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站在门缝后

4000字
主题:身份认同、代际差异、乡土变迁、精神返乡、自我审视、时代褶皱

冬日微醺,洒下万千红色光芒,我脚步不停,飞快前行,此时已是正午!

心情不错,是的,我回家了。

那条乡间小路坎坷的延伸,一切宛如记忆般的样子,我看到了那个年少的青年在捣蛋,那个拖着大肚子,一身黑色皮肤的家伙正挂在树上,捅着鸟窝。终于路过那棵树,树木已高,树枝已残,那新痕上面结有疤痕,一片浅黄色上盖着的朦胧棕色,上面兀自还有数块泥土。

穿过老房,新房出现在眼前,房已经显得有些旧,那房屋的下面有着不少的黄色泥土,甚至是一些粉笔留下的乱画,房子里一片寂静,似乎无人,我拖着皮箱飞快的走到门前,门轻关,从里而关,我一愣下,敲了门,声响传来,我看到了母亲。

母亲身子瘦弱,头上布满白发,脸上皱纹分布,手上正拿着两根长针,红色蓝色毛线吊着,正织着什么,看着我笑出声来。我问道,母亲,父亲与兄长呢,母亲答道,你的一个堂姐妹结婚,回了娘家,今天是第二天,明天还有一天,到时就真的嫁过去了。

我连忙从背包中拿出给母亲买的东西,母亲一面阻止,一面催我快去,你们多年未见,加上有不少的亲戚朋友都在,连他弟弟都在,我想起了年少时那个一身是病,走一几步就蹲下歇息的玩伴,便把东西放下,正打算冲出门去,突然回头,问道,母亲怎么不去呢。

母亲说她身体不好,不能见风,我连忙问她有无看过,母亲答了,也不罗嗦,推我出了门,自己又进去了,我飞快的跑去那边。一切微变,新颜换旧装,盖住了原来的它,让我看得有些朦胧。我到了以前的堂姐妹处,人影簇簇,所有的人都堆在三四张大桌子前,桌子简陋,凳子不一,几个小孩不成姿态的趴在上面。

我看了到父亲,我按了按他肩,我看到了兄长,他拍了拍我,我看到了堂姐妹的父亲,他的面貌我已经陌生,但他笑容挂面,突然问父亲这是第几个儿子,父亲答了,他们两夫妇笑着说时光不等人,那时看到的时候还穿着开档裤,我笑着给老一辈的人招呼,然后找了个位置坐下。

这时,一个青年飞快冲了出来,看到了我,我见他个头比我略高,长相带有儿时的几分熟悉,一张面上全是笑意,我站了起来,两人都拍了拍肩,他握着我的手,道,四五年未见,情况如何,我道,要死不死的,两人哈哈大笑,他一手拎起旁边一个小孩,扔到一头,坐在我的旁边,当先开了两瓶酒,我也一笑,一碰之下,喝了数口。

这时,屋子里走出来一个女孩,便是他的姐姐,她面目熟悉,少了儿时的稚嫩,面目清秀,只身着淡装,奇怪的是她头上白发甚多,较远距离都能看见,一种成熟而有深韵的味道,她笑着和我招呼了两声,便忙自己的去了。转眼便看向了她老公,那是一个面不惊人的人,我甚至忘了那人做的是什么来着,只记得他过来和我喝了些酒。

席间,我见到了两个年轻的妈妈,那是才二十岁不到的妈妈,两人都抱着小孩,小孩哇哇声叫,一人半岁,一人大半岁,相隔不远,两个年轻妈妈面有福态,一问之下才知道是我两个堂弟的夫人,两人都比我小上一岁有多,旁边的人都问我有无女友之类的,我只好笑着说没有,脑里突然冒出了她,有着一丝无奈。

这时,旁边一人问我存我多少钱了,工作如何,我笑着道,当然不如哥哥你了,身后的兄长拍了拍我,我蓦然惊醒,忙改口,当然不如叔叔你了,我怎么能跟你比呢,那小叔也不在意,笑着说了几句,无非都是努力那些。中午过得很快,我和年少的伙伴去看了旧时的学校,一片新颜不清的小学,我忘记了它以前是什么样子。

回到家,听母亲谈起现今情况,也就是谁买了房子,谁的儿子娶亲生子,哪个姑娘嫁入何处,他们背后里谈起我们是如何态度,我本人是毫无所得,面目无光,心中波澜,怎耐何无能为力,只剩一人站在家对面那高处石峰上,吹着风,望着从小养育我长大的河,耳边时时响起母亲的声音,养了四头猪,无数鸡,三亩地,还有一头牛,而父母已年近六十。

我一直都在想阶级观念的问题,什么是看法,什么是天生如此,那些比我早成家的亲人,的确是比我有所成就,无非也就是子承父业,受家庭压力下早早结婚,当然,也难免没有当时确实冲动的。母亲常说谁在她面前如何如何,多高多高一般,我特看不起那些无内涵炫耀的人,他们的形象早在我的面前变得又扁又长。

那日,我上到集市,只有一条街的集市,一走到底,我奇怪的是家乡看到的年轻男女个个都是鲜艳夺目,潮男靓女不断,甚至还有两个曾经的熟人,女孩们靴高装浓,一抹艳色,男孩们风衣飘飘,皮鞋踏地,头上发如铁板,我把目光四处一扫,怀疑是否回到了上海滩。

旁边的叔姨级别农民还是那种装扮,一件老解放衣,甚有解放鞋,发白个矮,手上拿有旱烟枪,牵着蹦跳的孩子,背着一个大背篓,里面放着那些日常用品。当然,一些较潮的叔姨未落人前,同样的高靴浓装,风衣飘飘,我看了下自己的一身平凡装扮,那双要破的假运动鞋,转了一圈,郁闷黯然之极,原来自己整个一农民。

定如人前炫耀,饶是无真材实料,只愿在曾经熟悉的地方让那些熟悉的人投来的一抹赞色,人前虚荣,人后赞扬,那常年不愿回到的家乡,只因内心隔阂装膜,逃离熟悉,在繁世浮浮沉沉,翻手为现,背手为实,脚始终踏着一块快裂的土地,抬头间,伸手前去,只为抓住物质。

而后,我碰见了一个像“发哥”一般的同学,一米八的身高,身着风衣,皮鞋波亮,一脸笑容,帅得不可救药,一谈之下,他言道,好个_,重庆越是不好混,我都快要饿死了,问她有无伴侣,他说从来没有过,我退后一步再看了看他,以为听错了,才见他面目真澈,不似谎言,不由得有些感叹社会。

大年初一,我见到了六七年前认的妹妹,似精灵的妹妹,那一次初见,改变甚大,这如此骄傲的女孩,精致妆容,小碎步,一头青丝披肩,打理的合时宜的穿着,靓装的外表下,淡定的神情,脸上始终挂着清新的笑容,不知为何,第一眼见她,有些形惭,恍惚中,招呼她上了车。

上到集市,说是去看同学,在街上,遇到几个极端点的潮同学,皮衣牛仔精练,或运动活泼,或正装成熟,“妹妹”本绕过去不想见三人,但三人眼睛好尖,还是地方实在够小,被认了出来,最为郁闷的是,那三人见到精致的她和我一起,三人的眼睛从头看到脚,连看三遍,带有不屑的神情,我不知道他们内心可否有那点点的误会神情,但知道的是,这三人定然不知道我和“她”一样,是他们以前的同学。

再次碰到同学,一个以前打过架的同学,还有一个一直疯的同学,大家相谈较长,相约进了初中时的学校,学校还是未变,里面的政治老师竟认出了我,我有些感概,我略赞叹老师多好,老师也只言道不如我们,怎么会如我们呢?这种如此直白虚假赞扬,竟是说得顺耳之极,我也努力把旁边的同学妹妹都赞扬了一翻。

而后离开了学校,同那个陌生之极的“妹妹”分开,走时我看了她一眼,她还是在笑,我却无话可讲。旧时情谊随风散,一缕青丝缠绕,何种旧人,都愿在人前高大,自从初分,早已隔地相忘。

翌日,一个表妹家过年,点名要我亲至,我飞快赶到,碰到了怀孕的她和她的弟弟,着实被她二人拳打脚踢的招待了一翻,两人扯着我要我给他们找个嫂子,我连忙逃开,二人正要追来,却被叔叔叫住做事,愤愤不已的走开。

而后午饭,同安一桌的是曾经有个极度冤枉我的亲戚,他二个儿子已经成人,比我一大一小,我看到了他们的老态,看到了白发,看到了眼神里的虚荣与不屑,眼神给的虚荣是他的儿子,留下的不屑是我,我无言以对,只一人闷吃,但几人言出不逊之极,咄咄逼人,硬是要挤兑我,要我出丑,我一个轻笑。

只听他道,你抽烟吗,我说不抽,他道,哟,还真节约嘛,不知存那么多钱做什么,买起房了没有,我摇了摇头,看向他儿子,然后裂嘴笑了起来,那个堂兄有些发愣,只好跟着笑笑,我看到了他一嘴的黄牙,笑容传染,我看到了他弟弟更黄的牙,和他父亲一棵黄牙加了一排白牙,由于位置正好,只觉亮光一闪,竟有些晃眼。

他们讲了些他们认为的江湖事,粗言_语不断,那个叔一开口就是,想当年我……我只听出了他当年纵横时,我尚穿开裆裤,两个堂兄弟一开口就是,我那时在工厂,别人都不敢做的我……我只听出了他现在吃香喝辣,我还在啃窝窝头,一言又一言,一句又一句,一片大笑,一片唾沫横飞,只留下全是扁扁的身影。

那是二零零九年,我从浙江回来后过的春节,我站在苍穹下,不断思忆浙江的她,看了看手心的幻想,手背的现实,那个原本在我脑里只有一个模糊的幻想故事,因为她,我找到定义主角的标准,因为它,我找到了里面出现的是哪几种阶级。

我从来不反对做事循规蹈矩,是平凡踏实,还是叛逆乱逃,都是一种人生态度,那一次,我经过幼儿园时,忽然听到一个声音,你知道人生是什么吗,我蓦然一惊,这么小就知道说人生了,仔细一听,只听另一个更小的声音答道,人参是一种中草药,我突然惊醒,我误听很久了。

我看了许多的电影书籍,我很谢谢我有这个爱好,才让我这个只初中毕业的人有着不同别人的感概,我时常羡慕那些读高中大学的人,那些一份稳定人的生活,我看的名家作品不多,无法举出多重的名句,我映像深刻的是当初看韩寒的作品“杯中窥人”时,上面写道。

“中国看不起说大话的人。而在我看来大话并无甚,好比古代妇女缠惯了小脚,碰上正常的脚就称“大脚”;中国人说惯了“小话”,碰上正常的话,理所当然就叫“大话”了”因无定,家乡的人都看惯了循规蹈矩,认为我做的就是“大话”是脱离轨道的行驶。

我看了许嵩“把伤痕当酒窝”,明白一个道理,我也是从本质下的情感现实乱变,“因混得实在太差,一直以为我与他们有所不同,不管是思想还是做法,我是没成就,只是暂时的嘛,等我有所成就的时候,我一定开着小车,在车上放个喇叭,让所有的人都知道我邱某人赚了钱,你们这群无目之人。”

自己一直都是自己口中的那种人,“只愿在曾经熟悉的地方让那些熟悉的人投来的一抹赞色,人前虚荣,人后赞扬,那常年不愿回到的家乡,只因内心隔阂装膜,逃离熟悉,在繁世浮浮沉沉,翻手为现,背手为实,脚始终踏着一块快裂的土地,抬头间,伸手前去,只为抓住物质。”

为何我一直看所有的人都是扁扁的,蓦然想起了一句古老的谚语,“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了!”我已经不用站在门缝后再看一遍,我找到了的解释,我站在石峰上,满天繁星跳了出来,勾勒出一个广阔无比的幻想。

2026年11月10日

无高三:qiujun881216

精选读者点评

冬日微醺?这词用得真大胆!红光洒下来像酒气熏人,脚步飞快又带点逃的意思,你心里明明装着沉甸甸的东西,偏用轻飘飘的调子开头,妙。

美到底是什么?

5700字
主题:权力异化、审美政治、历史辩证、阶级意识、生存真实、相对之美

什么是美?古往今来有多少文墨骚客、艺术人士对这个问题深究细研,大发狂论啊!在诸多文墨骚客、艺术人士深究细研,大发狂论的时候,难免唇枪舌剑,争吵不休,争来吵去,到底是起伏连绵、高耸入云的大山美呢,还是浩瀚无边、奔腾跳跃的大海美呢?到底是娇小可爱、温顺主子的宠物美呢,还是脸蛋漂亮、身材苗条的女人美呢?即便你是扬名世界的“美学大师”,说得龙飞凤舞,口水四溅,也无法说服地球村上的芸芸众生。

到底什么是美呢?恕我把美定义为人们渴求和热望的东西。这样我就可以把美分为“权力美”“兽性美”“口舌美”“视觉美”,以及其它满足人的欲望的一切“感官美”。在这些“美”中,有的属于自然属性,有的属于后天欲望。“兽性美”无非是为了繁衍后代和腐糜生活的需要;“口舌美”无非是为了生存或享乐的需要;“视觉美”无非是排遣郁闷和狂欢尽兴的杂交。不论是“兽性美”“口舌美”“视觉美”,还是诸多方面的“感官美”,无一能超越“权力美”。只有“权力美”才能决定其它诸多方面的感官是否能得到“美”的感觉和美的享受。高贵的人追求的是美的享受;平民百姓追求的是美的感觉。

我可以自信地说,美的标准因国度、地位不同而不同,因人的生存环境不同而不同,因追求目标的不同而不同。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在国人的眼里,“权力美”是起决定作用的基石。

我们如果能仔仔细细回顾一下中华民族五千年,甚或六千、七千年的野蛮史、文明史,也许你对美的标准,就会有一种新的认识。

在原始社会——无论东方或西方,那时的所谓人,应该不叫男人和女人——至于男人和女人的称呼应该是“文明”——即有文字以后的原始人的后人,给自己的原始祖先命名的。那么,原始社会的男人和女人应该称为什么好呢?我想——至少我是这样想的——应该叫着“公”性和“母”性。如果有人问我理由的话,那是比简单还要简单的答案。

我们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穿越时空,回到那遥远的原始社会了。可是,我们可以想象,那时的原始人,因为条件的限制,过着茹毛饮血、_身露体的群居生活,男人没有固定的妻子,女人没有固定的丈夫,不讲究华美的穿戴,不追求女人的漂亮脸蛋,渔猎是他们独有的生存方式,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便是他们追求的美味佳肴,在这些原始“公性”和“母性”的心灵深处,难道还有比“兔子”和“黄羊”之类的猎物更美的东西吗?

现在的“美学人士”一讲就是什么审美的“主体”呀,审美的“客体”呀,似乎很玄乎,其实,不就是讲的感官么。感官的舒适就是美,感官的痛苦自然就是不美。对于人来说,感官的体会,除了万古不变的动物性,就是高级动物的必需性——说白了,也就是“兽性的感觉美”和“人性的感觉美”,再说白一点,也无非是生殖繁衍的必然感受和生存的必须感受。

中华大地亘古及今,除了原始社会的所谓美,生殖繁衍的必然感受几乎是无拘无束的感觉之外,后来任何制度下的美的标准,都无一不是难以启齿而又公开炫耀干着的勾当。

先以奴隶社会为例吧,在那样的社会里,绝大数人是绝对没人权的——如果说有人权的话——那就是高高在上的奴隶主,他们可以随意霸占一切——自然包括他们欣赏的女人。也就是说,在奴隶社会里才真正知道了“兽行美”。至于欣赏山川河流,观望大海惊涛,那些奴隶社会的人——包括奴隶主——还没有如此雅兴。也就说,游赏之美在奴隶社会还是不足挂齿的。

那么,是否在奴隶社会除了“兽行美”之外,就没有别的“美”可谈了呢?有!可以肯定地说有。不然“酒池肉林”这令人咂舌的词语就不会流传至今。现在,可以说不少导演,在冥思苦想、苦心孤诣地极力想象奴隶社会那些国君如何饮酒吃肉,玩弄美女,不过都是现代人看过几本表述并不十分细腻的古人留下来的“黄皮书”,而后尽情发挥出来的并不是古代那原汁原味的东西而已。就是在今天那些喜爱谈美、写美的人士看来,也不得不承认对美的标准不少人认识是大相径庭的。奴隶社会与原始社会相较。自然是进步了,不过。我们承认的是文化的进步,并不是人性的进步。原始社会因为生产力的限制,人们不得不过着有福共享,有祸同担的“共产”生活,那时也许还没有人权问题,谈不到人的地位贵贱,收入高低,不仅没有名门望族,更谈不上两极分化。

然而,时代的发展,使物质与日俱增,这时便无师自通地产生了掠夺他人财富的“能人”,迅速形成了两极分化——一极是奴隶主阶级,另一极就是奴隶阶级。从人群的划分上看,奴隶社会较之原始社会并不是变“美”了,而是变得邪恶可怕了——极少数“能人”骑在大多数“愚民”头上拉屎拉尿,作威作福,这无疑使人们失去了原始社会那种共同猎取野生动物或共同享用野生植物果实的平等、自由生活,“人性”起了根本性的变化,使许许多多无辜的善良人,不知不觉地卷入了压迫和被压迫的阶级社会。

在这样的阶级社会里,自然人们的审美观也就大相径庭了。奴隶主可以把霸占奴隶作为人生的乐趣,而奴隶呢,则把向往自由作为人生的快乐。这完全可以说,奴隶和奴隶主对心灵深处感到“美”的东西的追求标准完全不同了。

奴隶主这时在物质极其丰厚的基础上,可以把为所欲为的玩弄女性,饮酒作乐作为最“美”的东西;而奴隶们则只能唯唯诺诺,苟延残喘自己的生命,也只能梦想一种“美”的东西——自由地耕织,自由地生活。必须承认,那时的奴隶主和奴隶的动物性和人性两方面的审美观都是截然不同的——因为每天晚上奴隶主和奴隶做的梦都是截然不同。奴隶们每天做的是噩梦,而奴隶主每天做的是美梦,可见,“美”在这些同是生命的不同的人的心灵深处是有多么大的差异呀!

随着时代的发展,对于美的追求不只是限制在“动物性”和“肉体生存”这两个方面,随之而来的就是精神追求。那些奴隶们,即使奴隶主让他们吃饱穿暖,他们也不会满足于俯首帖耳的奴隶生活,于是便有了新的追求——就是精神和肉体上的自由。一部分人在极力追求下,便逐渐获得了自由民的生存空间,这样,就有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源头。随着封建制度的建立,举国上下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地主——自然皇帝是地主中的地主——也就是中国的地主。

中国的封建社会,的确有别于西方的封建社会。就拿信仰来说吧,西方统治阶级信奉五花八门的、虚无缥缈的宗教较多,可是,尽管他们信奉的神灵是虚无缥缈的,但是又似乎都有其人其事。在西方,统治阶级的专制、禁欲是社会进步的极大障碍。而中国则大不然,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那些统治阶级似乎也信奉神灵,但是,中国统治阶级所捏造出来的神灵都是主观创造的——一切都是为“我”所用。的谎言就是皇帝无不说自己是天帝的化身的,他们胡编乱造,说什么他们是上天派下来管理草民的,以此愚弄人民,巩固自己的享乐地位——即腐败统治。

还要说得是,在西方封建社会里,不少国度都实行了禁欲主义,而中国则大不然,不仅富人可以有三房四妾,而且妓院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的一大特色。那些富贵之徒,纨绔子弟,不仅可以玩弄柔弱妻妾,而且逛妓院,抱花姐,成了她们酒饱饭足之后的特有乐趣。

这些皇帝佬,一方面欺世盗名,一方面尽情享乐。即使是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也是极力满足自己的“兽性美”和“口舌美”。女人要选最顺眼的,吃的要选最可口的,皇帝心目中“美”的标准是什么?那就是要以他的眼睛和口舌为标准了。汉代出了个赵成帝,酷爱能歌善舞,体轻如燕的女人,于是手下大臣,忙个不亦乐乎,四海选美,终于找到了一个能个善舞,体轻如燕的美人儿,汉成帝龙心大悦,即刻封为皇后。今人如果能仔细品味一下古代女人生活的滋味,其实,皇后又算得了什么?无非是满足皇帝“兽性美”的出色的蛋白质而已。汉成帝玩弄之后,他作为皇帝呜呼哀哉了,万事无恙,却苦了被人玩赏一生的赵飞燕,汉平帝继位后,不仅杀了她,而且作为华夏当时的第一夫人,连一个出生年月,可考姓名都没有真切地记载下来,“赵飞燕”并不是那个能满足汉成帝兽欲的女人的真实姓名,只不过那女人轻捷如燕,能掌上起舞,才留下了一个幅好——“在飞燕”。女人啊,你们美吗?美的动人处到底能说明什么?无非是权势人物的玩物而已。玩足了,玩腻了,最后弃之如敝屣——这就是女人“美”的结果,岂不悲乎?

到了唐朝,那个唐玄宗喜爱丰乳肥臀、歌声甜美的女人,民间出了个杨玉环,晓通音律,丰满温柔,于是,唐玄宗不顾乱伦之丑,居然把本来属于儿子的妃子霸为己有。看来。这“兽性美”大都是男人欣赏女人,很少有女人明目张胆地玩弄男人。

历史事实一次次地诉说着一个事实——如果说着“兽性美”也算一种美的话,大都不是_露地表现在女性身上,而是表现在那些有钱有势的男人身上。所以,就有了“爱江山也爱美人”“英雄难过美人关”之说。从秦皇汉武,到五四运动,试问,有几个权势之家的少男会去找一个黄面婆做妻子,做小妾?亘古及今,未尝有也!

由此看来,在“兽性美”上,只有男人有专利权,女人——尤其是普普通通的女人——她们在“兽性美”上,只有出卖“肉体美”,换取金钱或地位,别的奢望都是无法得到的。

从男人肚脐之下三寸之遥的地方谈美,谈人性,这不仅只是高贵人士的专利,而且这种所谓的美中,充斥着血腥和权势。唐玄宗为了他那肚脐之下三寸之遥的“兽性美”可以把杨贵妃举在头上,抱在怀里;当三军止步,要挟唐玄宗杀死杨贵妃的时候,作为皇帝,为了自己的权势,为了以后的荣华富贵,他可以杀死曾经卿卿我我、恩恩爱爱的杨贵妃。看来一切“兽性美”远远赶不上“权力美”——因为有了“权力美”就可以满足自己的“兽性美”。

至于“口舌之美”,它是和“权力美”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有了权力之美,自然会有口舌之美。奴隶社会的国王,握有生杀大权,可以尽情享受酒池肉林口舌之美、美女罗织的兽性之美;封建社会的皇帝,自诩金口玉言,可以拥有国家的一切,拥有三宫六院,金银财宝,猴头燕窝,红颜宫女,应有尽有,“权力美”的淋漓尽致的表述,无一不是表现在“兽性美”和“口舌美”上。看来,一切美都必须和权力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所有的美中,以权力美为的美,不然,何以为了权力,弑父杀兄的悲剧在历时有发生?为了权力,可以杀人如麻,可以损人卖友,可以瞒天过海,可以屈膝下跪,可以卧薪尝胆,可以出卖人格,更多见的是“钱贿赂”“性贿赂”。难道你还能说清楚世界上的所有高等动物,在对待美这个问题上,“主体”和“客体”之间是什么关系吗?

就是山河大地、日月星辰——无论是壮丽之美,还是柔和之美,难道权贵大亨和草民穷汉会有统一的标准吗?

天上的月亮是一样的,春江花月夜文人骚客无一不把它描绘得是那样的动人烧心,那样的令人骨软筋麻,可是,当你在明亮的月光下,被歹徒用尖利的匕首放在脖子上,或者用什么枪顶着后脑勺的时候,你还会感到天上那一轮明月令你十分惬意吗?当你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一个十万元的存折不翼而飞了,难道这时候你走到花店门口的时候,还会感到那姹紫嫣红的朵朵儿鲜花美艳动人吗?当你端着粗糙的讨饭碗,战战兢兢地站在三流的饭馆门口讨口残羹冷炙的时候,你会想到黄山的云海、泰山的日出吗?我想这是无需辩论的问题。“人逢喜事精神爽,闷上心来瞌睡多”,这是不用证明的公理。所以说,这美,那美,必然是相对的美,世界上定然没有绝对的“美”。

说美的种类,上面说了“兽性美”“口舌美”“视觉美”,以及其它“感官美”,这一切的所谓美,必然连着“权力美”,离开了“权力美”,“兽性美”“口舌美”就没有选择的余地——也就是说离开了“权力美”,“兽性美”“口舌美”就会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只有有了“权力美”,你才会有能力满足你肉体需要的“兽性美”和“口舌美”。这就照应了伟人说的“有了政权就有了一切,失去了政权就失去了一切”,这“一切”自然包括对美的感受。

至于除了口舌之外的“感官美”,也不是”绝对美”,也是无可争议的“相对美”。古时候的国王或者后来的皇帝,他们那时候没有“旅游”这个当代人发明的时髦词语,但是,他们有自己的苑囿,可以供自己心情舒畅时,飞马射箭,猎鹿捕兔,以杀生为快乐——这些国王或者后来的皇帝,并不是以此来满足自己的“口舌美”,而是在酒足饭饱之后,玩弄美女之毕,为了满足自己口舌以外的感官享受。那时的老百姓也会每天忙着猎鹿捕兔,捞鱼抓虾,可是,他们这一切活动并不是为了满足感官的一时快乐,而和国王、皇帝完全不同的需求——彻头彻尾的为了生存的“口舌美”,并不是渴求于舌尖升华的“口舌美”。

总之,对于美的看法和需求,不是单纯的感官需求,而是地位决定的,环境决定的。当你看到权贵人士,乘坐飞机在蓝天白云间,得意洋洋地飞来飞去,心满意足地游遍地球村的时候,但你看到大款富婆,飘洋过海,笑容可掬地在异乡他国醉生梦死的时候,难道你不感到这些蛋白质心灵深处的美是什么吗?当你看到深山老林的孩子,拿着大学通知书和苦楚的父母塞到他手里那带着皱褶的钞票,交到高校收银员手里的时候,难道你不感到你不感到这些枯瘦的孩子心灵深处的美是什么吗?如果,你能有良心的发现,你就会感到这个世界上,千百年来的“美”是那样的天壤之别,是那样的尖锐对立。

但这篇文章要结束的时候,我不得不重复一个历史故事,那就是不少人都知道的李斯的故事。李斯本来是河南上县东关人,一生为官,春风得意,尤其是他的《谏逐客书》至今还被人们称道,甚至被称为秦代的具有文学价值的文字。然而,就是这个李斯,春风得意时,可以说是,看天天蓝,看水水清。可是,但他被刽子手拿着明晃晃的鬼头大刀,推出去斩首的时候,不用说,天也不蓝了,水也不清了,可想而知——心灰意懒是他这时候的必然心理。他把大儿子叫到面前,悲悲戚戚地说:“现在我最怀念的就是你小时候,我领着你,带着咱家的大黄狗到上蔡县东门外撵兔子的情景。”可以说,李斯过去春风得意是的美,在他作阶下囚的时候,顿时消失了。而他曾经极力要摆脱的上蔡县东门外的青青的麦田,是他再也不可能追回来的“美”了。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扪心自问,当你大讲特讲世界上的一切美,只有女人的曲线最美,并且把玩那些窈窕淑女的时候,你可曾懂得什么是繁衍后代的“兽性美”?当你品味过京城五饭店的美味佳肴,优哉游哉地剔着牙缝里的肉丝并大讲特讲如何可口的时候,你可曾知道什么是生存的“口舌美”?当你不用掏去自己的腰包,游遍国内外的繁华都市,名山大川的时候,你可曾知道日出日落,祖祖辈辈“耕南亩”的黎民苍生可曾知道什么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之外的“感官美”?

曲曲折折的千年历史,战战兢兢的平民百姓;威威赫赫的文武权贵,尸首遍野的争权夺利;灯红酒绿的繁华世界,饿殍遍野的黎民百姓;游山玩水的骚客雅士,如牛负重的郊野鄙人……无一不形成了色彩鲜明的对照,如果讲美的话,美学大师究竟是给吃五谷杂粮创造地球的多数人讲好呢,还是给欣赏女人细腻皮肤和曲线的“雅士”讲好呢?这的确是一个值得三思的问题!

精选读者点评

这篇作文胆子真大!敢把“美”拆成“兽性美”“权力美”来嚼,还拿李斯临刑前想逮兔子说事,有股子野劲儿,像没被框住的藤蔓。只是“口舌美”“视觉美”这些词翻来覆去用,像炒冷饭,换个说法试试?比如“饿极了啃窝头也香”,比写“口舌美”更戳中泪点。

情话前序

1000字
主题:成长、身份、对抗、信任、偏见、自我认同

因为这部小说会写很久很久,人物也会很多。别嫌我墨迹啊,我更了。

亦策:180cm,60kg好学生一个,开学军训第一天就和宇格传绯闻至今,年组第一,数学课代表,班长(呵呵,无所谓,反正我又不喜欢他)宇格每次跟叔叔吵架大多都因为他,是宇格认的弟弟(他比宇格大七天)

(ps:哥哥现在心情不太好,然后更的会有些无聊,叔叔还是不原谅我,明明是他提的亦策又赖到我身上。我现在真的很想骂人,心情low到爆。)

何其:还用介绍么?不用了吧,爱的人,已订婚。

萌子:本单的姐姐(这货到处认姐,没办法)她很讨厌我,因为她喜欢本单。她不承认,但是大家都看出来了。

心雨:一个叫我恶心的人,不想多做介绍

————————分割线——————

背景:以我欧阳宇格为中心发展叙述在她身边的事情,时间是从初中开始,因为不想去回忆以前的事情。

学校:一座城市的重点初中

班级:重点中学的重点班级

班级同学:家里不是有钱就是有势,都是我惹不起。而我,什么都没有。

前序

我第一天参加军训,就看到一个十分不顺眼的人。长得样子就欠揍,真的好想上去就给他一拳。教官还是个苦瓜脸,看他就不爽。”你是欧阳宇格吧”那教官走近来问我。我不屑的瞟了一眼,“是又怎样?”我懒散的伸了个懒腰,用余光看着他。我平生最讨厌这种奉承的小人,不就因为我爸是你的顶头上司么。我厌恶的盯着他,呵,还有些颜值呢。

集合后,他让我领排带队训练。我不屑的冷笑一下,他看出我的不情愿,又叫了一个跟我差不多高的女孩子,心中想到,‘呵呵,脸真长’我站在我的位置看着他们,满脸不耐。站在第一个的亦策,冷哼了一声:“真拽”我盯着他,眼神充满了不悦。

军训就这么过去了,忘了和你们说。那个心雨一直要跟我做朋友,因为那个教官对我的特殊对待。还有那个亦策,也被我整的不像样子,敢说我拽,胆真大。对了,我还被大校长带到班级了进行教育,差点请家长,那是军训第二天(一共三天)嗯,你问我是谁做的啊?当然是势利眼心雨咯,还能是谁。小人,懂她都脏了我的手。

那时,因为这个事情。老师还蛮喜欢我的。我都怀疑老师脑袋有洞,敢用我这个疯子。老师让我当生活委员,还让我负责班级的板报设计。忘了说,我学过画画。其实,那个心雨本来的目的是为了消除老师对我的信任,好让老师另眼看她。没想到的是,老师更加重用我。

——————ending——————

因为心情不太好,然后更的语言之类的也不太好,也没有情节性,对自己也是无语了。对不起啦,看文文的你们。

初三:萧潇

精选读者点评

“教官苦瓜脸”“脸真长”“胆真大”,一个拧巴又带刺的初中生,字里行间全是没被接住的情绪,可偏偏写得真,真得让人心口发紧。

雷雨读后感小学作文

500字
主题:命运无常、历史回响、人性复杂、时代进步、现实观照

《雷雨》读后感小学作文

雷雨的开篇就已经注定了故事是一个悲剧。向衆多同一时期的作品一样,作者通过小说所要錶达的是封建阶级和资産阶级的许多劣性在一个人物身上得到细腻的刻画和充分的錶现。

雷雨中的两个傢庭八个人物在短短一天之内髮生的故事,却牵扯了过去的恩恩怨怨,剪不断,理还乱。剧本以釦人心絃的情节,简练含蓄的语言,各具特色的人物和极为丰富的潜台词。如刀刃般在心絃上缓缓划过,那抖颤尔出的馀音,久久不能平息。

一天,却牵扯一堆往事,一个误会,道出一个祕密,却害死了三个人。这就是人生。拥有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么吥使人心痛?历这样悲情的故事说得上是久縯不衰,类似的故事如此之多,在这揹景下的牺牲者不计其数。硪想,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而已吧。同许多故事一样现实生活情况是故事的原型。在现今社会,人思想改变了非常多,女性变得坚强勇敢,不会再无声无息地受命运的压製。除了科技髮达之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使时代嚮前跨了一大步。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倖之后,暗自庆倖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然而硪门更需要的是懂得运用前车之鑑。

精选读者点评

“向衆多同一时期的作品一样”,这里“衆”字写错了,是“众”;“资産”应为“资产”;“釦人心絃”“抖颤尔出”“吥使”“久縯不衰”“揹景”“不倖”“倖”……全篇错别字像雨点,擦掉重写三遍,字帖练三天,再来读《雷雨》。

我最喜欢做的事初一作文

900字
主题:人性觉醒、价值重估、精神成长、道德回归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精选读者点评

《远大前程》捋得挺顺,人物关系、转折点、结局都踩把握到位节奏,连“逃犯供钱”“艾丝黛拉另嫁”这些关键纽扣都没漏,读得细,记性好!但“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太像开场白了,下回开头试试直接甩一句:“他第一次偷面包,就注定了后来的挣扎。”

高中的孔乙己

1950字
主题:功名异化、人性尊严、世态炎凉、身份悖论、清醒孤独

虽然说,孔乙己是在封建社会末期下酿成的一个悲剧人物,但是我们可否想一想,要是他拼了命后考取了秀才,继而考取了进士,那么会怎样呢?可否往好的地方想想?如果他真的成为了举人,他会怎样,周围的人会怎样,尤其是酒店老板、丁举人会怎样?我想,那一定是一副很好笑的场面吧。

让我来改一改情节:且说他在被丁举人打断腿的时候,拖着只断腿(但愿只是断了骨头),一点一点地爬着离开了这个小镇,运气不错,他遇着了一个瞎了眼的乞丐,空碗里面还有几十文大钱呢,恰巧周围又没人,他便悄悄地好不客气地连钱带碗一起拿走了。“但我之后怎么办?这几十文能用到几时呢?我这断腿可没本事再偷了。”孔乙己落魄地想到。

来到一家小酒馆要了一碗美酒,一碟茴香豆,“坐”着边喝边想,恰巧看见那些去考科举的书生,“罢罢罢,我的生死存亡就赌在这件事上了,中了固然好,没中……那就顺其自然吧。”他哈哈大笑,不知他是高兴,还是太过伤心,生与死对于他来说,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

他颤巍巍地“走”到考场,一路上忍受着冰冷嘲讽的目光,慢吞吞地来到考场,还差点被踢出来,在考场里,那些年轻的书生也没比短衣帮好到哪里去,依旧是抱以歧视和嘲笑的目光看着这位“断腿书生”。

也许老天有眼,这次出的题目正好是一些他小时常常背诵学习而那些平常书生不学的东西,“回的第四种写法是什么?哈,简单啊。”孔乙己洋洋得意地答着考卷。时间到,整个考场的书生除了孔乙己以外,全都是垂头丧气地出来的,唯独孔乙己,是欢欢喜喜地“走”出来的,等着中举的名单公布。一天、两天、一星期、一个月,可是到了中秋时节,名单还没公布,他一天比一天灰心,想往脖子上抹一刀,可是刀也要钱啊,没钱那里来的刀呢?他卖了自己的长衫,回到鲁家客栈,想喝最后一碗他最喜欢的美酒,不料,却遭到“老熟人”的冷嘲热讽,可心力交瘁的他已经无力反驳,他们连孔乙己那最后的一点做人的尊严都不放过。

就在这之后的两三天,“孔大人在哪里?”一个御史模样的人来到鲁家客栈问道,“什么孔大人?”酒店老板不耐烦地说,“孔乙己啊,孔乙己!”“不!知!道!他还欠我十九文钱呢!”老板愤恨地说,“等等,你刚才叫他什么?老爷?他什么时候成老爷了?”“你不知道么?孔乙己大人前几个月考取了进士,现在是老爷啦。我现在正在找他给他报喜呢。”

“啊!!!!!你说什么?举,举,举,举,举人老爷?来人啊,快!快把孔乙己找来!!!”店老板着慌了地说,大家也没闲着,整个镇上的人都去找孔乙己。孔乙己是给抬来的,他已经已经面目全非、半死不活了。

“给老爷净身。”老板发话了,将近十几年没洗过一次澡的孔乙己终于变得干净整洁了,“给我点吃的……求你了……”意识模糊的孔乙己颤巍巍地乞求老板,老板吓得跪下了,“不敢当!不敢当!您要什么?茴香豆?花生米?哦不!这太寒酸了,来一碗上好的‘竹叶青’吧!这样可以使您精神一点!”孔乙己喝了酒,稍微恢复了点气色,“吃的……吃的,我快一星期没吃东西了,钱……”酒店老板打着躬说“不碍事,不碍事儿!我们会给你准备一桌上好的酒席的!老爷您尽管休息,尽管休息!”“老……爷?我?你们认错人了,我是孔乙己,孔乙己啊!钱我付不起的!”他吓得连连后退,“老爷莫怕,恭喜您考取了县上第一名,我们是来给您贺喜的!”老板笑盈盈地说,孔乙己一听这话,刚喝下去的酒又涌了上来,晕死过去了。

再次醒来时,已经身穿锦缎长袍,桌上摆满了山珍海味,脚上专门被包扎了起来,豪华的家具,孔乙己思忖“这不是丁举人家么,哦,对了,我考取了功名,好像是第一名……”“孔老爷,这是丁老爷给您准备的饭菜请您尽情享用。”山珍海味、锦衣玉食、琼浆玉液,这是孔乙己从未享受过的,他一饱口福,幸好他知道举人吃饭应该文雅点,不然他肯定会被噎死或撑死。“孔兄弟呀,这饭菜如何?和不和兄弟你口味啊?”丁举人热情地走过来问,“棒!我孔乙己这辈子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啊呜呃耶……”孔乙己因为吃着东西,有些口齿不清,“十分抱歉打断了您的腿,几个月前的偷盗事件,我们已经查明是我们的佣人胡编乱造的,这是赔罪的一点意思。”丁举人歉意地边说边打开一个箱子,里面盛满了金银珠宝,“那次的确是我偷的啊。”孔乙己不解地想到,“不过没关系,您只要在我家静静地养上一两个月,腿一定会好!”丁举人还在说,可孔乙己却陷入了沉思。

孔乙己现在虽风光满面,对任何一个人却是毫不吝啬,当年被他拿去几十文钱的那个乞丐,孔乙己将每次那些人送来的钱都分给他一半,剩下的,他要么拿来施舍给其他穷人,要么就将它送还,人们都说他是个清高的大好人,他却常常感叹,“真是‘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啊。以前我再苦再饿,也没人来嘘寒问暖,而现在,我拿着皇帝老儿的俸禄,衣食无忧了,却天天有人来拜访,并留下几块银子,这分明就是在讨好我,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啊。”

遵义市十六中初三:apoto_in4869

精选读者点评

孔乙己爬着去赶考那段,我读着读着笑出声,可笑着笑着又有点堵。你把“断腿”和“考卷”硬凑一块儿,荒诞得格外真。最后他晕过去那句“老爷?我?”,写精巧至极。

这场不幸的雨

700字
主题:善意、偏见、忠诚、代价、成长、救赎

睡梦中,小猪嘟嘟听到外面的树叶上滴答作响,就没了一点睡意。它摇晃着妈妈说:“妈妈,你快听,外面下起雨来了。”猪妈妈哼哼了两声,又睡了过去。“妈妈,你先别睡,你说,下这么大雨,小狗欢欢的房子会不会漏雨呀?”

猪妈妈不耐烦地说:“嘟嘟,欢欢家的事不关我们的事。就算他家闹得天翻地覆也别管了,赶紧睡吧!”说完,猪妈妈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翻身睡了过去。

小猪嘟嘟怎么睡不香,还梦见小狗欢欢正坐在树下呜呜地哭泣。他一下子就惊醒了。

他蹑手蹑脚地走出房间,拿起两把伞,像箭一样冲到了小狗欢欢家。他的耳膜里,不时地传来伤心的抽泣声,小狗欢欢家一片狼藉,欢欢坐在昏暗的角落里哭泣着。

嘟嘟赶紧安慰他,并把雨伞给他,邀请他去自己家住一个晚上。

欢欢赶忙推辞:“不了,不了,我去不合适,给你们添麻烦,阿姨会不开心的。”

但嘟嘟二话不说,硬是把欢欢拉回了自己家。要知道,欢欢可是他难得的好朋友,没有遇到欢欢之前,嘟嘟一直都过着寂寞的生活。

可是,还没进门,小猪妈妈就发飙了:“嘟嘟!你到哪里去了?”

小猪妈妈一直不喜欢欢欢,可能因为她自己出身的血统比较高贵,猪中贵族,而欢欢只是一条土狗而已。

小狗欢欢的尾巴进入了小猪妈妈的视野,她的怒气一下子就冲上了天,冲过去一把把小狗揪了出来,恶狠狠地对小猪嘟嘟说:“我果然没猜错,你……你这个逆子!真的把这条脏狗给带回来了,今天,我非打死你不可!”

说罢一个猪蹄踢了出去,欢欢冲出来挡住了小猪嘟嘟,这一蹄,势大力沉,虚弱的欢欢顿时被踢出了门外……

欢欢死了。

小猪妈妈被关进了监牢,小猪家也被剥夺了贵族头衔。嘟嘟只能远走他乡,埋名隐居,但心里的痛只能让他每天以泪洗面,痛苦的累积终于让他一病不起,不幸身亡……

五年级:林乔

精选读者点评

小猪妈妈踢出那一蹄时,我手心全是汗,童话写成了寓言,连雨声都带着伏笔。结尾“欢欢死了”四个字太狠,像石头砸在心上。建议把“猪中贵族”那句再磨一磨,血统偏见写得越轻描淡写,越让人脊背发凉。

我的叔叔于勒改写作文范文

550字
主题:异化、救赎、疏离、财富、血缘、尊严

想象一下,菲利普夫妇在船上发现一位百万富翁像于勒,他们会怎样?

“那……那不竟是于勒么?”克拉丽斯指着一个躺在甲板上悠闲地晒太阳的富翁说道。

菲利普怔了一下,激动地顺着克拉丽斯手指的方向瞧去——啊!那不正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嘛!他震惊地说不出话来,颤抖着身子缓缓地向于勒走去。

“于勒!亲爱的弟弟!你可回来了!我是你的哥哥菲利普啊!”

没想到那富翁连眼皮也没抬就对右边一个黑人侍者说道:“汉密尔顿,给他五法郎。这已经是第三个了——这些可怜的穷人在打听了我的消息后都不害羞地来装扮我的哥哥菲利普。这年头真是……”

“于勒啊!你还记得你的哥哥我?你看一看啊!我真是菲利普!”

在汉密尔顿准备拖开菲利普时于勒喊住了他,于勒定神细视——那确实是那个让他既憎恨又感谢的哥哥。当初是他们一家人不留情面地把他赶到了美洲,让他遭人嘲笑、饱经磨难,不过也正因此他才有了今天这般财富。他对菲利普有着难以言喻的复杂情感,如今该如何对待他?他毕竟是自己的亲哥哥啊……但对于他当年冷酷的趋赶他还是难以忘怀……说不定他们一家以后会以自己曾借他钱的借口不停地挥霍他的财产,把他“吃”个精光……

经过了复杂的心理斗争,他说:“汉密尔顿,给他两百法郎——虽然我不认识他。这些穷人看着真叫人可怜。”

菲利普呆住了,流了两行泪,缓缓说道:“谢谢您,好心的先生。”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结尾真绝!于勒给两百法郎又说“我不认识他”,比原文更扎心,钱给了,人却彻底划清界限。你把人性里那点拧巴劲儿写得活灵活现,连侍者名字都编得像真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