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作文写作品梗概

650字
主题:成长、信念、智勇、忠诚、家国、传承

六年级作文写作品梗概《小兵张嘎》梗概

故事以1934年的白洋淀为背景,以嘎子梦想参加八路,梦想得到一支属于自己的真枪展开。奶奶为了保护八路老钟牺牲了,嘎子只身上县城找传说中的罗金保,打鬼子替奶奶报仇。在县城结识了集贤居少掌柜佟乐,嘎子仇没报,反而陷入鬼子追杀。在佟乐和一个神秘便衣的帮助下,脱离险境。便衣原来是罗金保,将嘎子带到区队秘密隐藏之地,钱队长收留了嘎子。嘎子从此以小八路自居,紧接着又和区队八路打了一场挑帘战,嘎子缴获一把真枪。眼看梦想全部实现,枪却被区队长收了。嘎子想不通,和打赌认识的小伙伴胖墩一起重返县城。嘎子要单独替奶奶报仇。由此同时,后方特派员刘燕肩负使命路经白洋淀被伏击。刘燕不知下落,鬼子派了石磊冒充特派员混入区队。鬼子的计谋被嘎子无意中发现,嘎子和佟乐、胖墩行动起来,误认为区队联络员纯刚是鬼子_细。纯刚竟然被孩子制伏,报信不成有口难辩。白洋淀鱼户女儿玉英,打鱼时救了刘燕。刘燕受伤难行,请玉英去城里寻找联络员。玉英在城里遇到了嘎子一伙。三方力量围绕着真假特派员斗智斗勇,特派员肩负的任务迫在眉睫,大批药品将在指定时间内经过白洋淀。鬼子方面,肥田和斋藤一武一文,试图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_细石磊了解真想,将区队八路和药品一网打尽。区队钱队长则逐渐识破石磊真面目,将计就计引鬼子出动。而真特派员刘燕却与孩子们在一起。

经过种种误会和巧合,以嘎子为首的孩子们,粉碎了敌人的阴谋,配合区队八路使药品顺利过境,一举歼灭肥田斋藤一伙日本鬼子。

六年级作文写作品梗概

精选读者点评

嘎子报仇那股倔劲儿写神了!奶奶牺牲后他攥着拳头冲进县城的样子,我读着都替他捏把汗。然而“神秘便衣”出现得太巧,像变戏法,要是加一句他袖口磨破的补丁,或说话带点白洋淀土话,就更真啦。

写作品梗概六年级优秀作文狼王梦

500字
主题:母性光辉、理想传承、生存法则、生命韧性、悲剧宿命、自然野性

写作品梗概六年级优秀作文(狼王梦)

大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想_旧狼王,可是这天黑桑不幸地陪同野猪丧命于鬼谷中。紫岚为黑桑生下了五个孩子,第一只在出生时,在冰冷的洪水中被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为黑仔,二儿子是蓝魂儿,三儿子是双毛,小女儿是媚媚。

因为黑仔非常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非常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_现任狼王,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就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

结果被一只金雕叼走并吃掉了,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了猎人的陷阱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双毛身上,但这是一匹奴性十足的狼。

最终双毛死于狼王洛戛的爪下。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遗传基因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

后来强壮的公狼卡鲁鲁和媚媚生了5只狼仔,但紫岚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因为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精选读者点评

黑仔那段酣畅淋漓!“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这句节奏感太强了,像小马驹尥蹄子,一下就跑起来了。再往后,蓝魂儿扑咬猎物的狠劲儿要是也这么写一句,整篇就活了。

写作品梗概六年级作文金色的鱼钩

400字
主题:奉献精神、革命信仰、战友深情、生命尊严、历史传承

写作品梗概六年级作文(金色的鱼钩)

1935年秋天,红四方面军进入草地,我和两个小同志得了肠胃病,走得慢,老班长留下照顾我们。

才半个月,青稞面都吃完了,老班长为没吃的发愁时,他发现池塘边有鱼,便给我们钓鱼,做鱼汤喝。

我从未见老班长吃过一口鱼,而他却说吃过了。于是,一天吃完饭,我悄悄地跟在老班长身后,见他只吃草根和剩下的鱼骨头。老班长看我发现了这事,就给我讲弄吃的不易,让我别告诉那两个小同志。

渐渐地接近草地边了,可我们病得越来越重,老班长也瘦得皮包骨头。这天,老班长说要好好弄点吃的。我们就四处找野菜,拾干草,老班长去钓鱼,过了很久,也不见老班长回来,我们在一个池塘边发现了老班长。当我们费了很大劲才弄好鱼汤时,老班长已经奄奄一息了。

老班长鼓励我们一定要走出草地,自己却慢慢地闭上了眼睛。我们扑在老班长身上,抽噎了很久。我把鱼钩包好,想等革命胜利了,送到革命烈士纪念馆里,让子子孙孙都来瞻仰它。

精选读者点评

老班长嚼鱼骨头那句,我读着鼻子发酸,你把“舍不得吃”写成了“咽不下去”,真好!

六年级下册作文写作品梗概

550字
主题:成长蜕变、人与自然、善恶转化、家园认同、勇气锤炼

六年级下册作文写作品梗概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是由瑞典女作家赛尔玛。拉格洛芙创作的,这是一本关于历险的小说,还没看上几句,我就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了。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十四岁的小男孩尼尔斯,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劳而又十分贫穷的农民,但尼尔斯生性粗野,非常顽皮,他不仅对学习毫无兴趣,而且还专爱搞恶作剧,欺负小动物。

一个初春,尼尔斯因为在家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在这时一群大雁飞过,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燕一起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抱住雄鹅,不料却被带上天空,从此,他骑在雄鹅背上跟随大雁一起走南闯北,一路上他遇到了很多困难,如:遇上狐狸,被灰老鼠群袭击,还掉入过熊窝……可这些问题在尼尔斯和小动物们的团结合作下被一一解决了。

这一路上困难重重,也教会了尼尔斯很多,他变得坚强勇敢,热爱生命,热爱学习,热爱小动物,孝敬父母……最终,他在小动物们地帮助下返回家乡,变回普通人和父母一起幸福地生活。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重点展示了瑞典的自然风光,地理环境,和文化历史等,这些知识在书中以历险的形式出现,让人想彻彻底底地吃透这本书。

同学们,快来打开这本书和尼尔斯一起骑在鹅背上开始一段奇妙的空中旅行吧!

精选读者点评

尼尔斯变小那段读着带劲“抱住雄鹅,不料却被带上天空”,就这句,像亲眼见,连我读着都下意识缩了缩脖子。后面“掉入熊窝”也够惊险,但怎么没写他心跳多快、手抖不抖?补半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