

门外传来了一阵喧闹声。我皱眉,即使不睡觉,我也是喜静的。约莫半盏茶的工夫,有人敲门,那人不作声,怕是吵到我了,在听到我允可的“进来。”二字后才说诺。

那人进来了,身后有两个下人为他带好门,然后出去了。看得出来,他身子不甚臃肿发福,还看得过去,油头粉面,明显是个文官,年纪嘛,大概有四十了吧,看这样子。嗯?不对,我怎的也看人外貌了?明知不可貌相,就像林逍一般,怎就忘了?想着想着,那人怯生生地开口,“公子恕罪……公子恕罪……”。

这人怎么了?傻了?他说“恕罪”?啥?一头雾水。我还是煞有介事的沉声问他:“你何罪之有?”

那人先“咚”的一声跪下了。我想让他起来,他却叩头不止,然后道“公子有所不知,且…且听下官娓娓道来。”好笑,他的声音发颤。是这样的,离阳城的盗贼十分猖獗,他们结合在一起,认一个叫林逍的人作为首领。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但是官府也没有足够的力量与之抗衡,离阳城的百姓忍了,开始没说什么,只是到后来,有农民结合在一起反叛官府,官府无能,实在没有妙计来惩治这群盗贼。但是官府面对猖獗的盗贼、发怒的百姓,于是想出了不算办法的办法,将离阳城的客栈里安插官府的眼线,百姓不入,就等那群盗贼自投罗网,然后瓮中捉鳖。只是盗贼抓到了,也只是抓到了林逍,还抓了无辜的我。这官当得……也太水了点吧……

真是天大的笑话,然后是天大的误会,被我这个倒霉人碰上了。

但是,怎么会这么巧?

嗯,满是疑点。我问眼前的人:“我的玉佩呢?”

这人马上上命令小厮将它送来。我对着依旧剔透的玉佩,让眼前的人起来,然后问他:“这玉佩有什么秘密,你知道么?”

他惊愕起来,小声嘟囔者“莫非您不知道?”,然后还是告诉我说:“这是当今圣上赐给安亲王的玉佩,予长寿之意,故名长寿玉。”

……名字是很恶俗的……但是,林逍他一个盗贼,怎么弄出个长寿玉出来?还是说,林逍到底是谁?他与安亲王有什么关系?他是不是骗了我?

我的头又开始痛了。

在官府中呆了几天,我就回客栈了。临走的时候,油头粉面的人盛情挽留,我想冷笑,要不是冲着这玉佩,他杀我都来不及。

我要回客栈去。我不知道林逍在哪里,但他绝对不在牢房里。因为身穿官袍的男子说,林逍跑了。那么,茫茫人海,我到哪里去找?

我想去找他,问问他我心中的疑惑,那怕是他骗我,即使那一刻心里会很痛苦,我也要去问,因为,我是坚持“人心本善”的啊。哦,不。如果这是他安排的一场闹剧,也不算心黑啊,那么,为什么我就感觉他不善了呢?……他骗走了我坚守十几年的信念。不,坚不坚持由我来决定,凭什么别人的心都要他决定……罢了罢了,八字还没一撇,事情还没有定局,我瞎想瞎猜个什么?

我有时想,或许今生有缘。

不是戏剧性的一幕,他说,他特意在客栈等我。我不问他怎么逃脱的,因为他是盗贼,他有武功的啊。

我远远地在客栈的一角看到他了。他的身旁,尽是一坛一坛的酒水,再看他满罐满罐的送到嘴里,我有些心酸。我跑到他的身旁,看着他,满脸酡红,眼神锐利,显然未醉。看着他的酒,又是女儿红……

女儿红、女儿红,缘起缘终皆是女儿红。我心中百味交杂,我说,我来陪他喝。仰天,喝得不畅快,第一口下肚就感觉喉咙被火烧过一番。呵,那又怎样?倾我一生一世任性,换得今日痛饮。我拾起酒罐,无视喉咙异样,一杯一杯灌。

许久,林逍停止了喝酒,睨我一眼,澹澹开口道:“有什么要问的、就问吧。”

他会一五一十的告诉我。

“你是不是林逍?”

“是。”

“你和安亲王是什么关系?”

“一年以前,我救过他的命。”

“玉佩是不是他给你的谢礼?”

“是。”

“你……为什么要把玉佩给我?”

“我有武艺傍身,可以跑。你没有。你无辜,你要出去,玉佩给你是你出去的法子。”

“这……这是不是你设的闹剧?”告诉我,是或不是,让我活得清楚,让我死得明白……

可是,良久无以应。

我看着他一杯一杯的灌,不回答,心里一刻比一刻紧。回答我……回答我……不要让我不明不白……

“回答我。”

“哈哈哈。”怎么了?他怎么了?他不再喝酒,抬起头来看着我,不放过我脸上的一丝表情,然后说:“你思想真丰富。”

“到底是不是?”

“不是。”声音平静无波。

那就好。

原来,林晓只是一个打劫的头子而已……搞这么神秘……

“我知道了。”收拾东西。“就此别过。”我要过离阳,去别的、更远的地方旅行了。

“好。”

我们算什么?

算朋友吧,而且是同患难的朋友吧。

是萍水遇上的。

他笑着问,还会相逢吗?

我笑着说,何处不相逢?

后来的很多年,我常常告诉我的妻子这段往事。

我告诉儿子,人就像大海里的一点浮萍,微微的一点、毫不起眼的浮萍。但是在大海里,也不要害怕孤单寂寞,要怀着纯真善良的心,对未来的希望,去相逢与你相逢的人,这样既不孤单,也不会寂寞了。

可是儿子不解的问我:“爹,“浮萍是什么啊?”

我摸着他的头,笑的温柔:“浮萍啊,就是……”

——完

七十一中学初三:夜半未央(容彻)

精选读者点评

“寂寞”写通了!塞北的风、初春的雾、牢房的茅草、女儿红的苦涩……全是实打实的触感。最绝的是那句“灵魂深处是寂寞”,不煽情,却让人心里一沉。小乌兰骑马奔向炊烟时面红耳赤的样子,真像我班上那个总在窗边发呆的瘦高个儿。

续写清兵卫与葫芦

800字
主题:压抑、热爱、毁灭、自由、坚守、幻灭

清兵卫再次走在了海边的街道上,当他看见那一堆堆他曾痴迷的葫芦时,心中早已不像从前那样激动了。是的,那曾是他最爱的事物,它们勾起了清兵卫心里那段苍白的记忆,他仿佛听见了锤子与葫芦猛烈撞击的声音,以及父亲的斥骂声。“忘了吧,都忘了吧。”他内心有个声音在不停地回响。

虽然他已不再热衷葫芦,但他放学后仍旧迟迟不肯回家。他已经厌恶了那个家,厌恶那个摧毁他的梦的父亲。他就像一个缺失灵魂的空壳,游走在小镇的每个角落。

他走到了一块田野上,一些蒲公英的黄色小花散乱地开着,泥土潮湿的气息混着残枝败叶发酵后的特殊味道,被微风带向了远方,连同小草卑微的梦。那么多曼妙的花朵从他的眼里长出来,他疲惫的眸子里盈满了比春天还要丰富的色彩。他迷上了如此美妙的风景,他迫切地想要把它们画下来,他的灵魂寄托在了绘画上。

以后的每一天,他都会跑到这个美丽却不太起眼的地方,执起那支他用存了好久的钱买来的廉价的画笔,一点一点描绘出他心中的色彩,他越来越喜爱绘画这东西,就像热爱葫芦一样,甚至比葫芦更痴迷。

有一天,他拿着他还未完成的作品回到家中,脸上溢满了自豪,那是属于他的宝藏,那是属于他崭新的梦。他快乐得飞舞,一不小心,手中的画落到了地上。他正想弯腰去捡,却被父亲一脚踩住了:“画这些破东西有什么用?你能有什么出息?早知道让你带着你的破葫芦滚蛋去吧!”清兵卫依旧是面无表情,他只是一直盯着画纸上父亲留下的脚印,这个脚印毁了这幅画,那是用再多的色彩也弥补不了的苍白。

清兵卫的父亲从卖葫芦的那里听来,当地有位富家花了六百块买了一个葫芦,那正是当初清兵卫被教员没收的那个。得知这个消息,父亲立即赶回了家中,想告诉清兵卫,可谁知道,在那块长满蒲公英的田野上,正躺着一位小男孩,他正朝着天边绝美的晚霞微笑。他失去力气的手中,放着一幅画,画上是他曾最爱的葫芦。

清兵卫带着他的两个梦,随着蒲公英飘向了更远、更自由的天堂

精选读者点评

清兵卫最后躺在蒲公英田里笑,真让人心口一紧,那笑是软的,可底下全是硬碴儿。你把“脚印毁画”和“晚霞微笑”并着写,比直接说“他死了”狠多了。

福尔斯冒险集

1050字
主题:信任、观察、命运、异质共生、职业认同

初见福尔斯

福尔斯·阿尔弗雷德是一个在美国小有名气的侦探,而我是一个外科大夫,同时也是福尔斯的助手。我自认识他以来我就对他有几分敬佩,但是我有时候对他又有几分无奈。

我是在18世纪的加拿大出生的,我的家人是当时的富豪,由于我在10岁时误杀了我的父亲从而和我的哥哥维克多逃离家园。在之后的日子里,我和哥哥在深山老林中生活。我们曾参加了二战、美国的越南战争等。

或许,有人会问我:“你是怪物吗?而我会回答:“算是吧,我似乎有一种超能力可以让我青春永驻,在我愤怒时我会从手中长出一双骨爪。”

这天,我无精打采的走在纽约的街头。忽然,我灵敏的鼻子闻到了一丝丝的腐臭味,我循着味道走去发现了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我愣住了。不久,我恢复神智后,我拨打了报警电话。过了15分钟五六辆警车挤进了狭窄的巷子中,其中一辆警车上的警官来询问我发现尸体的具体情况。在于警官的对话中我无意间看见了一个衣衫不整的人不慌不忙的走近了尸体。在他行走的过程中我看到他长着一张英俊的脸,锐利的眼睛总爱眯着,象时刻都在思考问题,细长的鹰钩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机警。果断、方正的下颚有突出,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再看看他的着装,上身穿着一件衬衣,外面套着一件夹克,穿着一条牛仔裤。这肯定是在逛街时接到案子赶过来的。

经过我的百般说服,警官终于肯让我接触那腐烂的尸体了。其实我的目的不是尸体,而是那个人。我走近他说:“你叫什么?”“福尔斯·阿尔弗雷德。”他用狡猾的眼神看着我。“你是一个侦探?”我试探的问。“是的。”“我听说你可以不和人接触就可以知道别人的职业?”“是的。”“那你可以看出我是什么职业的吗?”“你是一个外科医生,对吧!”“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很惊奇福尔斯的能力,不过他应该没有看出我的超能力。他接着又说:“从你的言行、说话的口吻都证明了你是一个医生。还有,普通人不会主动要求来看这么面目狰狞的尸体的。即使会,那他也会被吓得半死。你说呢罗根?”我惊呆了,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为了弄清楚,我邀请他到附近的星巴克坐坐,福尔斯也爽快答应了。

福尔斯很快的解决了案件,与我在星巴克聊了起来。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的?”

“你胸前挂着的牌子上清楚地刻着‘罗根’。”

“对呀,当时我光顾着你的推理了,没注意到呀!”

“你找我,不会就是为了查证我的推理吧?”

“当然不是,我是来找你商量一件事的。”

“什么事?”

“我想做你的助手,行吗?”

“为什么?”

“你在办案时,总是你验尸、做推理,何不让我来验尸,你来推理?”

“说得也对。好吧,我就先让你做我1个月的助手吧。”

“我谢谢你了!”

在之后的对话中,我与福尔斯交流了一些推理逻辑的事情。

精选读者点评

福尔斯和罗根这组合真带感!骨爪 推理,外科医生 侦探,设定混搭得毫不违和。尤其“你胸前挂着的牌子”那句反转,我边看边笑出声,聪明人栽在细节上,太真实了。

风之剪影

800字
主题:成长、身份、温情、怀旧、错位、守护

窗外刮着的狂风卷起黄沙,风,依旧侵蚀这这片土地。

他静静地站在窗前,看着如血的残阳。那一日,仿佛昨天,又出现在他眼前。

十年,已经十年了啊!明明应该淡忘的记忆,近日竟变得越来越清晰。

他闭眼,稍稍休息了片刻。夕阳的余晖照进窗户,在他脸上镀上一层金色。他那深红的发也显得有些妖媚。

那白色宽大的外衣,头顶帽子上那显眼的“风”,都显示着他不同寻常的身份——风影,沙瀑我爱罗。

“笃笃”门被人叩响,随即被人打开。

“风影大人,打扰了。”来人是一个留着棕色短发的女孩,她的手中拿着一叠纸,微笑着。

我爱罗转过身,坐回办公桌前:“小祭,任务结束了?”

“是的,”小祭走到桌前,将那叠纸交至我爱罗手上,“这是这次任务的报告,任务很顺利……不过……额……”小祭有些不自在地移开目光。

“怎么?”我爱罗漫不经心地翻着那叠纸,眉头微皱。

小祭不好意思地挠头:“内个……我们不小心毁了一个女孩的房子……她,她说她没地方住,然后……”

“你们把她带回来了。”肯定的语气。我爱罗按了按太阳穴,有些无奈地看着眼前的一脸无辜女孩。

“啊啊,小祭,你在这啊!”门忽然被打开,一个女孩探进半个脑袋。

小祭回头一看,立刻睁大了眼,一把将女孩拉进屋压低声音问道:“灰雁,不是说我不叫你你不要进来吗?”不等女孩搭话,小祭立马转过身,冲我爱罗笑笑:“就是她。”

我爱罗面色有些复杂地看了看手中的那叠纸,又抬头看了看笑的灿烂的小祭,张了张嘴但什么也没说。

“不是啊,”灰雁扬了扬手中的一叠纸,“小祭你拿错东西了。”

“哈?”小祭一把夺过灰雁手中的纸,有些不相信地扫了几眼之后脸色刷白,有些机械地转向我爱罗,“那……风影大人……”

灰雁头向左微倾,露出一个无害的笑:“嗯,那个是我的菜谱哦!等小祭有些无聊就想拿菜谱看看,才发现小祭你拿错东西了哦!”灰雁的短发乖巧地贴在脸上。

“你是故意的,一定是故意的吧!”此刻小祭的心声。

我爱罗看着灰雁的笑脸微微一怔,眼前少女的脸与记忆中某张脸重合起来,又迅速分开。是她吗?怎么可能!

沙漠,已被黑夜所吞噬。

初三:北燔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风影我爱罗”的设定真有意思!把火影人物放进沙漠背景里,还加了原创角色小祭和灰雁,画面感一下子活了。格外是灰雁掏出菜谱那下,我差点笑出声,但“深红的发也显得有些妖媚”这句稍显突兀,和整体调性不太搭,可以再琢磨下用词。

星云物语后续改编版

1600字
主题:忠诚、亲情、身份、守护、抉择、记忆

别,别走澈苏看着弗雷用手拉着他的军衣口齿不清楚的说。弗雷反过身待在澈苏说道我不走便向着2名狱警招了招手,弗恩示意他们来到前面

“就对准着她的胸口开枪。”他一字字咬道。就让你的鲜血溅到我的衣服上,让我看到你闭上眼睛的那一刻,然后变成我永远忘不掉的一幕。

……

心中怦怦直跳,2名狱警手有点微微发抖,如此近距离的射杀囚犯,这还是第一次。

沉重的抢举起来的刹那,皇宫的东南角射出一颗子弹。威克斯立马反应起来便大声叫道,“保护陛下”,士兵们冲进了围在弗恩身边,并且用自己的机枪对准射出子弹的方向用扫射的方法来击溃敌人。威克斯向前快步跑了,但一辆摩托车冲进来,从士兵中拉住澈苏向上一拽可却拽不起来。因为当摩托车冲进来时,弗恩用冷静的看到了摩托车上——澈苏的养父联邦的第一间谍澈安。弗恩看到澈安的手拉住澈苏时便用惊人的反应力。用力的抱住澈苏仿佛要和他融合在一起的感觉,不分开。威斯克毕竟是有经验的将军,立马用手举起手枪毫不犹豫向澈安射去,但澈安不躲开而是一味的拉住澈苏不管有任何事,硬是撑住了来自肩膀上的疼痛,便硬生生的跌倒在地上。可他仿佛察觉不到疼痛,而是面带微笑的看着自己的孩子——虽然不是亲生的。远处的南卓一一收在眼眼里,便号召人手赶过去。而另一边,澈苏出奇的没反抗刚刚拉住他使他感到疼痛的人,虽然他因为药物作用而变成一个忘记所有记忆的宝宝,但却是心疼的看着他的伤口,嘀咕段段续续的说疼,疼吗。澈安看着他说“不疼,澈苏.爹不疼。”弗恩看着他们心中又是喜悦又是心疼,他完全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怎么舍不得澈苏。威斯克看见放下手枪走向弗恩大声说“是臣保护不当,我甘愿受罚。”弗恩身上的衣服一有点脏和破口。弗恩说“没事,带澈安去治疗一下伤口。”可……威斯克还没说完便被弗恩打断说“快去”。“是”,威斯克便立马派人带着澈安去皇家的诊疗室。可澈安说“你为什么要澈苏死,他没有背叛你”,弗恩听到这句话时立马大怒说“没有,一切我都知道,你不要以为皇家的脸面可由你这样胡乱抹黑。”澈安还有话说可一句话插进去,“澈苏你真傻为了这么一个人而伤害自己,真是你眼睛看不见了吗”,这句话说出来时一个身影出来了,慢慢的映进了所有人的眼中。南卓,弗恩冷静的说道。恭喜你猜对了,礼品是我要带走他们2个。南卓看着弗恩有条理顺的说出尽可能使所有都能听见。南卓拿起手枪枪口向下对着弗恩说;对不起,我必须要到走他们,还记得我来帝国那一天向我寻求帮助的小男孩吗。弗恩听见一霎那仿佛想起什么说;难道……对,就是澈苏,我当年有点后悔没带走他,所以我是来带走他的。南卓一字一字咬字清楚的说。弗恩听到这句话并且南卓要带走澈苏心不禁的揪心起来说;不,我不会让他离开我的,他是我们帝国的子民。弗恩,你听清楚他可是谢老将军的孙子联邦的人。南卓说道。

弗恩坚定的说;我不会让步的。那就对不起了,南卓说。想开枪射中弗恩但不上他,刚刚要举起手枪时。从另一边射出一颗子弹只向弗恩的胸口。砰··弗恩看见澈苏黑色柔软的短发在眼中出现,便好像有个很重的东西压住了他,空中有着鲜红的血在空中飞舞。不……澈安大声地叫道。南卓看见立马跑来,看见澈苏压在弗恩的身上。澈苏白色的军衣已被自己的血染的如此的妖娆显目。弗恩呆呆的看着压在自己生上的澈苏,弗恩用手紧紧地抱住他。弗恩想用手去捂住澈苏血流不止的血液,可就是止不住。来人,来人快叫人来看一下澈苏,快啊。弗恩打叫到。威斯克立马要身边的士兵去叫。士兵立马用自己人生中最快的速度,因为他知道这件事很重要。弗恩看着子弹发出的地方说;威斯克,不惜一切代价抓住伤害澈苏的人。弗恩用很重的语气说。当他说完这句话时一个温柔的声音发出来说;不用了,我可以自己走过来,况且你们这颗星球的人也挨不到我的一根小指头。一个紫红色头发的人浮在天空上出现在众人眼中,他有着一双黄色的眼睛这样的颜色陪在一起有点滑稽,可陪在他身上却如此妖娆。

这人到底是谁,为什么说出这样的口气,他是否知道如何救活澈苏,澈苏是不是死了

初三:邓泽敏

精选读者点评

澈苏扑上去挡枪那刻,手抖得写得真好!血在空中飞舞,这个画面我读着心都揪起来了。但“弗恩”“弗雷”“威克斯”“威斯克”名字太像了,小邓同学自己读三遍,能分清谁是谁不?

盛开的血玫瑰

1700字
主题:成长阵痛、记忆迷障、爱与罪、身份认同、青春幻灭、救赎可能

天空朦胧朦胧的,上午的白云此时也被染得乌色如铅。同学们心情也像灌了铅似的,头一个个低垂着仿佛低到了裤裆里。大家都像个闷葫芦,一言不发,泪水却如决堤般汹涌。尹巽芳揉了揉红肿的眼睛,尽量平静地说:“同学们,今天我们毕业了。一旦离开了校园,我们就要学会在社会上生存。让我们一起加油,共创美好明天!”“小尹你也要保重哦,我……”一个如蚊语的男声响起。尹巽芳当然知道说话的是谁。

那一天,天空也是阴云密布,白天犹如黑夜,黑压压的人群慌慌张张散去。尹巽芳的演讲还没结束,老天就憋不住郁闷的心情就要下雨。也好,反正今天的稿子背的不熟,有点忘了。明年她就上大学了,想起来就兴奋。她在a大学附属中学念书。看着师哥师姐们悠闲地塞着耳机牵手在充满诗意的绿茵小道上,再也没了繁重的作业题,恋爱也被允许。她哪能不眼馋?恍恍惚惚间,撞上一个人,尹巽芳抬眸,一脸惊愕:“怎么是你?”“怎么,见到我这么惊讶?”男孩晶晶亮的黑眸在闪电雷鸣中闪耀夺目,笑容僵硬在嘴角。

他本来是她的蓝颜,无话不谈,形影不离,好得像一个人。而她,喜欢上了隔壁班的袁奇峰,他高大帅气,篮球打起来特别帅,不少女孩都喜欢他。她把所有对袁奇峰喜欢的一点一滴一毫一厘都不落下的告诉了他。他心尽管如针扎,如车辇。脸上却始终挂着平时的微笑,疼惜地抱住她,轻拍拍,柔声说道:“小尹,他真有那么好吗?”他也学打篮球,也很帅,引得女孩们为他一阵阵尖叫。而她却不看他一眼。她走了,去了医院,因为袁奇峰腿部骨折,她拎着两袋水果。在医院,她替他削苹果,在门外的他泪水夺眶而出。他走了,去了加拿大。她依旧是万众瞩目的班长、班花。她和他只是朋友,谁也没有杂念。她对他尽管喜欢过,却只是曾经。他走了,她才知道,心中心心念念的是谁。尹巽芳脑中的回忆如过电影般一幕幕。

那是国中时的事情了,尽管五年了,依然历历在目,他终究是回来了。黑蒙蒙的天空如夜色临幕。他清秀的眉此时却倒立着。她不明白他究竟要做什么,眼中的火焰却如熊熊烈火。“你瘦了,诺。”她轻轻地扶起他的俊脸。眸子里淬着浓浓的忧伤。他的眸子柔和了,一些,问:“你爱我吗?”他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嘴唇一翕一动。“我……我……”尹巽芳泪水已经糊了视线,纤瘦的身子抖着。她不知道爱是什么,她说不出爱这个字,她想开口解释,却一个音也发不出来。“小尹,你真是像他们说的那样,你害死了我哥,又伤害了我。”袁奇诺双眼里充斥着狠谲,尖利的锋刃在夜色中刺得她眼睛生疼。“不……诺,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我当时太小不懂爱情。我是曾经对你哥有好感,但那也是因为你,他和你一样帅气、温柔、体贴。而我并不知道他是你亲哥哥,因为你从来没有跟我说过。当我明白了这一点时,你已经去了加拿大。我哭得很伤心,整日水米不进。你哥他说爱上了我,要我做他的女朋友。我死活不肯,谁知他威胁我,所以……”尹巽芳此时已泣不成声,接着说:“他尽管想对我施暴,我跪下哀求他。告诉我其实爱的是你。他停下了动作,我们成为朋友,只是,总感觉他没有那么单纯,我时时刻刻提防着他,他渐渐的也死了心,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我只盼你回来!”“可是他死了,都是因为你。”袁奇诺赤红着双眼,手上的刀刃亮闪闪的刺着她的眼睛。她有点害怕了,她不想就这么死去。她还有作家的梦想,还有年岁越来越大的父母,还有乖巧的弟弟!“诺,他是自杀的。”“你说谎!”他不能相信这个女人所说的话。哥哥那么优秀,球打得比他好,长得也比他帅,追他的女孩也比他多,性格又那么阳光,怎么会是自杀呢?“诺,你和你哥都有家族性格分裂症。你根本分不清你和你哥。有时你是你哥,你哥是你。你和你哥是异卵双胞胎。我开始根本分不清你们谁是谁。直到我送了你一个项链,上面刻着的是你和我的名字‘芳诺’。”尹巽芳撕喊着嗓子,痛苦地说出他不愿接受的事实。“你哥是你杀死的,你恨你哥夺走了我!”尹巽芳的话像不断割剜的刀子。袁奇诺捂着心口,痛苦地说道:“你说得没错,是我亲手杀了哥哥!他的鲜血一直流,一直涌。我看见了血液里绽放了一朵鲜红的玫瑰花,我想把它送给你。”说着,袁奇诺拿着刀像一个浑身哆嗦的一步步后退眼里充满恐惧的女孩靠近。……鲜红洇漫了__台,一朵鲜红的玫瑰花黑夜色的夜幕里开得诡异……

初三:何静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芳诺”项链的伏笔,埋得真巧!后头撕开双胞胎真相时,我手心都出汗了,但“血液里开玫瑰”这句,太跳,像从别处抄来的,跟全文的呼吸不搭。再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