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

1850字
主题:坚守与妥协、记忆与遗忘、媒体责任、时代变迁、精神失落、文化认同

任何物事都是在不断的运动和发展的,如果把现在和未来视为对过去的背叛的话,那么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制造着背叛。然而,有一种东西是贯于一生、不容遗弃的,那就是青春和梦想。

曾几何时,央视5套是那么的意气风发,青春激扬,伴随着《足球之夜》的推出和崛起,张斌、刘建宏、黄健翔等一代优秀主持人涌现了出来,他们充满激情又不失理性,他们谈吐优雅却毫不迂腐,他们在敢于发出自己内心声音的同时也清楚球迷们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他们总能触摸到球迷的心尖。单看每期《足球之夜》为不同专题选择的不同背景歌曲,就可以发现他们情感抒发的别样品格。阿龙森说:“无论你对社会是否忠诚,甚至你对自己是否忠诚,音乐和足球永远都是生存与否的测量方式”。他们对音乐和足球特别的敏感,仿佛那就是维系他们全部人生的生命之弦,他们把自己毫无保留的交了出来,交给了青春和梦想。不管宋世雄的声音多么完美,不管孙正平的播报技能多么扎实,他们都不属于足球,因为足球只钟情于爱它的人。足球之夜,球迷每周的节日。我们惊喜的发现电视屏幕里和我们面对的,是真正懂球,真正爱球的人。

时间是把锋利的剪刀,光阴荏苒岁月变换,青春化作了碎片,拒绝长大的青年还是不可避免的长大了,他们发现成长的代价就是丢失了自我,他们失去了方向,失去了棱角,所以只能选择妥协和背叛。张斌、刘建宏勇敢的揭批国内足坛的黑幕,黄健翔在国足对卡塔尔一役指责米卢的战术,到头来或退居幕后,或内部批评,总之,他们必须长大,必须懂得成人的游戏规则。继续作高呼“皇帝并没穿衣服”的孩子是不可能了。国足对卡塔尔的那场比赛最终平了,《体坛周报》记者马德兴不失时机的讨好米卢,说米卢是故意平的,是在给阿联酋放烟雾弹,是在叫对手放松警惕。联系到《体坛周报》重金招募跟米卢关系最暧昧却对足球一知半解的女人李响作特邀记者,我觉得《体坛》比苍蝇还恶心,从此再不买《体坛》,但回过头来《足球之夜》也磨尽了昔日的锋芒。

世界水平的俱乐部赛事欧洲冠军联赛cctv5是不转播的,你可以说espn从中作梗;中国自己的中超联赛cctv5也是不关注的,你可以说转播费没谈妥。可是你们不该在中国足球最低潮的时候,把国足无情的遗忘。看着国足小伙子奔赴东亚四强赛的背影,有说不尽的萧索凄凉,我们连围着电视机为祖国球队加油呐喊的机会都没有!天涯社区一位网友说得好:“我原来一直坚信,如果说中国足球的球迷还剩下最后一个观众的话,那无疑就是cctv-5。现在看来不是,他们只是花马掉嘴的主儿而已。”作为付费频道,作为中国的国家体育台,你们却寒酸的连欧冠的转播权都搞不到手,纳税人的钱你们都用来干什么了呢?听说央视要大兴木土,耗资100多亿修建新楼,以便更好的转播2026北京奥运会。好大喜功的中国人为什么老叫我想起那个笑话:吃不起肉的穷人,每次出门却硬往嘴上抹油。试问,北京奥运会的面子工程就真的比12亿国民对体育节目转播的迫切需求更重要么?

与对足球的背叛不同,央视5套似乎把更多的热情投入到f1、网球、高尔夫、保龄球等贵族运动上。这大概是受了那份小资色彩极浓的报纸《南方体育》的影响。需要指出的是《南方体育》只不过是一本时尚、感性的娱乐报刊而已,新闻和比赛本身并不是最重要的,难道央视也要办成“花花体育”台么?况且《南体》是主要面向白领阶层读者群的,这根要兼顾各界观众利益的央视截然不同,对于大多数国人来说,f1、高尔夫还是遥远的奢侈品。奉劝央视老老实实的为老百姓制作喜闻乐见的节目,引领时尚潮流的事情还是叫别人去作吧。

cctv5不但媚雅,而且媚俗。除去对网球、高尔夫这些“高雅”运动莫名其妙的热情,他们又不断的跟超级女声吸取“营养”。《天下足球》豪门周做了几期,看着那些伪球迷角逐着足球版的“幸运52”,叫人苦笑不得。各大豪门球队的足球文化在这里根本得不到体现,很难相信连最基本的足球知识都不知道的参赛选手,是通过一层层的选拔脱颖而出的。看来天下足球连超级女声都不如,人家毕竟推出了好几位颇具实力的歌手,比如李宇春、比如张靓颖、比如周笔畅。而央视的“超级球迷”的桂冠,很难换来人们发自内心的尊重,充其量叫人联想起李毅大帝和芙蓉姐姐而已。皇马把《天下足球》耍了,并没有应约参加豪门周的录制,有人说皇马不讲信用,可我说耍的好,跟亵渎足球的人有什么信用好讲的。

张斌、黄健翔、刘建宏等人组成的“白衣飘飘的年代出没于央视,然而,就如同叶蓓的同名歌曲唱的:“冬等不到春春等不到秋/等不到白首/还是走吧甩一甩头/在这夜凉如水的路口/那唱歌的少年/已不在风里面”。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自己的背叛,可怕的是我们自己已经不再坚持。

精选读者点评

“青春”和“背叛”拧在一起写,真敢想!张斌黄健翔那段像在听广播里飘出的旧磁带,字句烫嘴。结尾叶蓓歌词一甩,心口闷了一下,但“纳税人的钱”那几句,火气太冲,像没拧紧的水龙头,哗啦啦流走了分寸感。

守护甜心续集

700字
主题:信任危机、身份认同、孤独坚守、青春阵痛、情感真相

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个不停,雨中,一个无助的身影慢慢的走着,身后,四个守护甜心慢慢跟着。

没错,他就是亚梦,准确的说,他不是日奈森亚梦了,而是高木亚梦。原因是这样的……

“大家好,我叫目幕清凌,是新来的同学,请大家多多关照。”众花痴早已口水遍地。目幕清凌看着亚梦,眼神理一种邪邪的目光透漏出来。

守护者们发现目幕清凌也有守护甜心,便邀请他加入了。目幕清凌的计划开始了。

目幕清凌约亚梦来到小树林,此时的目幕清凌罗出本性对亚梦说:日奈森亚梦,唯士是我的。

说完,他拿一把小刀像亚梦刺去,亚梦条件反射般的一档,目幕清凌立刻故意把刀子刺向自己,并发出一声大叫,闻声的守护者们赶紧赶来了,大家看到这一幕,纷纷质问亚梦怎没回事。目幕清凌装作很委屈的说:亚梦说要我退出守护者,离开卫士,他要杀了我。听到这的唯士不由分说的打了亚梦一巴掌,冷冷的说:你这种人,不配当守护者,给我滚。亚梦先是一呆,然后说:既然你那莫相信他,好,我滚。

此时,天空下起了雨。好像上天也为亚梦叫不平。璃末追上去,对亚梦说:我相信你。亚梦心中倍式感动。但很伤心的亚梦对璃末说:璃末,你先回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说完,亚梦再次跑走。

到了家,亚梦发现家里气氛不对,家里多了一对夫妇,亚梦父母的脸色很很重,大家看到亚梦回来,互相对视一眼,最后,亚梦妈妈鼓足很大勇气对亚梦说:亚梦,其实你不是我的亲生女儿,他们才是你的亲生父母,当初他们被其他集团追杀,无奈之下才把你寄放在我家,现在他们的事业稳定了,要把你接回去。

亚梦听了,很伤心的说:为什么,你们所有人都要这样。说完,亚梦再次冲了出去。

精选读者点评

亚梦跑出去时,雨丝斜斜地飘着,像没写完的省略号,你写“天空下起了雨。好像上天也为亚梦叫不平”,这句真灵动,雨不是背景,是共情的活物。

老师我想对你说

300字
主题:师生关系、自我觉醒、情感创伤、独立意识、语言力量、信任危机

老师我想对你说:你这样做你有没有考虑到我的感受!

我相信了你,你说过你愿意做我的朋友,你不会出卖我!可最后你却出卖了我。为什么?老师你这样做对吗?

也许老天在我出生的时候就注定了,我是个孤单的女孩吧!

老师我恨你!

我记得我妈妈说过一句话:世界上没有谁值得你相信,哪怕是你最亲的人!除了你自己!

当时我还不相信,因为我有朋友!可现在了?我不的不相信!

老师:一个人也可以活出一个人的精彩!这是你对我说的我会永远记住这句话的!你还说你愿意做我的朋友,帮助我的朋友。决不是出卖我的朋友,你说你不会出卖我,可就在你说这句话的时候就已经出卖了我!我恨你!

精选读者点评

心里堵着块石头啊……“老师我恨你”连写两遍,笔画都发抖了,得找她聊聊。

背叛美吗

750字
主题:信任危机、情感幻灭、自我坚守、生命体悟、人际真相

友谊的背叛,是可怕的是大多数人且经历过的,而我就是那万千尘埃中的一个不幸者。

我不想你我之间的友谊会造就成今天这么不堪的场面,你懂吗?

我的闺蜜,我的姐妹。你何曾也这样替我想想过,你有那么一分钟想想我们以前共处三年美好时光,有吗?我知道我不是玫瑰做不到人人都爱我,我不是一颗糖果做不到每个小孩都喜欢。这些你知道吗?我有我的缺点,但不否认你并不是十全十美,但我依旧待你如同亲姐妹。难道你感觉不到吗?假的朋友比真的敌人万恶到了极点。

时至今日,我才逐渐明白。一个人想要背叛你,只要几秒钟时间。自我上高中以来谁没有几个知心的朋友。没错我有了新朋友。可那又怎样,难道你心胸就这么狭隘吗?有时候真想进入你那个内心虚有的世界。看看到底你是怎样的一个人。不相信我的人,你离开我后,我绝不会在去望你一眼,那怕一眼。在我的脑海里友谊这个词汇是美好的。可是现实往往就是这样让人无法接受。

难道友谊就这么脆弱吗?真正的友谊是不会有背叛的。可是现实就是那么让人难以接受。曾经的我相信友情,相信爱情,唯有亲情是不复存在的,是永远的。但友情我现在可以说是无法领悟。两年前我们简直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坏孩子。打架,抽烟,逃课,谈恋爱。一起被请家长。凡是叛逆期孩子做的我想我们都做了。现在不都过去了吗,因为我们长大了。难道不是?这些琐琐碎碎的事你都忘记了吗?背叛真的美吗?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今天看见的是你那一脸不屑的表情,和似乎好像战胜了我的那种笑容。对你说的每句关心话,换来的都是你的那刺耳的语言,那我又何必自取其辱呢?我被背叛过,之所以我不会去背叛一个人,因为那种心痛真的难以忍受。

背叛美吗,我不认为!

贵州贵阳贵阳市清镇市卫城中学高一:刘一

精选读者点评

心里真有火啊,字字带刺,句句烫手!“假的朋友比真的敌人万恶到了极点”,这话太狠,也太真。写到这儿,笔尖怕是都在抖。别改,留着这股劲儿。

一株草

1350字
主题:边界意识、关系失衡、善意滥用、成长代价、表象与本质

一株鲜艳的美丽的花儿下边长出了一小丛杂草。

“你是谁?为什么会到这儿来”花儿看见了杂草,惊奇地问。

杂草微微一笑,友好地答道:“我是你的朋友啊!你看,这偌大的阳台上就只有你一盆花,你一定很孤单吧?我是特意来陪你玩的。”

花儿高兴了,热情地用土中的水分和养料来招待这位莫名其妙冒出来的朋友。

之后的几天,杂草每天都陪着花儿玩,他们玩得很开心,花儿就总用的养分来回报他,渐渐地,他们成了最亲密的好朋友,无话不说,无所不谈,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这一天,花儿的主人来除杂草了。杂草听着主人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心里着急了,慌慌张张地对花儿说:“花儿,你的主人来了,他要把我带走了,这样我们以后就没机会在一起玩了,这阳台上就又剩下孤零零的花儿了。我不想让花儿孤独寂寞,花儿也不想让我走吧?那就让我躲起来吧?”杂草越讲越深情,泪珠也在眼眶里打转,杂草用期待的眼神注视着她。

“哦,是吗?我不要草儿走!”花儿有些激动,便不假思索地把杂草好好地藏在了自己宽阔碧绿的叶子下,她不想又回到从前的孤单。

主人到了花盆前,端详这美丽的花儿,笑了:“这花不仅美丽,还不长杂草啊!”于是放心地走了。

这样,每次主人一到,草儿就安全地躲在花儿下,严严实实,不露出一点儿破绽。杂草就越长越高,而花儿却还是老样子,不高也不矮,不,应该说开始有些衰败的迹象了吧,总之没有以前精神了。

“草儿给我留点养料啊,别都抢去了!”花儿对杂草说。

“oh!花儿,我要成长啊!没有足够的养料,我会死的,到时候就又只剩下花儿一个……”

“好了,你想吃就吃吧!我把养料都给你,你以后就别再说这样晦气的话了!”每当杂草的养料不够吃时,它总是用这一番感人涕泪的话把花儿的养料拿去吃,善良的花儿始终都是皱一皱眉头,又微笑着把养料让给他。

杂草长得比花儿高了,吃的东西越来越多,花儿能吃的却越来越少,终于,一天有风的夜里,花儿硕大美丽的花瓣凋落了几片。但花儿不在乎,只要有草儿陪在她身边,她就心满意足了,她是这样想的。

这时如果主人又来检查有没有杂草,她还是用她那点微薄的力量竭尽全力地保护着他。

“早餐呢?”这天早晨,花儿醒来后看着空无一物的餐桌。

“哦,很抱歉,昨晚我们玩得太累了,我今早太饿,就把你的那分也吃了。”杂草只是微微一笑解释。花儿又皱了皱眉,花瓣儿又皱了些,缩小了些。

中午,花儿刚端起碗,只见杂草便狼吞虎咽地吃起饭来,速度之惊人,使花儿目瞪口呆!趁花儿还在发呆呢,杂草便把花儿手里的饭也抢过来吃了。吃饱后,杂草舒舒服服地打了个饱嗝。“哎呀!对不起,你看我一饿,把花儿的饭也吃了!”草儿对着花儿又一笑,那笑容就像是现在照在它们头上的太阳那样灿烂。

一连几天都是这样,花儿不介意,只要杂草对她一笑。

“等等”杂草刚想吃早餐,“你就忍着点,留给我一些早餐吃吧?”花儿终于忍不住了,肚子饿得咕噜响。

“不行!”一句多么坚决的话竟然被眼前这位朋友脱口而出。

“为什么?我们是朋友啊!”花儿很吃惊,草儿怎么会变得这么无情了?

“朋友?”杂草笑了笑。这笑不再像从前那样友好。花儿期待着他会有什么像从前那样的解释,可是他一把推开饥肠辘辘的花儿,又吃了起来。

花儿被高她两个头的杂草推倒了,她伤心地哭了起来,美丽的花瓣萎缩了,干瘪了……而杂草,对她视而不见。

几天后,阳台的花盆上屹立着一株绿油油的草。

精选读者点评

这花儿藏草儿那段,写得真让人心焦!主人夸“不长杂草”时,我手心都出汗了,孩子,你把信任写成了刀子,钝钝的,却一下下割人。

从那天开始

900字
主题:信任崩塌、青春自省、情感代价、自我救赎、纯真消逝

从那天开始泪水从我眼中流出,望着你决绝的背影,我知道我开始后悔了。——题记冰冷的雨顺着我的眼流下,我却依然静静地看着眼前的人——彩,她是我,也是最信任的朋友。曾经,我们都还是对未来充满幻想的小女生,曾经我们一起执手在校园的柳树下走过,感叹和还念大唐的柳色,有曾经一起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曾几何时,我变得自私善妒,又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破坏我们之间的友谊,我开始迷惘、痛苦,彩就在我面前,可是我却喉咙发紧,半个字也挤不出来,她一直在等,在等。即使雨已把她全身淋湿,即使此刻她的心快要破裂,终于,她失望的看着我,一言不发的转身离去。我已分不清脸上的究竟是泪水还是雨水了,我就这么的看着彩那么决绝地离开了,就好像从此是路人,是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我知道,一切都怪我的自私,一切从那天开始。彩和我都是班里老师培养的种子选手,我们要参加这__届的作文竞赛,一等奖的获得者,她的作品可以被刊登在 上,相比我对这次比赛的热切盼望,彩直接翻了个白眼,对我低声说道:“又没有奖金,用得着这样吗?上次你被打击得一个星期都那么阴沉,我可不想这次你是一个月都那样。”对了我记得的,虽说我们都是老师选上的人,可挑大梁的一直是彩,我只是个陪衬。望着彩那不在乎的眼神,我暗下决心道:一定要超过她!彩和我之间几乎没有秘密,即使每次她的参赛作文,我也能先睹为快。我不得不说,我还是输了,望着彩秀气的字,一种一样的情感在滋生,但彩回来了,我很快地掩饰住,然后对彩假意地说:“我帮你去邮寄吧正好我有空。”在做这个决定时,我的心不受控制得快要从胸膛中跳出来了,可最终,嫉妒战胜了理智,在夕阳最后一丝余辉中,我投下了手中的信封,望着邮寄员离去的背影,我离开了邮局。纸是包不住火的,望着她的作文被登在刊上,旁边却是我的名字,她生气了,可我却没有一个解释,我最终失去她。从那天开始,当我走出第一步时,我知道,我与她越走越远,我常常想,如果我能鼓起勇气认错,我们以后还会是朋友吗?不!伤害一旦造成了就不能磨灭,我终于明白,从那天起,我就开始后悔了。彩,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友情,很后悔,我让你失望了,也很后悔,让你伤心了。

——后记。

精选读者点评

彩的名字反复出现,像心跳一样咚咚响,你写“她是我,也是最信任的朋友”这句时,手在抖吗?后记里那句“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划了三道线。雨、柳树、邮局夕阳……细节烫人,但“平行线”那段可以再压一压,别急着下结论。

鲜血染红的生死线

1600字
主题:复仇、真相、成长、正义、阴谋、记忆

点评:

作者是不是打算写一部长篇小说呢?情节看起来足够离奇,悬念重重哪,严重期待中

原 文 欣 赏:

“扑!……一枪击中!?……邪恶的眼神死死地定在瞄准镜上……顿时烟雾迷茫……”“啊!”尖叫声传来……

三年前

凄凉的月光照在大地上,一辆车子行驶在山间的公路上,漆黑的马路上空无人影,除了车子的灯光。一个男人从副驾驶的位子上拿起了一杯咖啡喝着,来缓解一天的疲劳。突然,天上电闪雷鸣,下起了一阵暴雨,那个男人放下咖啡,警觉得开启了刮雨器,风雨太大,那个男人想放慢速度行驶,可是脚下的刹车连踩了几下都不起作用,车速竟达到了120km/h

以上,那个男人急了,脚松开加速器,这时,他突然看到了一辆银色的劳斯莱斯停在马路边,那个男人的脸立刻变得惨白,突然他看到了一个女人出现在车前,他大叫道:“走开,快走开!!!”他立刻拉下紧急刹车,整个车子左右漂移的到处乱撞。“轰”他就这样撞死了那个女人。“轰!!!”车子竟然爆炸了!在山顶上,两个身穿银色风衣的男人冷笑着,可怕的眼神,好像傻多少人也无所谓一样。“呵呵,这就是背叛组织的下场!!!”“大哥,接下来该怎么办?”“很简单,回去报告那位先生。收队!”

如今

清晨,鸟儿在树枝上啼叫着,在一栋豪华别墅里,一位青年打着哈欠从楼上走下来,他就是——王雨。他看见桌子上有一封信。

王雨打开信封一边说:“爸妈也真是的,在家还留什么信。”

信中写道;

儿子,爸爸妈妈在英国旅游了,这段时间你就一个人生活吧。

王雨抱怨道“哼,把自己儿子丢下来,自己去国外逍遥,真不知道这世上还有没有这种父母。”

王雨一边啃着面包,一边漫步在人行道上,突然有一辆白色奔驰从王雨身边停下,车窗慢慢降下,只见一位帅气而又稳重的青年向王雨招手,(他叫高宇,十七岁,高氏财团董事长之子,国内外破案500多件,人称“侦探小子”)“好久不见哦!”“沦落到这么一个狼狈样啦?”高宇笑着说。“诶,别提了,还不是我那个倒霉的爸妈,临走的时候都不把车钥匙留给我。”王雨说。高宇说:“那你上我车吧。”……

到达学校后(这是中最豪华的一所学院,名叫“碧斯佛贵族学院”)走进教室,依旧还是老面孔,但大家都好像议论着什么事。这时一辆法拉利停在了学校门口,一位秀气的女生走了进来(她叫闻寒,17岁,是云寒集团董事长之女,曾侦破案件300多件,人称“侦探少女”)说:“你们听说了没?”“什么”王雨和高宇异口同声地说。闻寒淡定地说:“昨天晚上,在实验楼3楼,一位值班老师被枪杀了,而且一枪毙命,在我看来,枪法准的然人可怕。”王雨叫道:“是狙击!”王雨说道:“我听说了,现场只发现了一个子弹壳。凶手不可能冒这么大风险去到现场捡子弹壳,如果是其他枪老师不可能一点反抗都没有,犯人应该是站在对面教学楼三楼以上的楼层向老师开枪的,可是有一个问题。我昨天调查了这个老师的身份,他生前并没有与别人结下太大的仇啊?”高宇说道:“莫非和三年前的案件有关?!”“啊?三年前的案件?”王雨和闻寒惊讶的问道。“嗯,昨天我托我老爸动用警局里的人际关系,调查了这起案件,其实当时在现场还发现了一封信,上面写着:三年前的惨剧还会再次重演!”高宇说。“这件事居然和老师有关资料室应该有资料吧,我们去找找看吧!”

三人一同去了资料室……

“轰!?”资料室爆炸了,一股气流冲了出来,三人被气流一下子冲了出去。“可恶,是瓦斯爆炸了吗?大家还活着吗?”王雨吃力地问道。“嗯,托你的福,我们还活着!”高宇说。“看来我们要从别的地方入手了!”闻寒说道

王雨来到了校长室,校长正在和警察合作调查昨天的暗杀事件。校长着急的问道:“刚刚发生了什么事?”王雨说:“资料室爆炸了,快去看看吧!”

于是校长和警察一同赶往了资料室……

到了资料时候,大家都在废墟堆里找生还的人,突然一位警察喊道:“菊平警官,这里有一块碎片,好像是c4(塑胶炸弹)留下来的。”菊平警官回头说道:“什么?是炸弹?怎么可能,有谁会对学校的学生动手呢,你一定是看错了吧!”王雨心里想着:“尼玛,太坑爹了,有这种警官吗?太不负责了。”“我来看看!”高宇说道。“嗯,的确是c4炸弹,可恶,是谁会这么做。”

精选读者点评

这枪声“扑!”“轰!”文风扎实,像放鞭炮似的噼里啪啦响到我耳朵里了!值得注意的是,那个咖啡杯,喝一半就扔那儿不管了?刹车失灵时它咋不晃一下?细节动起来,故事才站得住脚啊。

赌注

250字
主题:自我救赎、情感幻灭、存在焦虑、信任危机、青春哲思

突然很害怕

灵魂变得空泛

如果没有了灵感

如果我从此麻木

不再有感知

那么未来将暗淡无光

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不会强迫自己

我不会威胁自己

更不会再去自虐

人生太多的不期而遇

往往不是因为缘分

只是纯属的巧合

我不该做过多的遐想

如果下一场

继续上演悲剧

我希望你不要再说

那些子虚乌有的缘由

请陪我一起应对

别再让我独舞

带着对你的信任

我彻底的绝望

为什么

为什么我的真诚

换来的只是你的背叛

感情是一场赌注

世界见证着我在

这场游戏里的惨败

败给了你

无怨无悔

连云港市东海县房山镇中学高三:周婷

精选读者点评

“绝望”写得像结霜的玻璃,冷、脆、透光。最后三行突然收住,比哭还疼。下次试试把“连云港市东海县……”挪到文末小字?别让地名压了心跳。

校园生活

1450字
主题:信任危机、少年心事、人际边界、自我确认、群体认同

也许是经历的事情太少,不敢相信,曾经一直相信是不会背叛同学去做老师的奴隶的人,居然也去做了那种只讨好老师的那种人。

今天,苗苗又被光杆拉出去谈话了,这些天,光杆居然对苗苗做的事了如指掌,就算是在课间发生的事情老师都不在场。回家的路上,苗苗心情一直很差,苗苗大吐不快后,和我们同行的好多人都开始抱怨自己曾经也都有过相同的遭遇,我们都决心揪出那个叛徒。接着便是滔滔不绝的议论。

也许是因为光杆在刚刚并不小心说漏了嘴,提到了“王”,自然,那个人姓王,推来算去班里只有一个人嫌疑——垃圾王子。一想到他,我立刻就否认了,虽然他很爱惹我,苗苗和橙汁,但是他还不至于到这种地步,再说老师也不喜欢他,他干吗去讨好光杆呢。苗苗对他也是将信将疑,和他平时打打闹闹也只是开开玩笑,我们几个还算得上是朋友的吧。

怀疑了垃圾王子几天,我就为他辩解了几天,直到星期五的体育活动课上,圆圆过来告诉我和橙汁,她亲眼看见垃圾王子这几天天天被光杆拉去谈话,中间就提到过苗苗。

当时就傻眼了,接着可想而知,我是绝对饶不了他的。

“说,你为什么去告状?”我几乎是喊出来的。

“告什么啊?”他看着我,一脸天真的样子,好象对我说的话是一头雾水。

“你说呢,苗苗是不是你打的小报告?”我丝毫不给他面子。

“没有。”他的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不是你是谁,啊?”

“我怎么知道,有病。”他骂了一句。天,什么世道,现在的男生一点绅士风度也不没有。

“你有种再骂一句!”话刚落音,我就跑过去k他。

妈妈咪,什么人,飞毛腿,去参加校运会准会拿个第一。好汉不吃眼前亏,追不上我就不干了,他不承认就算了。可是苗苗不相信他,没办法,我答应过她,一定为她报仇的。现在又不生气,让我怎么打嘛。没办法拉。

“喂,过来。”我冲着垃圾王子说。

“干吗?”他一脸无辜的样子。

“和我打一架。”我直奔主题。

“为什么?”他还在装傻。

管不了这么多了,我冲上去就是一拳。不过闪地倒挺快的。

“你到底干什么?!”他好象生气了。

“我说过了,和我打一架。”

“给,”他拿出一只手说:“给你打。”

好,不打白不打,我刚刚举起手,要打下去了,垃圾王子忽然把手缩了回去。很不耐烦地挑衅地看了他一眼。s小子,算他识相,又伸了出来,我狠狠地敲n下,他痛地嗷嗷直叫,也可怜他了,我把最近的不快都发泄在他身上了。

苗苗好象差不多了,我才手下留情了。看他样子好象很难受,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白白让我打,可我还是觉得很不爽。

“果果,你刚刚是不是在打垃圾王子啊?”圆圆跑来问我。

“是啊,谁让他不承认打过小报告的。”我还有些愤愤不平地说。

“他不承认??我路过光杆办公室的时候,经常在窗户里看见他,有是门还开着,可以听见他在说苗苗怎么样怎么样的。”

什么?他居然赶骗我?!

我气不过,又找他理论了一番,可他还是s鸭子嘴硬,就是不承认,也懒得和他说话了,干脆和橙汁与他割席,以后再也不里他了。橙汁举双手赞成,还说谁要是里他就请吃饭,西西,明显是冲着我的,这辈子,我还没有真正地和一个绝交过。不过,像垃圾王子那种人,我干吗里他,是啊,我干吗里他。

从那以后,我就真的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其他男生故意说我坏话,他也在,我只和其他人吵架。他和我说话,我只当没听见,或者干脆把脸侧过去。橙汁也这样。他好象也察觉到了,但还是不死心。实在受够了这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日子,终于把橙汁说服,接触约定之后,我就好好地把这几天气连本带息得一起还了他,好爽啊~

可是,苗苗和小婷婷又被光杆叫去了,果然又是垃圾王子。天,怎么又是他。橙汁说这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也许吧,自然,那个约定又恢复了。

到现在还觉得这不是真的,垃圾王子居然也会是那种人。

精选读者点评

这“垃圾王子”名字起得畅快!后头打人那段,拳头砸下去的闷响我都听见了,可你写他缩手又伸出手那会儿,我手心冒汗。孩子,信任碎了捡不起来,但笔尖能把它照得清清楚楚。

有一种痛叫回忆

650字
主题:人性考验、命运反复、精神韧性、信任悖论、创伤记忆

有一种痛叫回忆

已是落日黄昏,赤溪江的水疯狂地怒吼着.迪姆他那呆滞的眼神死死地盯着江水,他早已六神无主......

迪姆经过五年的精心经营,他的钢材公司在商界赫赫有名了.这其中也要全靠他的手下部门及他的秘书的辛勤工作.这一天,他的铁哥们拉克来了,请求迪姆给他一份工作,说他的工作丢了.迪姆看他是自己的铁哥们,就安排他一个部门经理.两年后,便升为了公司总管.

此时,公司已蒸蒸日上.然而,他的女友和他的关系却日益僵化.在一个阴沉的早上,他刚发现拉克没来,随即秘书便焦急地跑进来,低声地说:老板,公司所有的资金昨晚已被拉克全部携走了!那备用资金呢?也全没了!迪姆听后脑袋顿时嗡成了一片,他不相信这是真的,瘫地坐在了办公椅上了!

几年的努力,付之东流......

但他仍不死心,经过几天的准备,他又开始了.但由于公司倒闭了,他又得从小职工开始......

三年后,他的迪姆钢材公司又成立了.他好不容易拉回了以往的客户,生意上已是平步青云.也是全市十大企业之一了.但又在一个阴沉的早上,拉克突然闯进了他的办公室.迪姆十分震惊.拉克一脸乌云地讲:那女人携走了我的积蓄,又跑了!迪姆听他将完事情的经过,往日的仇恨此时已被抛到九霄云外了.不免同情之心油然而生,毕竟曾经是好哥们,所以又把他放在他的部门下了.

两年过后,又一个阴沉的早上.老板,您的资金昨晚已被拉克全部携走了!秘书低头低声地说.什么?!迪姆大吼一声,只见他脸部的正严重地抽搐.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三天过后,公司再次宣布倒闭......

他的信心已全部失去了,对于一再重挫的他,留下的只有一段悲凉的回忆.

精选读者点评

迪姆这名字起得真好,像根钉子楔进纸里,再痛也拔不出来。江水怒吼那句,我读着心口发紧,但“赫赫有名”“平步青云”太像报纸标题了,孩子,你心里的浪,别让成语压平了。

父亲的泪

700字
主题:亲情裂痕、代际冲突、良知觉醒、家庭和解、人性微光、道德救赎

看守所一个所有智者都躲之不及的地方,但是并非所有的人都是败类,这里就有一位因贩毒被捕的父亲……

他是清华大学的毕业生,月收入很高,他的女儿是北大毕业生,妻子也是大学毕业的本来和睦美满的家庭却在那年支离破碎了。他的妻子因病去世,他的家庭也再没有生气了,他的女儿和女婿问他分财产,他害怕分家以后就没感情了,所以就没答应,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女婿竟然打了他一顿,而在一旁的女儿竟然在一旁叫好,此刻他的心完全破碎了,就这样他不得不背井离乡,投靠朋友,离开了他的家,他的祖国,在缅甸做了一位普通医生,过年了他的脸庞没有一丝喜庆,有的只是对女儿的思念,他想和女儿团聚的愿望被女儿一口回绝,他的一丝希望破灭了,留下的只是伤心和绝望,他走上了不归路。

天阴沉沉的,边境国道上及其安静,带着伤心绝望,他上了高速路,警犬闻到了毒品味,他随之被带到了警察局,交代了一切……

或许只有惨痛的教训和绝望的泪水才能唤醒女儿的良知!

这位饱经沧桑的父亲已不堪一击。岁月在他的脸上划下道道深沟,腰弯了,脸瘦了,伤心的泪水充满了他的双眸,绝望的泪水伴他度过铁栅栏里的每一日!

世界上最伤心的心情不是生死的考验,而是对于亲人的一次次失望,这种失望不同于对事业的失望,这种失望能滴血。只有体会过亲情的人才真正明白望子成龙的期望,才真正明白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思念。

男儿有泪不轻弹,他的泪以不仅是在失望得滴血,更是一方土桥,即使再破再旧,也能连起我们和父母的心。假若我们可以用真心面对父母,那便是父母的幸福了。

尾记:天晴了,雾散了,父亲的泪已不再空虚,唤醒了良知。家……回家了,父亲的脸上浮现出一丝久违的笑容!

精选读者点评

“父亲的泪是一方土桥”,我划了三道线!土桥多笨拙啊,可偏偏最扛压,你笔下那点笨拙的深情,比好多华丽句子都沉实。

该相信吗

900字
主题:青春困惑、人际边界、情感代价、自我觉醒、信任危机

对于朋友,都很多,但往往知心的,却只有那么一两个。初中三年,我的知心朋友,来来回回的,算有五个吧,至今,也只剩下三个了。其中一个,在我所交的朋友,是最糟糕的一个。也是因为她,才让我第一次亲身地体味到人心的黑暗。其实,她待人挺不错的,只是由于她不信任其他人,而导致我们友谊的毁灭。

忠诚

有那么一次,我们班的一个女生似乎无聊地要死,以一个男生的身份发给我短信,说希望我和他交往。一个陌生的男生,我知都不只道他是谁,连见都没见过,况且又没有那个心思,但又怕伤害到对方,所以没答应,也没拒绝。当天下午,同桌告诉我,说那个女生给我打电话了,我没接,而那个号码就是那个男生的号,于是,我知道了是怎么回事。大家心里都明白,是那个女生在耍我,但谁都不告诉我,也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所有事情。顺水推舟,我选择了沉默,静静地看这一切的事情,我想看看那个女生到底想干什么,还有,谁会告诉我这一切。但结果让我大失所望,没有一个人告诉我事实。又过了两天,她向我说明了一切,我很感激她,把她当成了我的朋友。

但,发生了一些事情,是我始料未及的......

短信

她说她去西安了,所以我也没有给她打电话,因为我认为那毫无意义。一天,她给我发了条短信,说:“我真想不到你是这种人!”一句话把我问的一头雾水,我问清了原因,才知道她是嫌我不给她打电话,然后我就生气了。难道就因为我没给打电话她就可以随便地定义为“某种人”吗?一次两次,我可以原谅,但她经常这样,我不知道怎样对待。

决裂

到了最后,我似乎相信她是从来不曾相信过我的。终于有一天,她找了个借口,把我从她的世界里剔除了,原因很简单,就是怕我把她男友抢走。一天,我和几个朋友在一快儿玩,恰好有她男友,她不在,她打电话问我在哪,我觉得没有必要隐瞒,于是,如实地告诉了她,但我的坦白却换来了抛弃。于是,这就成了她的理由只抛下一句话:“想不道你是这种人,我以后再也不想见到你!”然后有很多难听的话。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感觉心像被人划了一刀,之后,我们再也没有找过对方,我想,白痴也能明白她的用意。

我的真心,只能换回这些吗?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忠诚”小标题下藏着多大的委屈啊!你写同桌没告诉你真相时,那句“顺水推舟,我选择了沉默”,真像个在暗处咬着牙观察世界,笔尖有分量,心也沉得下来。

渔人之桃花源记

2300字
主题:诚信、异化、理想坍塌、权力诱惑、文明悖论、记忆遗忘

“……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

——楔子

东晋太元年间,正是晋宋时期即将易主之际,晋朝京都已是战火频频,战乱不断,整个社会沉浸在一片黑暗的“漩涡”之中,百姓们民不聊生, 武陵县亦是如此。

这天,潺潺的小溪上漂来一只小船,顺着溪水缓缓而过。一张撒鱼的大网正软趴趴地卧在船沿上,一位身着粗布上衣的渔人站在船头,灰白色的短褂的袖子被挽起,露出印着操劳痕迹的双肩,神色焦急地向四处张望着,显然,他迷了路。船依旧缓缓地向前行着,明澈的水波映着船身,映着渔人粗糙的的脸庞……

就在渔人困意袭来,双眼微闭之时,眼前仿佛画卷般展开了一片景色,让他睁大了双眼:

漫山遍野的桃花林,在小溪两岸绵延了数百里,其中没有一棵杂树,成千上万棵桃树下,遍地的芳草鲜艳美丽,扑鼻的香气迎面袭来,汇成了一片桃花的海洋。轻风拂过,纷纷扬扬的落花漫天飞舞,使人仿佛置身于粉红色的“普罗旺斯”。片刻,风止,渔人的小船被“铺”上了一层细细密密的“桃花毯”。一瞬间,如若满世界的桃花香随风而伴,忽淡忽浓,沁人心脾……

渔人静静地立于船头,一动也不动。瞪大了的眼睛好半天不眨一下。鼻翕微动,半晌也没有发出一点儿声响。初次看到这般景象,渔人的好奇心一下子从“沉睡”中“苏醒”,想要到林子的尽头去一探究竟。

渔人顺着溪流走啊走,好容易走到桃林的尽头,便是这条小溪的源头了。顿时,一座小山映入渔人的眼帘,山上有一个小洞口,隐隐约约好像透出了点微光。于是渔人离开小船,从洞口进去。起初洞口很狭窄,仅容得下一个人通过。又继续往前走了数十步,眼前一下子变得宽阔明亮,心也仿佛豁然开朗。一大片平坦宽阔的土地上,房屋整整齐齐地排列着,肥沃的田地上种着供给的庄稼,美丽的池塘里,各种各样的鱼儿在水中游来游去,桑树和竹林更是给这里的景物增添了绿色的生机。渔人看着周围的景色,有点儿目不暇接。走在街道两旁,田间小路交错相通,鸡鸣和狗叫声清晰入耳,富有田园气息。这里的人们在田地间耕种劳作,男男女女的穿着打扮,完全和桃花源外的普通人穿得一模一样,老人和小孩都是一副安然自得的样子。“为什么他们与世隔绝,却与我们穿的一样呢?”脑子里闪现的问题让渔人百思不得其解。

很快,桃花源里的人发现了渔人,都大吃一惊,问渔人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渔人答道:“我是武陵县里的人,偶然间来到了这里,却不知此地为何处?”当地人却不作答,只是看着渔人笑笑。一个身材瘦小的人便自称桃长老,盛情邀请渔人到自己家里去,摆酒杀鸡做饭款待他,渔人再三推却,然而桃长老说道:“你是我们这里来的第一个客人,我们想向你询问一些外面的事情,不妨到家里来小坐片刻。”渔人只好作罢。村里的人听说了渔人的到来,都迫不及待地来打听消息。从他们的介绍中,渔人了解到,他们的祖先为了躲避秦朝时期的战乱,不得不带领着自己的妻子儿女和乡邻们,找到这与世隔绝的地方,为了避免外界再次发生战争,从此便不再出去了,于是就与外面的人们断绝了来往。

桃花源里的人纷纷问渔人现在是什么朝代,渔人很诧异:他们竟然不知道有汉朝,更不必说魏朝和晋朝的存在了!渔人把自己所知道和听到的事都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们,村中的人都感叹君王的昏庸和社会的黑暗,渔人听了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其余的人们又各自把渔人请到自己的家中,都拿出丰盛的酒食来款待他。渔人在村中逗留了愉快的几日之后,就告辞离开了。当地的人对渔人说:“这里的情况不值得对外边的人说啊!”“一定的,一定会保守秘密的!”渔人笑容可掬地应道。然而那些善良的人们却都没有看出那笑容的虚假和敷衍。

渔人出了桃花源以后,找到了他的小船,顺着从前的路回去,想起村里人们的话,不以为然,甚至还暗地里撇了撇嘴,心想:“哼,这里有这么好的环境,还可以躲避战乱,傻子才不说出去呢!到时候,我可就发财啦,哈哈!”渔人并不把那些话当回事,依然处处都做了标记,以便下一次能更容易地找到这里。

到了郡城,渔人走进繁华的街市,也学周围的小商贩们那样,摆起了一个门铺,还把这事告诉了当时的郡太守。太守听了大喜,专门为渔人的铺子题了一块匾额 ——“太平居”,象征着太平盛世里的居所——桃花源。每一个来这里的人出二十两银子便可得到一张去桃花源的地图,从此便可以过上幸福安定的生活。有言道:谁不想过上美好的生活?于是,仅仅两个月的时间里,渔人和太守每人都得到了好几十万两的银子,十几辆马车都还装不下。他们差点儿高兴得抽过去。

到了第三个月,渔人才反应过来,对太守说:“大人,咱们挣的钱够多了,我们也要赶快去桃花源,那么美的地方,可别被那些人都占了去!”太守倒是兴高采烈地数着桌上摆的一堆银子,还不忘瞪他一眼:“你别骗得把自己都骗进去了,除了那些傻子们,谁还信有桃花源啊,要真有的话,你还回来干嘛?那你不是比他们更傻了吗?”说完还自作聪明、嘲讽地看了渔人一眼,继续两眼放光地数钱去了。渔人这下可急了,没有了靠山,只得回屋收拾行李,自顾自地返回寻找桃花源去了。

依照上次的标记,渔人再一次走到了那处桃林,可走到尽头也没看见任何人或景物,哪里来的小山和洞口呢?正当他环顾四周,寻找桃花源的时候,一个声音在他头顶上方响起,桃长老苍老的声音中发出阵阵狠意,让渔人的脸都吓白了:“渔人,你为何不遵守我们当天的约定?这里是我们世世代代打造出的仙境,岂能容得利欲熏心的人的破坏?像你这样不守信用的人,留在这个世上也没有意义,我惩罚你这辈子也走不出这片桃花林,就饿死在这里吧!哼!”

听了这话,渔人后悔了,也绝望了,没撑过一个星期,便饿死在了这里,还被桃长老抛尸野外。只是,渔人在临死的时候也没看见,桃林的周围,抛露着所有曾经买过地图的人们的尸体。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渔人真带劲船头那截挽起的袖子、鼻翕微动的样子,比课本里还像真人。只是“普罗旺斯”这词儿,武陵渔夫怕是没听过,换句土话试试?

十年

1050字
主题:存在之惑、忠与义、真相与遗忘、权力与人性、时间与救赎

这是一个完美而遗憾的世界。

他仿佛注定不同。

那天,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但是没人知道正有一道天幕缓缓落下,如同算盘上哪颗颗被拨动的珠子,黑暗中只能听到它无助的呐喊。场景破碎的瞬间,他睁开眼了,父亲慈爱地笑着……轻轻呢喃:“加洛斯,好好活下去……”

十年,十岁。他忘记了他是谁,只记得有人告诉他,他需要陪那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做他的朋友,成为他的助手。

十年,二十岁。在加洛斯的陪伴下,维多斯长大了,他继承了父亲得天独厚的基因,成为一名完美的少年将军。加洛斯是他近卫队队长,虽然维多斯本身实力强大的毋庸置疑,但身为帝国第一将军的儿子,不能有任何安全隐患。那天是维多斯最考验实力的一次出征,他需要杀光所有反动者,而敌人的首领是“狼人”,没有人任何人能抓住他,甚至没人知道他长什么样!

加洛斯就在维多斯的身旁,只有他们;俩在一起的时候维多斯才会露出笑容,不过加洛斯似乎不会笑……他知道这次加洛斯该出手了,他要确保这是一场完美的胜利!向世界宣告:“我!维多斯!是大的人!”

黑暗中风吹动沙粒发出令人不安的嚎叫。一道黑影从屋内闪出——加洛斯出动了,他不需要其他人的帮助,因为他们只会成为负担。树后一道人影渐渐凝实,狼面具后面,唇齿微动:“这小子身手不错。”随后又如从未来过般消失在那里。

昏黄的灯光下,“狼人”又开始为那些生病的人喂食了,他们得了一种怪病传染性极强,但“狼人”似乎不在乎,只是安慰他们帮助他们。这里所有人都只听“狼人”的话,因为他们都是王国之人,他们的命,全是“狼人”给的。

加洛斯静静地看着,他感觉到了不对劲,可他不懂这种感觉。剑光闪动,黑暗中磨出一道道火花,他挥动长剑无情地收割敌人的生命。“狼人”出手了!仅仅几个回合,他就感受到对方强大到深不见底的力量!但已经晚了,他的手臂在交手过程中破开数道伤口,他知道他输了,转身飞快地逃跑,但“狼人”太过强大,只是一会儿加洛斯被包围了,他静静看着,他知道快了,维多斯应该已经包围了村子。“狼人发现了异样,转头看向村庄瞳孔凝聚,突然一又阵悸动,那是他的心脏,剑无情地穿过,血一滴一滴流下来……“狼人”却忽然笑了:“加洛斯,好好活下去……”加洛斯一怔,那句话,好熟悉啊!“狼人”手中的玉滚到加洛斯脚边,和他胸口那块一模一样……

十年,维多斯成了名副其实的第一将军,在他带领下,帝国消灭了所有敌人,好像他们都该死一样。

十年,加洛斯突然叛变,没有任何人活下来,尸横遍野……

维多斯没有明白,但已经倒下……

一切归于寂静,就像它最初那样平和。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没有对与错,因为时间不会因你而倒流。

剑刃轻轻划过自己的脖子。

高二:刘万禹

精选读者点评

加洛斯那句“好熟悉啊”写得真让人牵挂!后文玉佩相认的伏笔埋得轻巧,但读到这儿手心都出汗了,建议把“狼人”喂药时手指的颤抖、药碗边缘的豁口这类小细节再抠一抠,画面就更站得住脚了。

迷路

2900字
主题:成长阵痛、信任危机、自我觉察、爱的误解、遗憾之美、身份错位

这年秋天的风似乎来得很快,小城里好不容易绿起的芦苇又长熟了。

苏游弋在夏的周围,说着无聊而又冗长的八卦,他似乎乐此不疲。而他离开我已经79天了,他把目光投在了夏的左右。

夏礼弥是我的好朋友,在苏还没有出现的时候,我们亲切地相连在一起,好的让所有渴望友谊的人羡慕。有夏出现的地方似乎总少不了我,这是我自以为的。夏总是亲切的叫我荞夕,她说,荞夕我们去看电影好吧;荞夕我们去吃蛋糕吧,那边新开了蛋糕屋;荞夕,荞夕,荞夕。

夏礼弥背叛了我,苏黎也是,他喜欢上夏礼弥了,苏黎说:“季荞夕,我一直喜欢礼弥的,一直。”夏礼弥,我好讨厌你。

夏礼弥是去年秋天转到我们学校的,从市重点转进普通校园的人本来就很受重视,再加上她的脾气,身材,气质,成绩她很受欢迎,她就从那天打破我的平静,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的她,忽然就说“我要坐在不理我的女生旁边,睡着的那个。”于是所有人都看向我,我无奈的耸肩。身后婕的声音很快传来,“太后,有人挑衅了哦。”我回了她一句随便吧,看着老师责备的神色什么都没说。之后的一切都好像顺水推舟,夏礼弥成为我身边一个敢责备我的人,她说,荞夕你真是的,声音甜腻的吓人,而我却笑了。于是一切都变得理所当然,她敢和我开玩笑,敢和我争吵,敢和我作对,然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荞夕,画画不好,你看你都安静的不是人了!”

“那我是什么?”

你笑得灿烂,手里的冰激凌掉到地上,然后即一下子认真了“我的……”你无奈的看着我“笑什么嘛,嘴撑的比向日葵还大。”少不了的自然是我的追打。“哎,跑不动了,哈哈……”我看着你再一次傻笑无奈的承认你感染我了,我变得和你一样傻了。“荞夕,你看你的冰激凌,还有头发。”我应声低头,融化的冰激凌早已看不出形状,周围的车窗上映出我凌乱的头发和张扬的笑。好吧,夏礼弥,我被你传染了绝症,变得无药可救了。

和苏相遇是我没想到的,就在这个我觉得无药可救的下午,苏和他的一帮兄弟(这是他之后告诉我的)于是在我正和夏礼弥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苏嚣张的声音传来:“这不是冰山学霸季荞夕吗,哟,真是……”于是我觉得我瞬间被凌乱了。“学霸,有没有空一起喝茶啊。”

“你要请的话,永远都没有。”夏轻轻摇了摇我的手“一起去嘛”于是苏这个不厚道的人强拉着我们去了小城里的奶茶店,并且顺便送我和夏回家。

我和苏认识但并不是很熟,和他的每一次见面都少不了竞争,你也许猜到了,我和他一直争做着年级第一的头衔,每次见面都在学校的领奖台,苏总是叫我学霸,而我总是不理他,于是这个无聊的人每天孜孜不倦的为我起外号,只不过都被我忽略,似乎是终于感到无聊,这人呢,不再无聊的想缠着我起外号了。对此,我只想说:好孩子啊。

夏总是询问我有关苏的事,可是很抱歉啊,我一无所知。苏总是缠着我,夏总是支持苏缠着我,于是我和夏的二人世界被无耻的苏插足,三个人的早餐,三人的回家路,三人的奶茶可是这无赖到底是怎样闯入我和夏的二人世界呢?苏黎这个无耻的家伙,无耻的家伙,无耻啊。

冬天很快就到了,夏问我“今年的圣诞节怎么过?”

“不知道”

“荞夕,你好无聊啊,一下子不喜欢你了。”

“嗯~”可我真得不知道啊,那该怎么办?

“和他一起过吧。”

“谁,苏黎?”

“嗯,他喜欢你啊。”

“才没有,别瞎想了,朋友懂吗,我们是朋友。”

“季荞夕,你这个自私鬼,朋友会只为了你想吃海鲜丸子跑到城外去买?会为了帮你过生日而亲手做蛋糕?会为了送你回家而在下雨天站雨里泡三小时?会在知道你生病后端茶送水,照顾的无微不至?你生病,打针,吊瓶,时候什么样你不知道嗯?别天真了。”

“其实,我以为我可以不知道的。”

“你知道?那你还,真是没法说你。”

“可他又从来没告诉过我,我又不知道,他是不是真喜欢我。”

“他真喜欢你,真的。”

似乎真的是这样,苏黎为我做了太多,除了礼弥说的那些,他还在我在凌晨发过一条短信后问我怎么还不休息,只因为我觉得睡不着,就跑到我家楼底下放烟花,结果······被惨骂了一顿。甚至在我不方便的时候背我去医务室,在我手被烫伤的时候,为我买药看着我直到水泡下去,会因为我气愤没有买到新一期的杂志时,从别人手中花双倍价钱买回来。礼弥说得对,我是个在生病是不安分的人,我不喜欢吃药打吊瓶,我讨厌冰冷的针头和液体,所以……(生病时,受苦的往往是陪在我左右的人,比如说苏黎,比如说苏黎的右胳膊。)

我是个自私而胆小的人,我当然知道他喜欢我,可我不敢说,但是礼弥还是让我说出了喜欢他这样的话,而我看到了站在门口愣住的他。

圣诞节很快就到了,苏黎发来短信给:你还要躲我吗?

不大的手机却因为特的几个字让我失去所有无助感,他就像神一样出现,点燃我所有的骄傲,拨开我所有的迷茫。

“一起出来逛逛吧。”

“好吧,在哪。”

“你家楼底下。”我从楼上探出脑袋,他站在五光十色的城市中央,脸上洒满温暖,忽然好想就这样,一直一直……

“还以为你不来了。”

“嗯~你呆了多久,在这?”

“就一会。”哈哈,傻瓜的苏黎,我,其实,一点都不傻,你的爱,我看得很清。

城市中央的高塔啊,那是给与我幸福的地方,感谢神,赐予我你在的地方,感谢神,带你来到我声旁。

高高的圣诞树下,我听见你小心的询问:“和我在一起吧,好吗?”

“……”

“荞夕?”

“嗯,怎么了吗?”

“好!”

“嗯?你同意了吗?”

“嗯”我想,我可以大胆一回,我可以努力一回“苏黎,我喜欢你,一直一直喜欢你。”

你像是吃了糖的孩子,一把抱起我“我也是,荞夕,季荞夕,我喜欢你,一直一直很喜欢你。”于是我们在一起了,苏黎,我们在一起了。

回家路上彻底少了夏礼弥,原谅我,苏黎,还有个秘密没告诉你,是夏礼弥先喜欢你的,她说若果我不喜欢你的话,她可以喜欢你吗?我怕我失去你们中的任何一个,所以,和你在一起的话,你们都不会离开我吧!

可是现在礼弥离开我了,你陪在她旁边了,谁来告诉我一切怎么了?我想我不该可以忽略圣诞那天礼弥脸上的悲哀,我想我该忽略你听到礼弥出车祸时的紧张,我想我该在那天然你去陪着礼弥,我想我不该自私的占有你,自私的不让你离开,这样我是不是不会像现在一样忧伤。

苏黎我突然想到一首诗,你还可以告诉我它的作者是谁吗:黑夜给了我黑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对不起,不该把你看得太仔细,不该为了面子而让你为难。爱情不过几个字,可他却然我丢失所有美好,如有有如果。

礼弥,对不起,不该抢了你爱的人,不该剥夺你爱他的权利,不该为了不存在的事和你争吵,不该狠心看你跌入空白,不该在你受伤时还冷嘲热讽。礼弥,对不起。

暗夜。灯塔。你还在吗。

苏黎,还记得老师讲的那首诗吗,我们还是按诗中的那样发展吧!

第一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二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第五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第六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第七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第八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第九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苏黎。礼弥。季荞夕。

爱情不过几个字:我爱你。对不起。再见。

再见苏黎。

对不起,礼弥,原谅我对你的伤害。

“季荞夕,你这个傻瓜,苏黎他是我哥哥啊,我才不会喜欢他,是那个傻瓜太喜欢你了,又不知道怎么追你,才求我帮忙的,你太小心啦。”礼弥知道吗,如果他不是你哥哥,我想我还会开心点,原谅我的胆小,让我丢失爱情。

精选读者点评

这芦苇写得真好,风一吹就晃,心也跟着晃。小城、冰激凌、奶茶店、圣诞树……全是活的!但“苏黎”和“夏礼弥”名字来回跳,读着有点晕,像追着两个人影跑,喘可是气来。

客观看看爱

1500字
主题:忠贞之重、人性之惑、时间之考、爱之本质、选择之力

高中作文题目:客观看看爱

如果说爱情的到来如春天一样无法阻挡,那么爱情的背叛则像冬天一样冷酷无情,在这个尘世间,如果拥有忠实甜蜜的爱情,即使面对死亡,泪水也会带着花的芳香。如果已经被爱人背叛,即使处在最华美温暖的宫殿,心也如同坟墓一样沧桑凄凉。所以,竟不住,要问一声,这世间有多少爱可以忠实,有多少情可以长久,有多少爱值得付出,又有多少爱值得忠实?

人们害怕爱情,归根结底是害怕爱情在某一日被背叛,而自己无法承受背叛后的后果。一旦被背叛,多少浓情蜜意都会变成昨日黄花,回想起来才会痛彻心肺,难以忍受。

时间呀,情人们只能对你叹息:“你送来了一切,又带走了一切,更让爱情在你面前无所遁形。”

没有人能折断时间的羽翼,那么,尘世间的人们,在每个日出或者日落的时候是不是问问自己,你的爱能不能忠实,你的爱值不值得忠实,你的爱人能不能如同你一样忠实,如果彼此忠实,哪还有什么刀可以砍断你们的爱情,即使时间也不能。

在这个世间,忠实对于爱情远远要比欲望本身来的昂贵,所以,许多人克制不了欲望,放弃了忠实,但是,正因为,忠实对爱情来说是如此的昂贵,能拥有所爱之人的忠实,人们才格外的幸福。

忠实和幸福同样都是来之不易的,虽然人的欲望总是无穷的,好东西都想据为己有的,但上帝是吝啬的,对于真爱,没有比忠实更贵重的礼物了,但是,一个人如果捧着它,心不在焉,左顾右盼,下一刻,它就不经意从你手边溜走,或者粉身碎骨在你面前,等你回过神来才发现,最珍贵的已经失去,至于上帝会不会赐予你第二次机会,你能不能抓住下一次机会,就看你的运气了,

尘世间的人们,在这里不想过多的描述许多人的不忠实和背叛,那些埋藏在你们心底的东西,或者肆无忌惮地摊在阳光下的东西其实都不重要,关键是,这一切是否就是你们所要的结果。毕竟,这世间,有多少爱可以忠实,也可以有多少爱难以忠实。

无论是艰难岁月里的情爱,还是风光日子里的情爱,爱既可以成就情人的忠实,也可以成就情人的背叛,而原因只有一个,因为爱的不够或者无法抗拒诱惑。

对于,红尘中的一些男女,如果你不是他的,他也不是你的,即使你们还相守,也不过是两人有时无法承受世俗寂寞的偶尔慰籍罢了,然后又彼此走开,终成陌路,而忠实也不过是路边美丽而眩目的看板,却与你们毫不相干。也许,有的人,终会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找到那个可以让自己爱上,心甘情愿忠实的那个人,但有的人,一生则无所归依,或者并不想归依,只想满足欲望,直到老死。

这世间,对有些人而言,即使他已经垂垂老矣,白发苍苍,当他回首一生的时候,会发现,原来这一生他的爱其实一直是忠于一个人的,无论那人是否曾经拥有还是陌路相对,无论那人青春貌美还是年华老去,无路那人善良诚实,还是恶毒残忍,无论那人活在世上还是早已死去。爱情虽然可以脆弱不堪,但有时可以穿越时间和空间的距离,穿越是否占有的密障。

人们都说:山盟海誓容易,但能否穿过世俗的风雨,抗拒财势的诱惑,化解嫉妒的中伤,最后还能执手相望,那么,我们终究会发现,原来有许多爱还是可以忠实的,

人们都说:忠实是上帝赋予人类最难学习的爱情课程之一,当一个人踏入爱河的时候,就开始了这门功课的学习,千万不要等到背叛来时敲门时,才让忠实从梦中醒来,那时,就已经太迟了,除非学着宽容原谅,否则,多甜美的爱情一旦陷入背叛的阴影,都会失去它阳光下的光鲜美丽,谁让爱情是教堂里的赞美诗,也是墓地里哀伤的灵魂呢。

人们还说:这世间,真爱并不多,所以并没有多少爱可以忠实,这世间,真爱并不少,所以仍然有许多爱可以让我们忠实。

人们最后说:千古以来,情爱一事,忠实与否,只在人为。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忠实”写得真沉,像一块压在心口的砚台,不是浮在纸上的词,是蘸着血写的。结尾那句“千古以来,情爱一事,忠实与否,只在人为”,我划了三道线,还圈了个大问号:你信吗哦!

没伞的孩子

3850字
主题:亲情缺席、自我救赎、单向守望、成长阵痛、身份困局、无声告别

这座城的夜空难以找到一颗星星,夕阳一下,华灯初上,寂寞已然。

“如果我跑一百圈,会不会好受些?”她喘着气,靠在栏杆上,潮红的脸上是被风吹干的泪痕,她像是在问我,又像只是在自言自语。

“为什么我还是满腔恨意,愈演愈烈,火舌吞没我、蚕食我,我感觉自己周身有一团熊熊怒火,恨不能将燃烧的自己丢进那栋空旷的房子里,与他们一同化为灰烬!”她恶狠狠地说,洁白的牙齿重重地咬着下唇,火热的恨意从她的鼻中呼出,自胸中来。

我只是轻轻拍她的后背,清晰地感受到了她猛烈的心跳和起伏的情绪,我一句安慰的话也说不出来,只能静静地看着她,希望她能一直感受到我的存在,我在,我一直在她身旁。

“为什么啊!那么十八点档的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我的后妈……她只有二十五岁!”她的身子因激动而不住地颤抖着,像一直炸毛的猫咪,她抬起头,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水雾弥漫,她一字一句清晰而用力地说道,“那——对——恬——不——知——耻——的——狗——男——女——!”咬牙切齿,字字喋血。

风有点大,有点冷,公园的路灯有点惨淡,四周那么喧闹,她的周围却那么寂静,只有她低沉的咒骂,她的头发有些散乱,瘫坐在地上,脸色如死人般苍白,显得那么狼狈。

我心疼地抱紧她,吻了吻她的唇,血腥味传到我的舌尖,我看到她的睫毛也在抖。我轻声说:“我在,我会一直陪着你,我爱你。”

高傲的她像个孩子一样在我的怀里嚎啕大哭,她哽咽着断断续续地说:“我宁愿……生在一个穷人的家庭……不需要别墅……不需要奔驰……不需要花不完的零花钱……这些我可以通通不要!……我只是想要普普通通的爸爸和妈妈……一个普普通通但是恩爱的家庭……这个要求很过分吗?我只是想要一张小餐桌,三个人坐在上面,妈妈给我夹菜,爸爸给妈妈夹菜……周末的晚上,三个人一起窝在沙发里看电视剧,一起捧腹大笑……一起去超市买东西,爸爸推着车,妈妈掰着手指想着要买什么,我就去抱一堆薯片笑嘻嘻地看着他们……我也可以带朋友到家里,对朋友说‘这是我老爸老妈’,我的语气一定是骄傲的……”

“别说了。”我打断她,她说的这些场景都是她在我家看到的,我没想到这些普通的事情是她的奢求,我握紧她冰冷的手,多想自己有魔法可以给她所有她想要的。

“你听我说,听我说好吗?”她几近哀求地看着我,淡淡细细的眉毛垂下,红肿的眼睛朦胧而迷人,我忍不住又吻了吻她的睫毛,多么心疼她啊。

她又兀自说了下去,她现在想宣泄,想把一切都倾吐,平日里不哭不笑一脸平静淡定的她心中的城墙终是倒塌,她站在残垣断壁中崩溃,泪流如雨下:“我妈妈她也不要我了啊!我每个月都会瞒着爸爸偷偷看她,其实他也许知道,但是他懒得跟我说话,他不在乎我做什么的。妈妈生了一个男孩,很可爱,她很爱他,她喂他吃饭,亲他,把他举得高高的逗他笑,就像她小时候对我那样,她的儿子笑起来很好看,每个人看到都会喜欢上他,可是我讨厌他,我觉得他的笑是对我的嘲讽,他是在挑衅我!他们一家三口很幸福,我站在一旁看着,眼泪就往外冒,我尴尬地走了,妈妈也不再留我吃午饭,我可能再也不会去看她了。我想,有一天那个二十五岁的后妈也会生一个孩子,爸爸和她还有她的孩子也会过得很幸福,又也许不会,因为我爸爸他会有钱他也很花心。总之,无论怎样,我就是多余的那个人!”

“你不是。”我捧着她的脸认真地对她说。

她只是轻轻一笑:“你也会离开我的。”

“我不会。”

“我们没有未来的。”

一个星期后,我不知道她爸爸是怎么找到我的,就像狗血的电视剧一样,他坐在我的对面,那是个英俊的中年男子,高挺的鼻子,轮廓分明,就像才三十岁一样。

“喝点什么?”他看起来彬彬有礼,像个绅士,如果他不是她的爸爸我想我会很崇拜这样的帅气大叔。

我低头随意看了眼那张简约的菜单上昂贵的数字,摇了摇头,说实话,我很怕他,感觉自己面对这样的人就会说不出话来。

“两杯蓝山。”他兀自对服务员说道。

我有些拘谨地坐在褐色绒毛的沙发上,手不知往哪里放,背景音乐是钢琴曲,我听不懂,菜单上一半的字都是英文,我看不懂,那昂贵的价格也是我打死不敢消费的。我身上穿的是几十块钱的衣服,鞋子也是淘宝上清仓大处理的,桌子上一盏灯都比我全身家当值钱。这时候我才感到自卑和悲哀,我与这个地方格格不入,他是想告诉我我和她在物质上的差距吗?

“你应该知道我找你的意图。”他的眼中带着些许轻蔑,我一抬头就看到他眼中窘迫的我。

我不敢看他,点了点头,看桌上的小盆栽,显然是刚浇过水的,叶子上还淌着水珠。

“你们分手吧。”有个“吧”字却丝毫听不出商量的语气。

我摇了摇头,想说点什么,又不敢说。

“两个女人之间不存在爱情,你们没有未来。”他淡漠地说。

你们没有未来……

她也是这么说的。

我直视他,“我爱她。”想了想还是继续说了下去,“我爱她,我会给她买早餐催她早点睡觉,每天会跟她说‘早安’‘午安’‘晚安’,我会省吃俭用给她买礼物,带她去海边玩带她去看星星,会为她过生日给她惊喜,会提醒她天凉了多穿衣服,会拥抱她给她温暖,会在她胃病犯了的时候为她烧开水喂她吃药,会讲笑话逗她开心,会在她伤心的时候陪她给她肩膀依靠……”

“够了!”他压低了声音却提高了语气,毫不掩饰对我的厌恶,“你是变态别拉上我女儿!本来还想和你好好说话的,非要逼我骂你吗?”

我愣了一下,火气噌噌噌往上冒,站起来让自己显得有了点气势,便骂道:“我们再怎么样也比一个四十几岁的老男人还娶一个二十几岁的小姑娘好多了!像你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做父亲,你说你关心过你女儿一秒钟吗?!除了会砸大把大把的钱给她你还会什么?她生日的时候你在和哪个年轻女人厮混?她胃病犯的时候你知道吗?她中秋节回家,偌大的别墅里冷冷清清只有她一个人。她喝醉打电话给你想要你关心她一下,你一句‘我很忙’就挂了电话。你说你自私吗?自己不给她爱还不允许别人给她爱!我……”

“啪——”他一巴掌打了过来,我踉跄一下坐到沙发上,手碰到桌子将盆栽碰倒在地上,碎了,土粒溅到我的小腿上。我的脸火辣辣的,逞不了英雄,我捂着脸落荒而逃。

第二天接到她的电话,她不停地道歉,她说:“对不起,我不应该把你卷入这场闹剧的。”

是的,这是一场她自导自演的闹剧,结果受伤的依旧是她,还连累了我。她不是les,我也不是,只是她不爱我,我爱她,我喜欢上她,刚好她是个女人。她和我交往只是想吸引一下她爸爸的注意,奢望得到一点关心,即使被打被骂都是好的,可她最后得到的只是一句:“你让我觉得恶心,你可以继续折腾继续闹,我就当没有你这个女儿。”淡漠地一句话,她说那一瞬间她仿佛站在南极最南,北极最北,风从地狱吹来,混着心碎的血腥味,将她撕裂,将她冻结——世界没有温暖。

其实我想说,当我听到她说“对不起,我们还是分手吧,我不想再骗你了,我不是les我不爱你,我只是当你是朋友”,虽然一开始我就知道了,可是听着她不停地说着“对不起对不起”的时候我也是那样的感觉,赤身站在世界上最遥远的地方,独自一人,寂寞寒冷。可我还是勉强说出了“没关系,没什么,我也当你是好朋友”。我不恨她利用了我,这是我心甘情愿的,无论她做错了什么,伤我有多深,我都会原谅她的。因为我爱她。

她约我一起去了海南,跑到天涯海角,海水拍打着巨石,她站在巨石旁。

以前的人都以为这里就是世界的尽头,现在的人明白了这不过是世界的一角罢了,她说有种好失望的感觉,然后就趴在石头上敏感地哭了,像被遗忘在角落的孤儿。

碧水,蓝天,都不在她眼里,她坐在沙滩上愣愣地捧着手机发呆,她的手机一直保持着百分之九十几的电,一旦到百分之九十她就要冲回酒店充电,她说怕没电了电话打不进来。可是依旧没有电话,一个星期过去了,她期待的电话一个也没有。

“是不是这里信号不好?还是我手机坏了?你的手机打我电话试试。”她拿过我的手机按下号码,双眼直直看着自己的手机,却在将要拨通的那一瞬间快速地按掉,自言自语道,“果然是信号不好,那么久没打通。哈哈。”她干笑了两声,显得那么苦涩。

人为什么明明知道结果还是喜欢欺骗自己?让自己变得愚蠢会更快乐吗?

要回去的那天早上,她纵身跃入海中,将自己浸泡在海水里,无神的眼睛看着天空,身体一半浸在水里,一半露出水外,像一具浮尸。海南的阳光射在她洁净的脸上,那些闪烁着的水珠不知是海水还是什么。

我看着她,只能看着,她的眼里,世界里都没有我,我懂的。

回去后她告诉我,原来他爸爸和后妈去上海了,要半个月才回家,根本就不知道这个星期她去了哪里,那种感觉就像小时候在玩捉迷藏,兴高采烈地藏在一个隐蔽的地方,心想找的人一定急坏了找不到她,结果天黑了她钻出来发现四周空荡荡的,原来找的人早就忘了她,已经愉快地回家吃饭了。一盆冷水从头淋到脚,冰块直刺破血脉,流出暗红色的血液。

“过了做梦的年纪,我不会再幻想了。我一个人可以过得很好。”

然后,她换了电话号码、qq号码,去了菲律宾,她说她想要像一张白纸一样重新开始。于是她把所有人都从她的世界删除了——包括我。

今天下雨了,我走在雨幕里,突然想起她以前微博里的一句话“没伞的孩子只能努力奔跑”,那该是怎样的悲凉?雨顺着我的额头流到我的嘴角,雨水平淡没有味道。

记得第一次见到她也是在雨天吧,她和朋友们一起站在校门口,朋友们纷纷接过家里送来的伞,最后唯有她一个人孤零零站着,等不到送伞的人。本应送伞的人给了她足够的钱可以买很多很多的伞,可她还是冲入雨中奔跑,穿过无数有伞人,更显落魄。

每一次,她都在奔跑,捂着耳朵,听不到我的呼唤,她若是回头,会看到我撑着伞追着她奔跑。

可她不曾。

不知道她现在在菲律宾过得怎么样,热带气候带给她的是四季温润如春还是让她在倾盆大雨中无处可逃?

“人生总是那么艰难吗?还是只有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

“人生总是那么艰难。”

看完《那个杀手不太冷》,脑海中仅剩这句台词。

人生真要残忍地从孩子艰难到死去的那一刻吗?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跑一百圈”的开头真牵肠挂肚!后文情绪像潮水一样一层层涌上来,尤其是她瘫坐在地、脸色苍白那段,画面感太强了。但“狗男女”“喋血”这类词有点用力过猛,孩子,恨得真实,可文字越沉住气,反而越有力量。

来世为狼

600字
主题:生命尊严、精神自由、群体意识、存在哲思、野性力量、永恒守望

如果有来世,我愿成为一匹狼,拥有一段属于狼的记忆

——题记

是狼,这世间最古老的物种,带来了时空演变的痕迹,而它们,拒绝着改变,选择了永远的穿梭与坚守。

最深的丛林,是狼群永久的住所。隐没,俨然成了它们生活的习惯。

每一次追猎,都是它们对自我的一种考验与提炼。

从开始到结束,它们所做的,一切都安排得如此的致密,一切都那么地合乎轻健不紊的节奏。

选定一个目标,从不轻言放弃,窥物于无形,获之于迅猛,出其不意,一击即中。敏锐的洞察力、凌厉的体魄、细腻的思索、专一的目标,都是促使其获得成功的几方面重要因素,但更关键的是,它们注重群体行动。彼此相互照应,默契配合,分工明确,倾力而为,纵使于行动中出现的是漫长的等待,甚至肌体倦乏,也互不离弃。这是一种坚定,不妥;一种“协同合作”的团队精神。

当危难来临,我们觉察到:母狼总以保护他狼之子为先。与其说这是一类物种遗传的特质,我们更愿意相信这是一种博大、傲人的心襟与气度。

对于黑夜,人类默认了服从,而狼群选择了背叛,选择了绿色。这又似乎是在用生命向黑夜宣战,迫使其屈服;是在用信念向生命呐喊,向生命炫耀。

无论是以理性的思维能力或是感性的情感意识为基准,我似乎愈加鲜明地感到:狼群对于生活的理解甚至比人类更加深刻与强烈……

静夜,会有一个背影划破我的记忆,那是一个于峰顶啸月的孤独的背影。那种孤独不是孤寂,是看穿世界的执着……

精选读者点评

狼群追猎那段读着过瘾!节奏感扑面而来,“窥物于无形,获之于迅猛”,读着就起鸡皮疙瘩。就是“致密”用得有点硬,孩子,咱们平时说话会说“安排得十分细”还是“格外致密”?

毛毛虫的眼泪

1150字
主题:成长代价、身份困境、爱与永生、宿命抉择、幻灭之美

我本是一只在深山里修炼的毛毛虫。在这里有我的族人和其他的生物,我们一直在各自的家园里生活,从不侵犯。在山的外面生活的是一个很庞大的一个族。据说叫做“人类”。和人类之间我们族类从不和他们打交道。我曾听长辈们说过,我们直所以不和他们打交道是因为人类是善变的,我们摸不清他们的心。

到现在,我已修炼了3000多年了。长辈们告诉我;我们拥有不死直身。只要在继续修炼下去,有一天我就能变成蝴蝶飞上天空,那时我就成为神了。我不知道我还要多久才能修炼成仙,但我厌倦了这深山里的生活。终于,我鼓足了勇气,不顾亲人和长辈的劝说,离开了我生活了3000年的家乡。去了我曾在山头无数次遥望的地方——人类的世界。

凭着这3000多年的修行,变成人形对我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来到了我向往很就的世界,才发现生活是多么美好。我在人类的世界里学习。这里让我学会了很多东西。我交了许多的朋友。其中,有一个男生对我,我也很喜欢他。不过那时的我并不懂。渐渐的,我们相爱了。他说他会爱我一生一世,在我不爱他以前他是不会不爱我的。我们一起生活得很快乐。

有一天,我族里的长老来到了我生活的地方,让我跟他回去。我一口回绝,说;死也不要回去。拿我没办法的他,只好独自回了。临走前长老特地嘱咐我说;千万不能爱上人类,不然你的成仙之路就会关闭并且你还会受到本族曾下的诅咒,当诅咒发挥作用时,就……,如果你亲手杀了那个人的话,就不会死,只是打回原形,做一辈子的毛毛虫。听完这话,我的心好像一下子沉入一个无底深渊。我知道我完了。但我不后悔,我真的不后悔。长老走后没多久,那人就无情的抛下了我。我的心好像有无数蚂蚁在咬,有无数尖刀在插。感觉难受及了。又好像把心反在小火上熬还不放油。我终于下定决心要把这负心汉杀死。时间就定在我们相识的那一天的午夜12点。在那天还没有来之前,我一直在他身边,只是他看不见我,因为我隐身了。我无数次亲眼目睹他和他的女友的亲密,为的是让我能狠他,等到了那天不会心软。其实每一次我的心好像都在滴血。

终于到了那天,午夜的钟声就要响起了,我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看他最后一眼。钟声响了,我雪白的衣服上多了几朵血花。我笑了笑,飞向我的家乡。终于到了。我坐在山顶,遥望人类的世界,心中百感交错,不知我有没有后悔去了。突然,一阵无名的疼痛涌上心了,我看见我的嘴里正吐着鲜血。我知道这一刻会来的,长老说的,我将受到诅咒,那就是我所爱的人将背叛我,让我生不如死。最后……我知道这一刻会来的,因为,在我即将要杀他时,我,我真的下不了手。所以,那时已有这种疼涌了出来,血也流到了衣服上。别了,我亲爱的亲人们!

我看见自己的身体在慢慢的,慢慢的消失。我流下了一滴泪,一滴含着失望的泪。

精选读者点评

这毛毛虫的3000年,写得我手心出汗!“雪白的衣服上多了几朵血花”,停!就这句,画面感太强了,像电影慢镜头。后文若能把“隐身看他”的煎熬再压一压、闷一闷,别急着写血,劲儿反而更足。

灭亡之子

1250字
主题:信仰、抉择、救赎、宿命、悲悯、堕落

某一天的傍晚,依照耶稣的吩咐,门徒们聚会在了马塔里亚客厅。开始了他们的晚宴。他们很疑惑。人子又有什么事情要召唤他们呢?

不知何时到了夜晚,丛林中隐隐绰绰地闪耀着白月光。耶稣,耶稣在哪儿?他在树下祷告,愿主不抛弃他,不厌烦他。人子的脸颤抖着,嘴也跟着哆嗦。他细声的祷告。很虔诚。似乎在召唤神灵。

你们中有人出卖了我。我只选择在今日说出。愿他悔改。如果不悔改,我随他的意愿。但是他要担当罪责。人子把手撑在桌面上,目光扫了一下他的门徒,门徒自然很震动。惊讶,震惊,而且颤抖。面面相觑。他们都在猜测。谁是那个放肆的买主之徒?

这一夜,犹大都没有睡着。他思绪纷乱。似乎无法入眠。撒旦不知何时闯入到他的梦中,狞笑着:你这个可怜的家伙!犹大很冷静:你这污浊之物,来此作甚。撒旦郑重其事的说:我知道你有心事。而且无法逃避。犹大说:说来听听。撒旦微笑:他对于你的主,已经发生了动摇。你若是到了我的地府之国,荣华富贵享用不尽。你自己选择吧。撒旦飘然离去了,犹大看着白月光,清冷的夜。又开始失眠。

人子也失眠了,他知道买他的是谁,可是他在今天没有悔改认罪。他是不敢说出来吗?一件很糟糕的事情很可能就要发生。我该不该去拯救他?他已经露出叛逆的苗头来了。耶稣辗转反侧,想了很多。他该做决定了。神已经安排好了。所以自己无需多虑。顺从天命吧。想到这儿,他睡着了。明月照着他的窗子。

法利赛人打算动手了。他们要追捕耶稣。因为他触犯了祭司长老们的利益。他们打算追捕耶稣,可是耶稣住在哪儿呢?有人来告密。说住在什么什么庄园,这么多庄园,去哪儿找?这真是一件棘手的事情。法利赛人伤了脑筋。终于想出要悬赏捉拿耶稣。搅得整个以色列人心大乱。耶稣听闻,忧心忡忡。愁眉紧锁。每天做弥散亚的礼节。总是去森林的那株大树下虔诚的祷告。谁知祸灾已定。不可逃避。

耶稣被捕了,犹大看到了。他事先就已知道。法利赛人和祭司长老们很轻易的捉拿了耶稣。犹大希望他能显现神迹。可是耶稣没有。犹大开始惊慌于他的叛逆。神啊,犹大祷告,救救这个可怜的人吧。让他躲过这场祸灾!可是耶稣还是被捕了。一队兵丁押走了他。不仅罗马人要审判他。还有祭司和无知的庸众喊着:处死这个异邦的教徒!

罗马士兵们把人子绑起来,用皮鞭抽打他,还戏辱他:呵呵!你终于要做以色列的王了!陛下万岁!说完后,众人哈哈大笑。耶稣的眼睛已经被血污染污,面上有血污。浑身有被鞭打的痕迹流血不止。衣衫破烂。手在颤抖。他静默看着众人,不说话。他怜悯他们。他们是多么无知和愚昧!一个兵忽然过来,给他戴上了尖刻的荆棘冠,耶稣遭受了痛楚,头流了血。针刺使他剧痛。他忍住了。只发出沉闷的吼叫:愿主怜悯你们。一个兵拿出紫色的长袍,给人子披上。哈哈笑:陛下万岁!哈哈!伟大的以色列王!您还是落在了我们的手里!哈哈!

犹大感觉天荒地乱。他在看到耶稣的被捕时,已经很绝望。又看到对人子的虐待。于是开始哭泣。拿出一根绳子,到罗马城的郊外自尽了。为什么他会答应撒旦的条件?悔不该当初。于是犹大没有选择,只有自尽。

高三:小提琴的悲伤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白月光”反复出现,像一根银线串起整篇暗夜,写得真有感觉!但“人子”“买主之徒”这些词太像抄经文了,你自己的声音被盖住了。试试把“他细声的祷告”改成“他嘴唇动得比风还轻”,是不是更活哦!

真实的谎言

1000字
主题:认知偏差、亲密幻象、节日隐喻、现实解构、身份错位

余教授从中国回来,从机场往家里赶,想给太太一个惊喜。

余教授进了豪华公寓大楼,乘电梯来到家门口,用钥匙将房门轻轻旋开,一股佳肴的味道飘散而来。他踅进门,发现餐桌上热气腾腾地放满了盘盏,心中疑惑,“她怎么知道我今天要回来?”看来夫妻间心有灵犀。太太就是太太。

他来到厨房,见太太正忙着炒菜,于是蹑手蹑脚地走上前去将太太的眼睛蒙住。太太浑身一个激灵,马上猜到是他。太太转过身,用手勾住他的脖子。上大学谈恋爱时他就喜欢蒙她的眼睛,所以一点都不难猜。

太太眼神娇憨地怪他下了飞机也不给她打个手机。他说结婚这么多年,太太是自己肚里的蛔虫,肠子转几道弯一清二楚,用不着。

太太说忘了买酒,让他赶快去买。

余教授于是出了门来到街上,拐弯抹角到隔几条街的一家卖名贵酒的酒店,他以前经常来。不料酒店的门上挂了一个“close”的牌子。余教授看看手表,天色还早,怎么就关门了。这时一个手中拿着鲜花的人匆匆走来,推门而入。余教授疑惑地跟了进去,店老板打着招呼,热情有加。店里还有其他几个顾客,刚才进来的那位一面打着手机一面选酒,满脸的幸福。余教授对店老板说门口的牌子挂错了,店老板笑着回答,今天是愚人节。余教授会过意来,在中国将这挡子事给忘了。

余教授买了一瓶正宗的法国红葡萄酒,级的那种,太太和自己常常品尝。来到柜台前付钱,站在拿花人的后面。付完钱,余教授兴高采烈地打着口哨走在回家的路上,在公寓电梯前不期和刚才那人又碰了面,他在等电梯,两人彬彬有礼点头致意。一进电梯,那人敏捷地按亮了按钮,原来和自己去同一层楼,以前没见过。

电梯停下后,那人轻驾熟路迫不及待地快步出了电梯。余教授打量着那人高高帅帅的背影,老远地跟在后面。帅哥在自己的家门口停了下来,按响门铃,余教授在拐角处停了下来。

房门开了,那人马上将鲜花美酒献了上去。太太焦急地对那人说刚才不是给你打过手机,让你不要来了,他回来了。那人笑着说甜心今天是愚人节,你骗谁。

余教授转过身,默默地走向电梯下了楼,一个人在空旷的大街上踟蹰。路边一个流浪汉向他讨钱,他将红葡萄酒递过去。不料流浪汉不要,说那是毒药,谁不知道今天是愚人节。

余教授苦笑着摇摇头,向前走去。他想起了在中国临上飞机前,一个很崇拜他的漂亮女孩在机场候机大楼里泪眼婆娑地让他留下来。他说不能,大洋那边的老婆不能没有他,他不能背叛她。

愚人节这天余教授总算明白过来,原来自己一直活在愚人节里。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结尾太狠了!“活在愚人节里”五个字,像根针扎进纸背,前面所有甜腻细节全变成反光的刀片。建议把“级的那种”改成“特级”,别让好酒被错字绊一跤。

改变

650字
主题:信任危机、情感依恋、青春困惑、生命体验、人际边界

她是我的朋友,我总是以任何姿态去保护她,我会为她做任何的任何……

每当看到她快乐的笑容我会欣慰到不知道怎么语言,一次无端的变故让我们成为了所有人都认同的好友,我很高兴,因为我终于觉的高中的生活有了依托,形影不离已经不能用来形容我们的关系了.我每当想到那时,我都特别的兴奋,也许也就应验了一句话:阳光总在风雨后.我以为我们的感情可以坚不可摧,不知道这算什么,我也不懂我为什么会如此的珍惜,百般的呵护着这段友情.朋友就是我的一切,我曾这么说.

可是现在我的心好痛,为什么背叛了我,为什么她会为了异性而抛弃了自己的朋友,也许从一开始就是我自做多情吧!在她的生命里还是异性占着重要的位置,我为了她放弃了自己的幸福,觉的朋友才是一辈子的,而爱情这种事对我来说只是昙花一现,薄的就象一层纱,透明的让人觉的一切都是虚无,可我失踪认为爱情是不能尝试的,它所带着的刺,让我一触即缩.以致我从来不敢面对.怕伤害到周围的一切,有异性没人性,我怕……我怕……我怕……本以为我和她可以一直把这段友情维持到老,直致老大躺进棺材,住进坟墓.可她现在背叛了我,把我伤害的体无完肤,真的好痛!

今天的朋友也许就是明天的敌人!微笑的神情后边也许隐藏着_诡的用心!最亲密的人也许会讲你送进海底,含恨永远.

不要问我她做了什么,背叛了我什么,无论她做了什么,那什么的什么,已无奈到无奈,朋友最忌讳的就是背叛……希望你们可以交到至情至深的朋友!我想她能回头,做回从前的我们,风,你还在嘛?能告诉我该怎么做嘛?

精选读者点评

“阳光总在风雨后”这句用得有点突兀啊,前面没写风雨,后面也没见阳光,倒是一直在打雷下雨……再读两遍,把情绪理顺了,句子就抓人眼球。

樱花虽美, 终会落

750字
主题:自我疗愈、信任重建、代际理解、生命韧性、情感成熟、价值确认

往年的夏天总是闷热中带着甜蜜

但是今年的夏天无疑对我来讲是残忍的

经历了与朋友的离别与背叛

那是一种仿佛被刺却没有鲜血流出的内伤

在心中隐隐作痛

当我曾经以为永是交心的朋友现在却只是彼此用让人厌恶的神态看着想要伤害的人

其实我知道这样只会让我们更累

但是恨总是不易磨灭

谁让人总是拥有七情六欲

我曾经被亲情所伤害

让我现在还恨着一个最不应恨得人

现在却又被友情玩弄

不过我真的很谢谢那个伤害了我的人

因为是你让我认清了那份“虚假”的友情

也是因为你让我拥有了一份更让自己觉得值得去拥有的友谊并且我们都很快乐很幸福

是你让我经历了太多多到让我学会进算心里不好受也要埋藏在内心最深处

因为有时失去的也许是得到更好的途径

还记得爸爸说过:“女儿要做坚强的人。”

而我也总对爸爸说别把我们说的那么可怜我们两个过得很好。

其实我心里比谁都清楚

爸爸一直以来对我有太多太多的亏欠

所以一直都在用“溺爱”来弥补

某些人那些等着看我笑话的人们

总有一天你们会后悔当初是怎样诋毁我们的会后悔离开我们因为我会变的坚强变得勇敢

友情也好亲情也罢

伤害过我的人们

都已是过眼云烟

只要爸爸奶奶开心就好

当我想要放弃的时候

想起她(他)们对我而言无疑是的方法

谢谢你们

成为我人生中一次难以愈合的伤

更要谢谢你们

让我踩着你们那虚假的躯壳来让我一步步变得坚强

有时有人说我活得太现实说我变了

是因为童话太梦幻其实现实又有何不好

只要把自己觉得正确并且想要做的事情完成就算失败也会认为开心

是的我是一个很敏感的人

尤其是在感情面前

我爱上一个人并不简单

因为怕被伤害

是因为从小得到的多是否认

所以太想听到别人对我的认可与称赞

尤其是我的奶奶

我最渴望得到的是她的认可

哪怕所有人都在批评我但是只要她认可我也会很开心

而我的人生中必定会出现那么一个人……

四川广元广元外国语高二:邹子娟

精选读者点评

心里装着好多事啊……“被刺却没有鲜血流出的内伤”,写得真疼。后半段突然亮起来,像乌云裂开一道光,“踩着你们那虚假的躯壳一步步变得坚强”,这句够狠,也够真。别删,留着。

高中写景游记作文

500字
主题:孤独、和解、记忆、尊严、存在、悲悯

风清,月秀,木静,百物银光,尽享月光披淋。

风轻轻的波动着你的发髻,没有意思杂乱的气息,你那使鲛人对月流珠的笛声,畅掠林间。万物皆静,倾汝之笛音,忆往事,多叹愁,借酒消愁,殊不知这杯中之物,使多少人愁更愁!

悠长笛音,江风岁月稠,打破了寂静画面,群叶颤栗,应和着笛声,湖面波浪荡起,湖中月镜已破,笛中灌进的风,使笛声更加惆怅、凄凉。

为什么……这时我会将杀戮后的惨景与忧伤回忆的心情一并拾起?失去情人,朋友……的依靠,可怜?——不!那是一种美,一种坚强的美!

声声悲音,唤起你心中的良知,疼痛与憎恶!

在无情的杀戮面前,只有利益或仇恨,在悲愤之后,有可能是一个新的美好的起点,或触动了你的复仇之怒。

听着笛声,面对着背叛,是否回想起了些什么?以前与背叛者共同度过的精彩瞬间,或是片段?为什么,为什么会回忆与背叛者的时光,他可是背叛者啊!为什么要尽力将他挽回?

……到底是为什么!我听到这笛声后,会留念背叛者和敌人?

因为……他们和我拥有同样的眼神,背叛者也同我一起经历过……总之,大概还是朋友的意念在支撑。

如果,没有了敌人,我又与谁争锋?

凄凉……悲音……阴冷……而又忧郁……

精选读者点评

这“鲛人对月流珠”的化用真传神!后文笛破月镜、风灌笛腔的写法,把声音写出重量和温度来了,连湖面都跟着发颤,再把“杀戮”“背叛”这些重词和前面清冷意境多磨几遍,别让情绪滑得太急。

我要叫您一声妈

750字
主题:亲情、信任、创伤、救赎、自我认同、边缘生存

那年蓝绮5岁,一场旷难夺去了她父亲的生命,不甘寂寞的母亲改嫁他人离她而去,心痛她的外婆收留了她,祖孙俩相依为命。

2年后小蓝绮背上了书包,当她看到别的同学都罩在父母的光环下,无比幸福,常常追问外婆为什么她没有父母,回答她的总是声声叹息,懂事的蓝绮不再问了。可是,在蓝绮的脑海中一直都残留着父母的身影,只是很模糊,很模糊……她曾多次努力拼凑着父母的记忆,如同乞儿数着碗里的钱币,一遍又一遍,没有人明白她是多么想知道什么是父爱、母爱!

上初中后,同学们嘲笑她,说她是一个没爹没妈没人要的孩子,没有人愿意和她交朋友,都故意疏远她,面对同学的疏远,蓝绮只能选择逃避,可这样真的有用吗?闭上眼睛,很快不由地浮现出同学们鄙视的眼神。

就在蓝绮百般无奈时,一个叫叶子的女孩出现在她身边,性格活泼的叶子主动和蓝绮交朋友,有好吃的留下一些给蓝绮,在蓝绮不开心时,叶子便讲些笑话逗她开心。蓝绮觉得和叶子在一起很开心,以为自己遇到了天使——拯救她的天使,可美好的东西却一闪即逝,眼前的一切很快破灭,她无意间听到叶子与同桌闲聊:“她呀!你没见她没爹没娘,只跟拾垃圾的外婆过,要多可怜有可怜,如果我给她一丁点好处,她就会感激涕零,到那时我叫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就像我养的一只哈巴狗。”蓝绮听到后大哭了一场,似乎明白,在这世上除了外婆,不会有第二个人真诚的对待她,给她温暖,给她爱。于是,她开始放纵自己。

跌跌撞撞考上了普高,到新的学习环境中她仍然麻木不仁,白天上课打嗑睡,晚上上网吧玩游戏,有时甚至跑到舞厅里鬼混……,曾关心过她的老师,见她如此,恨铁不成钢,也变得不停的训斥,一学期下来,她一无所获,成绩也一塌糊涂。本想逃学的蓝绮,经不住老泪纵横的外婆多次央求,勉强同意继续读书。

精选读者点评

蓝绮数记忆像乞儿数钱那句,我划了三道线,太疼了,也太精准无误。后文叶子那段“哈巴狗”要是再压半分力,反而更刺人。外婆的白发在结尾晃了一下,可惜没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