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隐

5200字
主题:家国情怀、忠贞守候、时代洪流、隐秘牺牲、青春印记、水墨记忆

天青色等烟雨,黄昏等故里,牡丹亭等少女,而我却在等你,等你像墨迹一般从我生命中隐去。 --题记

黛青色的雨

2026年的8月,我冒着大雨在北京帽儿胡同采访一位名叫赵瑾的老人。老人是烈士遗孀,膝下无子。年近九十,孤身一人地生活着。每个月的退休津贴可以维持她简单而充实的日子。在我见到她之前原本以为这定是一个老态龙钟身躯佝偻的老妇,可当这位看起来精神饱满,神情优雅,腿脚灵便的慈祥老人站在我面前时,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始终微笑,皮肤白净,几乎没有老人斑,稀疏的皱纹让人忽略了她的年纪。她热情地接待着我这位不速之客,又是端茶,又是腾座,精气儿与这个年龄的老人极为不符。安顿下来后,我一边问一些家常的问题,一边准备采访稿。她耐心地等着我,眼神仿佛如少女般清澈。她说:“故事发生的时候,也是下着这样的雨。”我朝她的目光望去,黛青色的天空,正下着小雨。飘散的浮云仿佛如晕开的墨迹一般。

她本是富贵之身。解放前的她住在上海衡山路的一栋花园洋房里。父亲是___高官,黄埔三期毕业。国防部中将高参。那时的她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良好的家庭氛围使她很多年来一直保持着大家闺秀的风范,琴棋书画,诗舞茶花,样样信手拈来,技艺了得。我不自觉地闻了闻手中的铁观音,淡淡的茶香好似空谷幽兰一般清新,青涩的茶苗镶着细细红边,泛出滴滴新绿,仿佛正吐露着少女羞涩的心事。我环顾四周并不大的房间,却布置得简洁清雅,紫檀木桌上整齐地摆放着文房四宝笔墨纸砚,透露出房间主人的书香气息。家中的什物都好像有生命似的,仿佛在那里静静地陪伴着它的主人。桌上还放着一盆君子兰,墨绿色的叶子,泛着细碎的萤光,干净得纤尘不染。家的氛围默契而宁静。

她慢慢讲述着她的故事。她还记得那天中午,她从女子中学放学回来,便和表妹约好去黄埔江边踩水、拾贝。天突然下起了雨,她们嬉笑着一身泥泞地跑回家时,她就这样碰见了她一生中最重要的人——李墨。她还记得那时的她狼狈极了,两条辫子凌乱地披散在发间,天蓝色的校服裙上,沾满了泥渍,脸上还淌着雨水。她说她清晰地记得那天他身着黄埔的黄绿军服,英姿挺拔的样子。白净端庄的脸上,一双黑亮灼热的眸子,帽沿也未遮住他浓密的剑眉,和他俊朗的脸庞。她说她第一眼见到他时,脸上莫名地泛起一阵灼热,那是她从未有过的感觉。后来,李墨告诉她那叫一见钟情,因为他也是。

她至今仍相信,相爱的人都会有一种感觉,就是气味相投。

爱·盛开在夏季

说到这儿,她回屋,让我等一下。不知为什么,她健硕的步伐突然微微颤抖了起来。她进去了一会儿,手里捧着一个相框出来了。走近了我才看清,那里面嵌着一张放大的黑白照片。她双手环抱照片,仿佛是在抱一个新生的婴儿一般,那样小心,却又那样用力。她努力控制情绪,缓缓将照片递给我。照片上是一个相貌端正、英俊的青年男子。英气勃勃的眉宇间透着一股刚毅,目光坚定的眼神里却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忧虑。我想他就是李墨吧。她叹了口气,继续说下去。

原来李墨是她父亲的学生,黄埔九期,成绩优异,军事行动能力特别强。十分受她父亲的器重。无论战术分析,擒拿格斗,还是骑射枪法几乎是样样第一。是黄埔学员中的佼佼者。父亲有意栽培他,让他放假后来跟着他见习一段时间。

李墨的出现让赵瑾十八岁的花季里,第一次有了绽放的理由。赵瑾,是她的名字,父亲喜欢唤她瑾儿。她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因母亲的过早离世,父亲对她更多一份宠爱。父亲看出了两人的心事,他知道单纯的女儿需要有一个可靠的人来保护,李墨又是他的得意门生,他默许了他们的交往。

两人开始形影不离起来。赵瑾每天早上睁开眼睛就想看见他,等做完各自的功课,两人便一起散步,一起看书。她坐在树下,李墨就让她靠着自己,背后,是繁花似锦的夏季。

有时她坐在秋千上,李墨一手拿着一本《圣经》,一手轻轻推着瑾儿,然后说《圣经》上的故事给她听,她喜欢听他极具磁性的声音。每当他用力推她时,她都会由最初的微笑变成开心的大笑,这时他也会更用力地推动绳索,仿佛在回应她烂漫的笑声一般。

正如所有爱情故事的开头一样,在爱的伊甸园里,快乐与幸福总是这样唾手可得。年轻的瑾儿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美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假期过得很快,他又要回学校了。她想与他告别,却在屏风背后,无意间听见了他与父亲的谈话。他想娶她。她的心里泛起了阵阵的害羞。他想的结果和她是一样的。心有灵犀,她此刻才真的明白这个词的含意。

少女的心像初春最美丽的花蕾,一不小心,花就开了,幽香四溢。

就这样过了大约半年,终于迎来了李墨毕业的日子。赵瑾显得异常兴奋,因为父亲答应了李墨,等她一毕业,他们就结婚。

岂料天有不测风云,就在李墨毕业典礼的那一天,赵瑾的父亲去他学校作为领导讲话,不知是什么原故,父亲一时兴奋,晕倒在地。众人大惊,送入上海的医院抢救,才知父亲患了脑溢血。正在学插花的赵瑾听闻此事时,打碎了花瓶,洁白的百合撒落一地,碎片划破了她的手指,那鲜血滴在花瓣上,妖艳欲滴。赵瑾在那一瞬间恍惚觉得,这样清醒而惨烈的场景,格外刺目,自己仿佛在哪里见过。她突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似乎感觉到平静的生活,即将结束。暴风雨,就要来临。

命运,在此转了弯

说到这儿,她的声音哽咽了,仿佛被什么堵住似的,有些凝重。可是她的眼神,却依旧清澈见底,像一汪湖水。湖心里暗涌的泉眼,是悲伤的起源。

她顿了顿,说道:“从那以后,我的人生仿佛是掉转了方向的船,往我未知的地方继续前行。”

赵瑾此后天天去医院守着父亲,早出晚归,喂药倒水,擦背换洗,父亲睁着眼睛却一句话也不能说,朝着一个方向,怔怔地盯着看一天。这样的场景,吓坏了这个未涉世事的姑娘。可她的善良与孝心,教会她怎样坚强面对。

况且,她还有他。

这段时间,李墨一有空就来陪着她,帮她照顾父亲;她握着父亲的手说话或出神时,他就静静地陪在一旁,心里生生地疼,却总是安静地微笑,想给她更多一点安慰。她也努力地克制自己的悲伤,尽量显得轻松一些。

他们的心灵,早已契合到了一起,无法分离。只是心灵契合的人,才会有那样惊人的默契。可她一直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和他的秘密。爱不分阶级,国界,以及以后限定的种种。但信仰分。

在父亲病重期间,他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他对她浓郁的爱,这样的感觉愈是强烈,他就越是矛盾,越是痛苦万分。

他的真实身份,是中共地下党秘密情报员,身份,当时只有总部首长李克农一人知晓。他是中共秘密情报员中的重要成员,也是秀的地下党工作者之一,他只接受了三个月的秘密训练,便掌握了所有的谍报工作精要。深得李克农首长的信任。所以,他有了第一份潜伏任务,就是进入黄埔,接进赵瑾的父亲。

赵瑾的父亲,是蒋介石黄埔一期的高足,现已是国军某集团军司令,是蒋介石许多重大战略方案制定的参与者和执行者之一。能否顺利地从他那儿获取情报是我军能否取得最后胜利的关键,李墨深感责任重大,同时也时时在个人情感与使命中挣扎着。

在她和他的悉心照料下,她父亲恢复得很快。两个月后出院了,从此以后,赵瑾的父亲更加信任李墨,让他直接晋升为他的贴身助手,参与处理军政要务。她看到他们相处如此愉快,别提有多开心了。

他成功地拿到了作战方案。而赵将军却一无所知。因为从整个作战计划的设计到上报都是他自己亲自完成的,李墨并没插手。李墨很聪明,主动退让避嫌,才不会让他产生怀疑。尔后,___决定重点进攻山东,赵瑾的父亲被派往山东,亲自担任作战指挥。但在莱芜战役中由于中共中央早已掌握了国军的作战计划,致使莱芜战役国军被全歼,赵将军与其部分下属“杀身成仁”。

她听到父亲战死的消息后,昏迷了整整三天。

他一直守在她身边,心里却时时刻刻都在滴血。没有人能体会他的内心的挣扎与痛苦。

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是他害死了赵瑾的父亲,这一点,只有他知道。

她醒了之后,痛不欲生,两次自杀未遂,都是被他救下的。从那以后,她终日沉默寡言,全无往日活泼开朗。

他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他恨死自己了,他想亲手杀了自己,却无法阻止她继续消沉下去。

他们的婚期,变得遥遥无期了。在爱与信仰的天平上,他无法保持最终的平衡,在坚守信仰的同时背叛了爱情。命运注定了他生命存在的方式,他别无选择。

因为他的真情,他的身份隐藏的更好,尽管这并非他刻意要做的。

他前日接到密令,组织想办法让他进入军统局,以获取更多有利于解放战争尽快胜利的情报。不久,他去了南京,一切都妥当了,他在组织的安排下顺利进入了军统。

可是她,是他无法割舍的。但他的身份决定了他的身边不能有其他人存在,也包括她。这一点,他很清楚。

而离开他的她,如同行尸走肉般,毫无生命力可言。

赵瑾说她一直记得他走的那天,天色很好,全然没有离别的悲伤。

这让她以为,这只是个平常的小别,他们还会再见。

他也是这么对她说的。而他说的,她都信。

可是他们都不知,这一去,就是永别。

从墨色深处隐去

她的眼神顿时停住了,幽幽地,像是又看见了多年前的那个自己,笑得无忧无虑。他牵着她,走过那段时光的隧道,眉间全是痛爱和宠溺。

后来的事,是很多年后,李部长前来探望她时,告诉她的。

他被派往南京,向中央送取情报,一直很顺利,立下赫赫功绩,却几乎无人知晓他的真实身份,只除了少数几个高层领导。

他谨慎地走着每一步。他们之间仅靠书信来往,连接着彼此的心。

凭着优秀的个人素质以及积极的表现,他成功地潜伏下来,一直到了台湾。

送取情报变得更加困难,但他一直坚守信仰,从未动摇。同时也逐渐获取敌人的信任,成为国民高层将领。她再也没有了他的信息。

他最后一次送情报时,仿佛预感有什么大事将要发生,在情报中破例附上他的个人请求。如果他无法回大陆,请组织一定帮助他照顾好赵瑾,并附上她的详细资料,以便组织寻找。

而赵瑾对这些全然不知,在此后的十多年里,她一直在等他,人到中年也没有结婚,身边不断有人给她介绍不错的对象,都被她婉言谢绝。

她要等的人,自然是李墨。那个带给他无限憧憬的人。她相信他给的誓言,无论多久都会实现。这一点,她深信不疑,因为他从未欺骗过她。

可是这一次的期限呢,是十年,还是二十年?

她不知他的命运,从来都不属于他自己。为了信仰而战,是他的宿命。

他的预感不幸验证了。

由于叛徒出卖,供出的名单上,有他的名字。其实那人并不确定他地下党的身份,只是怀疑。因为一系列情报的泄漏都似有似无地和他有关。

他却承认了,他不想因为更多的同志因为他遭受折磨。带着胜利者完成使命后的微笑,他毅然决然地为国捐躯。

他不是会撒谎的人,从来都不是。他以前做的,都是为了信仰。以及对国家不变的忠心。

其实,真正出卖他的,是他身上凛然的正气。无论他隐藏得再好,一个人的秉性是无法改变的,就象爱一个人的心情,无论沧海桑田,都无法转移,时间的雕刻只会更加刻骨铭心。他就义前,一直握着她曾为他包扎的丝巾。那条陪伴他多年的丝巾,他一直珍视为他们爱的信物,他今生爱过的见证。

1959,国庆。建国十年,普天同庆,大庆油田,因此得名。

她后来被分配到机床厂做女工,因为身世___要员家属,未被批斗已经万幸了。她不知这一切都是他用生命换来的。

他死时,她正在天安门前跳彩带舞,她跳得那么美,美得绝决。为国家,为民族,也为他。

他就像一棵伟岸的树,生长在她心里。而他的爱,又像一把保护伞,为柔弱的她撑起一片天。

她对他的离去,一无所知。她之所以如此乐观积极地活着,都是因为信念——她在等他。

只是欢腾过后的莫名空虚与稍纵即逝的生疼,一直历历在目她以后的生命里。

此后的几十年里,她一直在等。等他一点一滴的消息,他却仿佛像从人间蒸发了般,音信了无。

人说相爱的人会有感应。她也曾怀疑过,动摇过,绝望过。但她一直不相信他会就此离去。她不容许自己有这样的闪念。

他挥手时的侧影,她还记忆忧新。

一直到1976年,四人帮粉碎,李克农部长重新就职,便迫不及待地找到了她,告诉了关于他的一切。

她说,她当时正在画一幅画。她一直记得他喜欢《牡丹亭少女》这幅画,因为画中的少女,婉如彼时的她。

据说这幅画上有一座牡丹亭,周围花团锦簇,却不见少女。

因为墨汁的特殊,需要酒上水,少女的音容相貌才会显影。这是古代民间画师发明的一种特殊的技法,流传了下来。她用此方法,努力监摹他的样子。这么多年她一直想回忆他的样子为他画一幅肖像。当她听到他去世的消息时,她刚好画完最后一笔,仿佛是他灵魂的牵引,她画的像极了。尔后,那一笔连带的轮廓,便从墨色中隐去,旋即,不见踪影。

直到她平静地落下一滴滴眼泪,画才显影出墨迹,渐渐由淡变浓,浓得化不开,如她心底的悲情。

她说那一刻恍惚之间,她真的又看见了多年前的他。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浅浅的笑容,阳光般的眼神。

听完这个故事的我,早已泪流满面,她却平静如初。嘴角微微上扬,笑意盈盈,仿佛这么多年,他从来不曾离去。

我终于明白,初见她时,这位优雅的老人为何让我看不到孤寂。他一直活在她的生命里。

后来的报道上,我加了一个记者手记:世界上最远的距离,莫过于一方的痴等,却换不回一方的离去。毫不知情的等待,其实只是一句永不相离。因为在爱的浓雾里,谁都不愿苏醒。

精选读者点评

这“黛青色的雨”起得灵动!后文所有灰蓝调子的光、影、墨、泪,全被它轻轻托住了。你把颜色栩栩如生可感,不是涂在纸上,是洇在呼吸里。

遇见

1050字
主题:思念、守望、宿命、刹那、永恒、离殇

长安的街市,车水马龙,花月春风。在某个灯火阑珊的角落,一个不经意的回首,有时就是一次美丽的邂逅。

章台柳,章台柳,昔日青青今在否

如果他和她没有在酒席上相见,如果他没有因为流落离他而去,如果她没有为了再见他一面而改嫁偷生,那么在长安的街市上就不会有这样的重逢。

长安刚刚收复,处处是断烟离绪。废墟里还幸存着他对她的爱。他步履蹒跚,静默地舔着自己的伤口。失落让人窒息。就在这样一种失落里,柳氏坐着马车轻轻过来。

风撩起帘幔。他瞥见了她。清瘦,苍白,她还戴着离别时他送的钗。钗上的银碎花被风吹响,句句是思念和哀怨。

帘幔又渐渐落下。

车里,她的眼泪像心中的话,装不下了,肆意地漫出。她知道刚才他在看她,她好想也这样远远地望一下,看他是瘦了还是胖了。然而,理智吞噬了她仅有的一点勇气。她只能把思念酿在心里,日子久了,总会变成对他的祝福。

她扔下一个胭脂盒子,里面有给他的答诗。他拾起,未看,只静静地望着马车渐行渐远。

无论是他的《章台柳》,还是她的《杨柳枝》,当时只是写给彼此。

相思一夜梅花发,忽到窗前疑是君

那天是元宵灯会。她第一次游走在繁华的街市。烟花烂漫,像她的笑,把黑漆漆的夜也照得微醺。她扭过头,发现春不见了。她怕。怕找不到回宫的路。

她孤独地站在拥挤的人潮中,无助地哭。幽恍里,他正向她走来。她跑过去揭下他的面具。他没有怒色,只是笑着把面具放在她的手上。之后,他转身离开。

她依旧孤独地站着,却不再哭泣。有一种东西将她的心填得满满的。

忽地她不愿回去了,怕回去以后就身不由己。但她逃不掉。望着他朦胧的影子,再看看手中的昆仑奴面具,她觉得有些东西已经够了。他的样子刻在了她的灵魂里,即使她和他不会重逢。

她扔下玉簪,希冀有一天他能捡到。后来,在她心里,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瑶瑟玉箫无意绪,任从蛛网任从灰

应该是在长安。是在某一个秋天的黄昏。关盼盼还在小楼上看落日。楼下,路过一个少年郎,骑着白马,锦衣飘飘。

她没有看他,只在乎对面的夕阳。他在楼下驻听,她在楼上弹琴。余辉在青石路上划出一道金色的痕印。光射在她脸上,尽是无奈与伤感。

她斜斜地望了他一眼,却不见人影。她不经意地笑。原来他也不过是个凡夫俗子,只是过客。三娘叫他。她将琴收好,知道有客人来了。掀开门帘,手中的茶盏滑落,碎了,漫起淡淡的香。

是他。那个刚才听她弹琴的人。

她莞尔一笑,坐下,弹了一宿的曲,他静静地听了一宿。

以后的以后,他死了。她孤守在燕子楼中,回忆从前浓浓的相爱。窗外明月清霜,他的墓已杂草葱茏。然而她依旧期盼,期盼他的张郎能够回来。

精选读者点评

这“帘幔又渐渐落下”写得真好!一个“又”字,把多少没说出口的痛都压进去了。后面车里那段眼泪,要是再加半句动作,比如手指掐进掌心、或者攥紧了袖角,画面就更揪人了。

灭亡之子

1250字
主题:信仰、抉择、救赎、宿命、悲悯、堕落

某一天的傍晚,依照耶稣的吩咐,门徒们聚会在了马塔里亚客厅。开始了他们的晚宴。他们很疑惑。人子又有什么事情要召唤他们呢?

不知何时到了夜晚,丛林中隐隐绰绰地闪耀着白月光。耶稣,耶稣在哪儿?他在树下祷告,愿主不抛弃他,不厌烦他。人子的脸颤抖着,嘴也跟着哆嗦。他细声的祷告。很虔诚。似乎在召唤神灵。

你们中有人出卖了我。我只选择在今日说出。愿他悔改。如果不悔改,我随他的意愿。但是他要担当罪责。人子把手撑在桌面上,目光扫了一下他的门徒,门徒自然很震动。惊讶,震惊,而且颤抖。面面相觑。他们都在猜测。谁是那个放肆的买主之徒?

这一夜,犹大都没有睡着。他思绪纷乱。似乎无法入眠。撒旦不知何时闯入到他的梦中,狞笑着:你这个可怜的家伙!犹大很冷静:你这污浊之物,来此作甚。撒旦郑重其事的说:我知道你有心事。而且无法逃避。犹大说:说来听听。撒旦微笑:他对于你的主,已经发生了动摇。你若是到了我的地府之国,荣华富贵享用不尽。你自己选择吧。撒旦飘然离去了,犹大看着白月光,清冷的夜。又开始失眠。

人子也失眠了,他知道买他的是谁,可是他在今天没有悔改认罪。他是不敢说出来吗?一件很糟糕的事情很可能就要发生。我该不该去拯救他?他已经露出叛逆的苗头来了。耶稣辗转反侧,想了很多。他该做决定了。神已经安排好了。所以自己无需多虑。顺从天命吧。想到这儿,他睡着了。明月照着他的窗子。

法利赛人打算动手了。他们要追捕耶稣。因为他触犯了祭司长老们的利益。他们打算追捕耶稣,可是耶稣住在哪儿呢?有人来告密。说住在什么什么庄园,这么多庄园,去哪儿找?这真是一件棘手的事情。法利赛人伤了脑筋。终于想出要悬赏捉拿耶稣。搅得整个以色列人心大乱。耶稣听闻,忧心忡忡。愁眉紧锁。每天做弥散亚的礼节。总是去森林的那株大树下虔诚的祷告。谁知祸灾已定。不可逃避。

耶稣被捕了,犹大看到了。他事先就已知道。法利赛人和祭司长老们很轻易的捉拿了耶稣。犹大希望他能显现神迹。可是耶稣没有。犹大开始惊慌于他的叛逆。神啊,犹大祷告,救救这个可怜的人吧。让他躲过这场祸灾!可是耶稣还是被捕了。一队兵丁押走了他。不仅罗马人要审判他。还有祭司和无知的庸众喊着:处死这个异邦的教徒!

罗马士兵们把人子绑起来,用皮鞭抽打他,还戏辱他:呵呵!你终于要做以色列的王了!陛下万岁!说完后,众人哈哈大笑。耶稣的眼睛已经被血污染污,面上有血污。浑身有被鞭打的痕迹流血不止。衣衫破烂。手在颤抖。他静默看着众人,不说话。他怜悯他们。他们是多么无知和愚昧!一个兵忽然过来,给他戴上了尖刻的荆棘冠,耶稣遭受了痛楚,头流了血。针刺使他剧痛。他忍住了。只发出沉闷的吼叫:愿主怜悯你们。一个兵拿出紫色的长袍,给人子披上。哈哈笑:陛下万岁!哈哈!伟大的以色列王!您还是落在了我们的手里!哈哈!

犹大感觉天荒地乱。他在看到耶稣的被捕时,已经很绝望。又看到对人子的虐待。于是开始哭泣。拿出一根绳子,到罗马城的郊外自尽了。为什么他会答应撒旦的条件?悔不该当初。于是犹大没有选择,只有自尽。

高三:小提琴的悲伤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白月光”反复出现,像一根银线串起整篇暗夜,写得真有感觉!但“人子”“买主之徒”这些词太像抄经文了,你自己的声音被盖住了。试试把“他细声的祷告”改成“他嘴唇动得比风还轻”,是不是更活哦!

书生之死

750字
主题:家国、离别、忠勇、相思、功名、生死

中原逐鹿,北方割据并起,一书生报国无门,南下。

一路不畅,一路满腹愁绪。满腹经纶,满腔爱国热忱无路请缨。连连嗟叹“宁为百夫长,胜做一书生。”不欢,至河南。忽惠风和畅,天朗气清。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大扫先前之阴霾,一路南下。直可谓落红不是无情物,踏花归去马蹄香。

暮至扬州,江河滟滟,遥曾远目,屋舍俨然,迁陌交通,黄发垂髫,怡然自得。河畔人家月下捣衣声缕缕。大儿锄豆西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亡赖,西头卧剥莲蓬。天下三分美,扬州已占两分,贪。许久,见一艄公摇橹至,又闻水上琵琶声,琵琶声停欲语迟,移船相至邀相见,添酒回灯重开宴。“阿哥家何处?惑恐是同乡”,”我家襄水曲,遥隔楚云端”“却是天涯沦落人”。言罢,便大有相见恨晚之感,正禁危坐。引琴唱起了司马歌: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蓬山此去无多路,请君栖此梧桐树,化作比翼双双飞。”

时光任苒,不久,战火烧至南方。艄公摆渡被乱箭射死。

倾刻,他血往上涌。至此后,每至灯火阑珊,总有铁马冰河入梦,彻夜难眼。于是,夜里挑灯看剑,庭院深夜舞刘琨,立志投笔从戎,男儿功名马上取。

十年磨得宝剑成,宝剑锋芒末曾试。如今把剑试与君,问谁天下谁有不平事。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佩,南市买弓刀,北市买铁衣。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她想说什么,竟无语凝咽,任凭泪水湿了衣襟。终于,美人折了枝。“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他策马而去,任一壶浊酒断了肠,一滴相思泪。

又值江南好景,落花时节却不见君。她眷恋梨花泪,静画红妆等谁归,空留一人徐徐憔悴。

安史六年,官兵带回一件铁衣,一支红豆,一封血书。

“那年,我达达的马蹄声是个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她终于不哭。墓碑,磕死,化作斑菲竹,功名帖缕缕青烟……

精选读者点评

这“达达的马蹄声”真好,轻轻一敲,整篇都活了!后头“斑菲竹”“功名帖青烟”也耐嚼,但“阿哥家何处”太口语,跟全文调子撞了,像古画里突然冒出个二维码。

鸿门宴

750字
主题:权谋、气运、忠义、兴替、隐忍、识人

始皇继位,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内法深严而外筑长城, 耗人力物力不计其数,天下苦秦久矣。前226年,陈胜、吴广将数百之众转而攻秦。须臾,天下云集响应,其势震天。项羽亦随季父项梁起兵于吴,以应陈胜,后二军合一, 戮力而灭秦矣。然后与刘邦争天下,垓下被围,遂为沛公所杀。沛公自立天子,王关中矣。

是日也,沛公宴三军将以贺此事,忽见沛公起,持酒,哭拜于地,.众人惊,皆不解.又闻沛公起而啸曰:众将皆不可忘前辱.倘非张良,樊哙救我于水火,恐已丧于鸿门矣.今既为天子,当善为人主,宽厚待人,使天下之民至!言毕,痛饮之,摔杯为誓。

沛公所谓鸿门,新丰之地也.入关之初,项羽闻沛公欲王关中,大怒,欲因其不备而败之。然项伯素善张良,遂夜驰沛公军,具告以事。又与沛公约为婚姻,结秦晋之好。遂去,见项羽,具言沛公美。羽深信,遂摆宴鸿门善遇之。

沛公从百余骑来见项王,谢日:“臣不自意能先入关破秦,得见将军于此。今小人之言,令将军与臣有所唏;况将军怀王佐之才而抱济世之志,臣安能与将军同语乎?”项羽悦,邀沛公坐上饮。范增数目项王杀沛公,项王不应。遂起,出,谓项庄曰:“若入前为寿,以舞剑杀之。”项庄应诺,入,然项伯亦起,舞剑护沛公,令庄不得击。

少顷,沛公起如厕,道芷阳间行至军之中,遂脱虎口。范增闻之,叹曰:“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

数年后,沛公军强,已致万乘之势,锐不可挡。因击项羽,围于垓下,大败之。羽悔之不及,自尽而亡。遂灭之。

评语:这篇续写如同电影的蒙太奇,将原文纳入一个情节之中,作为回忆,简化的原文,使这一段情节更简练,很自然溶入大情节中,很值得称道的是你的娴熟的文言语言的运用,找不出一处误用之处,很得体,以古体写古事,内容和形式统一,古文的简练也增加了人物描写的力度,很成功。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沛公摔杯为誓”的场景行文畅快!眼泪、酒气、青筋都快从纸里蹦出来了,比原文还像活人。唯独“哭拜于地”后直接“起而啸”,中间缺了点喘息的空儿,人刚趴地上,脖子还没直起来就吼?

鲜红的解放

1600字
主题:暴力、解构、历史、牺牲、权力、觉醒

漫漫的长夜里划过一丝的亮光,我拿出剑用它慢慢寻找光明。东,太阳升起的地方,向东走去招手朝阳的光芒;向东走,去抚平大地的皱纹,向东走,去统一六国。

我是王翦,我要解放。

当秦王的手指指向东方时,我骑上心爱的乌骓,顺着那个方向,让马的铁蹄踏尽东方的繁荣。秦王的眼睛,想吞并一切。

韩王安用他的自杀造就我的感情。

内使腾将军说他一脚就可以踹开韩国的城门。然后他真的去了,回来的时候带着被关在囚车里的韩王。铐着脚镣的韩王安有一支毛笔,他问为什么天下只会是拿剑的杀拿笔的,没人回答。依稀看见安的那支毛笔,尖尖的,发着暗淡的光,安用它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笔刺破安的喉咙,鲜红的血打湿了笔上的狼毛,我突然想用它来写字。拿起笔我在地上写下“解放”两个字,那字鲜红的给人恐怖的感觉。

没人告诉我血为什么是红色,他们只是说很快血会变黑,“红血”很快会变成“黑土”,以后便不会有人知道那是血。大概这就像那个埋着韩王安的土丘,没人知道那墓的主人以前是坐在宫里的大王。

秦王期待的眼神,战车下压过的一个个我军战士的尸体,赵王高傲的额头,这高额足以遮蔽一切,我决定用它去遮蔽赵王对李牧的信任。

可笑啊,赵王相信那些我撒出来的谎言,杀了李牧,毁了长城。我忘不了李牧那含冤的眼神。可悲啊,我害死了自己最崇拜的人,我害死了一位战神。可叹啊,我军又解放了赵国。

赵国的战场上一个个的尸体,一辆辆满载硝烟的战车,天黑黑地压向地面,一个老兵的胡须映着篝火的红光飘动着,随着那一曲曲无助的笛声。我仰望天空不见一颗星。

离开赵国的那天,雨密密的下似乎忘记了时间。李牧的墓前,我不想打伞,用匕首留下我的血,用雨水凉透我的心。

魏王的箭一支支射穿我军士兵的胸膛,可怕的呻吟声,可恶的箭,我开始了恨。

阴阴的细雨连绵不绝,冲刷地面上的血迹。站在高高的土丘上我望见黄河滚滚的江水,闻到汴河滔滔的浪花,低矮的大梁城,我要用我的愤怒淹死大梁所有的人,怒红的眼睛作了那可怕的决定。

十多天后,那条水渠开挖到大梁城下。当我的声音在天空中回荡的时候,满载仇恨的河水直泻进大梁城,水无情的冲掉大梁的一切。魏王哆嗦着望着我的剑。剑发出银光刺进魏王的心脏,血留在剑上,顺着剑锋慢慢滑下,滴进魏王的土地。那片土地被“解”得七零八落,那片土地“放”不出一只鸟。

项燕,不要让我看见你的剑划破我军士兵的喉咙,不要让我看见你的马车踏遍李信将军的秦营。

项燕,为什么这么想跟我打,难道你以为打败我就可以打败整个秦国吗?

乌骓,我心爱的马啊,走慢一点,难道你没有看到将士们脚步上有数不尽的疲惫吗?北风,不要再刮了,你没有见到将士们单薄的衣裳吗?

战场上前锋一个个倒下的兄弟们,我来了。“啊――”我的声音北风吹不散,天地啊,把它回荡得更响亮。乌骓,飞吧,冲在最前面,我要杀掉所有的敌人。兄弟们啊,为我加油吧,我的剑就要刺破项燕的胸膛。不要哭泣,我心爱的马,项燕的剑只是刺破我一点皮。

欢呼吧,“解”开项燕的胸膛,我银色的剑“放”尽了他的血。我用项燕的头颅祭祀将士们的亡灵。

荆轲的剑惊吓了秦王,秦王让我杀了太子丹,那头在地上翻滚,荆轲比他死的还要惨。

“逆我者,解其颅,放其血”秦王说。

最后的那场战役没有抵抗,仿佛是自然,只是看到临淄的城旗换成“秦”字。

从此世界上再也没有诸侯。

后来认识了一个叫项羽的人,我把乌骓送了给他。

阴阴的天,朵朵可爱的乌云,条条细细的闪电,我站在屋顶上,拔出我的剑,竖立向天空,雨顺着剑滑下,头发在雨夜中飘扬,衣服没有颜色。有人问我在干什么,我说我在吸收天地的灵气,他说我是在自杀。

一条闪电,游上我的剑,顺着它通遍我的全身。

一片光明,黑黑的夜被刺破,天也被我“解”了体,“放”了灵气,我大笑!

解放,可怖的一个词。

有人告诉我那是自由;我说,那是鲜血。他不做声。然后我便得意起来,我便舞起剑来,我便笑得发晕起来,我用我发晕的剑,沾着鲜血写下这奴隶社会的结尾。

――鲜红的解放。

精选读者点评

这“解放”二字写得真吓人!血写的字还带温度,后头那句“黑土”“红血”让我愣住好几秒,孩子,你把历史嚼碎了咽下去,又吐出带刺的光。

明媚的角落写作指导及范文

2800字
主题:坚守、转化、光照、文明、孤光、薪火

[作文题目]

生活中总会有一些偏僻的地方。阴暗的角落,孤独的群体,人们不去注意、不去关心,甚至会忽视,但是这些人们不去注意的角落。往往会出人意料地发出明媚的光芒,让人们彻底改变对这些角落的看法。

请以“明媚的角落”为题,写文章,文体自选,立意自定。

[文题诠释]

命题作文的审题首先是找到关键词,弄清关键词之间的关系。

这个作文题目中的关键词有两个:“角落”与“明媚”。角落是指两堵墙或类似墙的东西相接之处的凹角。角落比较偏僻,比较隐蔽,不容易发现,由此可以引申为比较偏僻的地方,不受重视的人或物等。明媚是指景物鲜明可爱、明亮动人,可以引申为内心充满阳光,心灵美好,品质高尚等。

两个关键词缺一不可,但题目是一个偏正型短语,应突出修饰限制部分。行文要有主有次,重点突出“明媚”,可以表述为:虽然是角落。但是很明媚。

[立意角度]

概括来说,这个命题作文的立意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静态角度与动态角度。静态角度是指虽然是角落,但有明媚之处;动态角度是指本来是角落,但后因一个人的出现,或因一件事的发生,而变得明媚了。具体立意列举如下:

1 写一个地方。可写某一地方地处偏僻,经济不发达,但有着淳朴的民风、古典的气息、美丽的传说。或是某位名人的故乡,可以称为明媚的角落;也可写某个荒凉偏远的地方,因某人的出现,或某件事的发生,或某项政策的实施,从而变得美丽富饶。

2 写一个人或一类人。可虚实结合,写某人处在角落,不受人重视,但他有着纯洁的心灵、美好的品质,或写他经过个人努力取得了骄人成绩,都可以称为明媚的角落。也可写一类人,如下岗工人、清洁工等不受人重视的边缘人群,他们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可以称作明媚的角落。

3 写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如某人内心世界孤寂消极,因某一个人的出现或一件事的发生而变得充满阳光,活泼开朗起来,他的内心变成了明媚的角落。

4 编写历史故事。历有很多文人,官场失意,被贬到偏远的地区,但他们并没有消极颓废,而是开朗乐观,有所作为,造福一方,给偏远的地方带来明媚的阳光。

可写的角度很多,如同学们可写城中的一角--书店,家中的一角--书桌,它们都可看作是明媚的角落。

[写作文体]

文章易于写记叙文或叙事性散文,通过写人记事,突出角落的明媚。也可写议论文,可立意为生活中不受人重视的人或物也有明媚之处,我们要善待角落,或者要善于转变角落。让生活中的角落也明媚起来。

[佳作示例一]

明媚的角落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你坐在西行的马车上,眼中满是迷茫和痛苦。

年纪轻轻便深受赏识,一路平步青云,年仅不惑便是朝中的一品大员、两广总督。眼中的皇帝勤政爱民,自以为得遇 明君,心中所想的是“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

上书言事,大陈鸦片之弊,手捧尚方宝剑开赴广州。虎门销烟,你一举成名,何等的意气风发?你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大英雄。

但为何却又一贬到底?伊犁,你这次被贬的目的地,一个除了沙子之外什么都没有的地方。难道皇帝不是原来的皇帝了吗?难道天朝大国竟胜不过外夷?你心中的理想、抱负在一瞬间全部成为了空想,有的只是西行路上的漫漫黄沙,有的只是那总也走不到的不毛之地--伊犁。

哦,终于到了西安,再向西行使再也看不到城市的影子了,本应该继续西行,但是你却病倒了。大病之中,你想到了西湖上的苏堤,想到了那“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苏轼;想到了“一片江山尽姓韩”,想到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韩愈……于是,你疾步西行,去奔赴那原本是苦难现在却成了机遇的贬谪之地。你号召人们开垦荒田,加大生产;供水不足,你便带领人们开渠挖沟……经过你的努力。原本处在荒蛮状态的伊犁人们吃饱了肚子。改善了生存、条件,逐步摆脱了蒙昧,思想得到了教育,社会风俗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你就像光彩夺目的太阳。在广州,你可以光芒万丈;在伊犁,你仍然光彩四射。虽然远离京师,远离繁华,偏处一隅,但你没有沉默。因为你的到来,一切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曾经的漫天风沙得到了扼制,曾经的落后野蛮得到了开化,曾经的风餐露宿、饿殍遍野、衣不遮体永远成为了历史……原本黑暗落后的角落因为你的到来而变得明媚温暖起来。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即使在重病之中,你所想的仍然是苍生百姓。没有往日的喧嚣,没有繁忙的应酬,你的心中只有伊犁,只有伊犁人民,你所想的只是让伊犁人们看到明媚的阳光。

你的努力没有白费,随着伊犁的明媚,伊犁人民也因为你的到来而心中逐渐明媚起来。相信伊犁人民在你的带领下一定会让这里更加温暖。也相信我们的雄鸡版图。肯定会成为一片更加明媚的热土!

[教师点评]

文章选取了历林则徐被贬伊犁的故事作为写作的素材,以伊犁作为角落,以林则徐的被贬到来作为明媚的原因,很好地处理了“角落”与“明媚”的关系,动态地写出了伊犁由荒芜到明媚的过程。本文选材精当,论述到位,语言娴熟,显示出作者扎实的语言功底,堪称不错的文章。

[佳作示例二]

走出积木垒起的立体生活,走向那被遗忘却依旧明媚的角落。

穿过繁华喧嚣的隧道,来到曲阜一个清冷的庭院。似乎听得见战国时期青铜编钟浑厚的声响,又似乎听见了三千弟子的朗朗诵音。不过,眼前只有残破的檐牙,铺满败叶的台阶,风挟着一阵萧萧而过,似乎夹杂着一声叹息。

然而,是这里的幽径编织成了整个春秋,是这里的大门通向华夏文明的平坦大路。一个伟大的灵魂久久不肯归去,用他永恒的光芒照耀着这个局促的角落,照耀着他的子子孙孙。

自是一个角落,自是明媚着一方土地。

踏着早已被风沙湮没的战事,我走过华容道,怀望阳关。斜阳下的满目疮痍剥落了那些血腥的光阴,而那些不曾褪色的历史却猛然袭上心头。阳关的暴风吹过了一世又一世的狼烟,吹走了一批又一批将士的思念,吹走了一声又一声怆然低鸣的羌管……

吹不走的是诗人的吟唱,是那盈亏如常、亘古皎洁的月亮。城墙上的石砖斑驳着一段段历史,石砖依旧能磨出历久弥新的墨香,那墨香自能飘摇到遥远的字里行间。

即便人迹罕至,但有了明月的诗章,阳关是明媚的。

浩瀚的沙海上浮荡着几棵枯死却未倒下的胡杨,胡杨那边便是敦煌莫高窟了,和沙子一样,它外面罩上了一层荒凉的黄色,似乎是缺少记忆,或者是所有的记忆都变得空白了。孤独地矗立,焦灼地等待。抑或正悲苦地思考着什么。

莫高窟的里面完全消散了沙漠的空旷与荒凉,别有一番明媚与生机。那飞旋的色彩。卷成一个个漩涡,汹涌着各个朝代的历史;那婀娜的飞天,翩若惊鸿,婆娑而舞,舞动着历史流韵的风骚。

明媚的色彩,灿烂一个古老的文明--莫高窟。

历史记忆尘封的角落里。充溢着文化最艳的明媚。

历史记忆中最艳的文化,明媚着记忆尘封的角落。

该文的亮点是素材丰富,把名胜古迹曲阜书院、甘肃阳关、敦煌莫高窟作为“角落”入文,透彻地表现出三个角落的冷清、荒凉、无人重视,但是又分别从圣人孔子巨大的文化影响、阳关丰富的名人诗词、莫高窟优美的壁画三方面表现出三个角落各自的明媚优美,恰如其分地处理了题目两个关键词的关系。作者用丰富的知识积累,飞扬的文采,写出了沉淀的历史和文明的妩媚。

精选读者点评

林则徐在伊犁开渠种地那段酣畅淋漓!沙子没挡住他,病也没拖住他,读着就让人想拍桌子,原来角落也能亮得晃眼啊。

丹阳——横山古吴都

1750字
主题:地名源流、吴文化起源、长江文明、历史记忆、山水人文、家国迁徙

春秋时期,吴国的国都在今日的姑苏,但姑苏之前的古吴都在哪里呢?因为缺少考古实证,至今仍为史学界一个未解之谜。传说当涂横山曾为古吴国都,有爱好者能够把这个传说揣摩揣摩。

故事还得从殷商末年说起。传说周太王有太伯、仲雍、季历三个儿子,老三季历的儿子叫姬昌,太王有意传位给季历,希望将来姬昌继位成果王业。太伯、仲雍深知太王志愿,为满足季历,他们借替太王采药之名,决然出走,来到长江南岸的衡山(今称横山)区域。这儿地处长江下流,江水流经此地写入一大湖,湖面广阔,湖边盛长红杨。衡山上树木茂盛,有野果可食,上山可捕猎,下湖有鱼虾、莲藕和菱角等食物,气候舒服,易于耕耘。所以他们仿效太王迁址渭水、歧山的做法,以善良待人,按照当地风俗断发文身,与当地部落聚居在一起,并教当地人播种、筑室。当地许多人纷繁违拗太伯,拥戴太伯为君长,号“句吴”。此刻,远在华夏的周国,王位水到渠成地由季历传位姬昌,周国日益强壮,向商朝发出了应战。

句吴部落在南边也不断壮大,他们以衡山为大本营,紧临衡山脚下石门溪流——神仙河下流筑起了城池。后来,为避免华夏战事祸及于此,又在深化湖中的衡山南麓支脉上筑起一座前沿城池。前沿城址选在两座梅花山之间的小山上,左山卧如猛虎,右山状似龙形,面临大湖。大家把盛长红杨树的大湖叫作丹杨湖,把湖中之城称为前城,衡山脚下之城称为后城,把前城地点的小山称为城子山,把城子山左山称为梅山,右山称为黄梅山(又称衡脉、龙山)。部落领袖们常住在后城,遇紧急情况可沿石门峡谷退到衡山之上。太伯逝世后,仲雍继任君长,持续居住在衡山及丹杨湖区域。当传至仲雍之孙周章任君长时,北方已是周武王在位。武王打败殷商后,到江南寻觅太伯、仲雍后人,在衡山区域找到了周章。但是,周章无意回归华夏,所以武王封周章就地为吴侯。

因为国家比年战役,加上生齿逐步增多,长江上游植被遭到损坏,很多泥沙带到了丹杨湖中,以致在东梁山至牛渚一带堆积成岸。那时,洪水常常众多,湖水大涨时,城子山遭到要挟。有一年暴雨滂沱,又遭受衡山出“蛟”,即发作泥石流,山洪和泥石流沿石门峡谷奔泻而下,冲垮城池。过后,吴王从头择地造城。为避开衡山山洪水口,吴王将新城址选在衡山另一支脉“十里长山”与衡山接壤的开阔地。仍取左虎右龙之地势,以衡山为卧虎,以十里长山——围屏山为长龙(后称龙山)。该城坐落丹杨湖北端,因水之北为阳而被叫作丹阳(后来丹杨湖也循此叫作丹阳湖了)。历经几百年后,周朝日渐式微,各诸侯国之间战事频发。为固城抗敌,吴王除了将丹阳城扩建外,还在方圆三百多里傍山沿湖之处挑筑墩台,以便战船停靠和囤兵之用,这便是当涂许多船墩台地新石器遗址的由来。

因为吴国起先相对微小,楚国常常来犯。跟着战役的晋级,吴王越来越感到丹阳城处于吴国的前沿阵地。迫于强壮楚国的军事压力,吴王寿梦预备将国都东迁,派人沿江而下择地筑城。寿梦身后,他的儿子诸樊迁都东部太湖流域,并带去了丹阳等一些原有地名。吴都故乡也因寿梦字“孰姑”而被唤作“姑孰”,意在期望吴王提前回归,返乡战楚。吴王东迁后,仍派吴王令郎驻扎衡山区域,以衡山和丹阳湖作为吴国抵抗强楚的屏障,乘机西进。跟着吴国的日益壮大,公元前575年,吴国戎行乘楚国败于晋国之机,攫取楚国江南四县邑,拉开了吴楚战役的帷幕。五年后,楚国大军沿江而下,霸占吴地鸠鹚,兵至衡山,欲摧毁吴国“祖庭”。水兵登岸上山,山战不敌,大北而归。

四十多年后,楚军再次大举伐吴,两军在丹阳湖湖口——东梁山至牛渚一线展开了闻名的长岸之战,吴军初战失利,连吴王宝船“艅艎”也成了楚国的战利品。吴国令郎光率兵再战,用计巧夺“艅艎”,取得了战役的成功。诸樊身后,寿梦孙子吴令郎光继位,他按照吴故城地处丹阳湖岸的方位,在太湖岸边正式筑城阖阊为吴都,这便是名叫姑苏的姑苏城。吴国中间东移后,渐渐地与地处东南的越国发作对立,吴越又呈现相争。先是越国战胜,越王发愤图强,在楚国的协助下,重整旗鼓结尾灭了吴国,吴国故地尽归越国,吴都故乡——姑孰衡山、丹阳区域又成了楚越抢夺之地。

吴国消亡后,故乡人将城子山下的田圩取名“黄土圩”,以思念黄河流域的故乡;将城子山邻近的一座土墩山取名“吴小山”,以留念吴国;将发源于衡山经当涂城流入长江的河流取名姑孰溪,以示留念。

高三:lvwy554710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丹杨湖变丹阳湖”的考据角度让人精神一振!后文说地名随吴人东迁带去太湖,又回扣姑孰命名逻辑,像拼图逻辑严密。客观来说“衡山”在当涂还是横山?文中忽“横山”忽“衡山”,得统一呀。

红色与红色的较量

1400字
主题:历史记忆、代际和解、民族自省、教育反思、精神韧性、文化对话

智能的中国人发明了火药,却让欧洲人踩着自己的脑袋发明了枪炮。欧洲人凭借船坚炮利征服亚洲――包括日本和中国。

日本人不甘任人宰割,于是变法图强,居然能和那些欧洲强盗们站在一起,屠杀自己的亚洲同胞了。

中国人也不甘落后,但是直立的道路太漫长太曲折。当日本人带着飞机大炮来征服中国时,中国人却仅能用小米加步枪与之较量。

有一次,八路军的一部邂逅日军,回避已经来不及,只得与之交战。

八路军里有一个叫王二强的小伙子,入伍不久,枪法却练得很好。他的父母均被日军杀害,因此他对日本人恨之入骨,打得特别带劲儿,几乎一颗子弹一条命。

打着打着,王二强在弥漫的硝烟中发现了一个红色的东西,被风吹得飘来飘去。待烟雾散开,王二强定睛一看,原来是日军的太阳旗。

王二强看了看自己部队破旧的红旗,不由得心头大怒。他突然跳出来大喊道:“小小东洋鬼子,你凭啥树个太阳旗?你是啥太阳?老子叫你学会做人!”就在战友惊诧的目光和飞啸的子弹中,王二强射出了一粒子弹,把太阳旗打了个窟窿。

日本兵看见太阳旗被敌人打中,都气疯了,提着枪就冲过来。双方展开了白刃战。

渐渐地,人一个个倒下了。最后只剩下两个人――一个是中国人王二强,一个是日本人泉乡次郎。两人继续厮杀,直到他俩都站不起来。

中国部队的援兵先赶来了,把活着的王二强救了回去。乡次郎则被送往俘虏营接受改造。抗战结束后,乡次郎回到日本,开了一家小店,经过苦心经营,成为一家大公司的总裁。王二强则被家乡的有关机构聘用,其子王刚也步入了高薪阶层。

抗战结束了。日本人的太阳旗终于被撩倒,只剩下中国人鲜艳的五星红旗在空中飘扬。

1926年8月,中日两国握了握手。两国的孩子将要一同来到内蒙古,举行草原探险夏令营。

第一天是爬山。随着一声哨响,孩子们如潮水般涌上山顶。中国的孩子们边登山边说笑,一切显得那么轻松自如,尽管太阳在头上火辣辣地晒着,脚下的路又不容易征服。日本孩子却始终保持缄默,只是脚踏实地往上爬。

快到半山腰时,中国孩子觉出不大对劲。他们口干舌燥,喉咙里像要冒出火来似的。这时,一个手持日本国旗的孩子举着旗窜向山顶。其他的日本孩子也疾风似地飞向山顶。中国的孩子们不甘落后,也一窝蜂地加速,但他们脚下无力,根本就抬不起腿,似乎他们的腿不是用来跑的。没过多久,一条清晰的界限被划出来了――日本孩子遥遥,和中国孩子之间的真空范围越来越大。

终于爬上了山顶。中国孩子们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出着气。一个日本孩子手持一面太阳旗,得意洋洋地从中国孩子眼前走过。

“我看出来了,王斌。他就是第一个爬上山的那个。”一个孩子对另一个孩子说,“去给他点颜色瞧瞧。”

王斌点点头,捋起袖子朝那日本孩子走去。他爷爷王二强当年杀得日本鬼子落花流水,如今日本人敢在他面前出头,岂能容忍!

“喂,日本鬼子,你叫什么?”王斌问道。

日本孩子停下脚步,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说:“爷爷叫泉川子郎。你呢,黄面鬼?”

“你敢骂我?告诉你,你爷爷就是被我爷爷打死的!”王斌大怒,使劲儿推了川子郎一下。

川子郎轻蔑地看着王斌,突然飞起一脚,踢中王斌的脸。王斌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就倒下了。

“好好睡一觉吧。”川子郎走开了。

中国孩子们见王斌倒下,都慌了。想打川子郎一顿,又怕川子郎那厉害的一脚。去找老师,可老师不在――要知道,为了培养孩子们的自主能力,老师们一般是不跟班的。

几分钟后,王斌睁开双眼,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

“日本鬼子,我不会输的。”

精选读者点评

这“太阳旗打窟窿”的细节太亮眼了!子弹穿旗那刻,历史感和少年气全炸出来了。可是后半段夏令营爬山,怎么又把“黄面鬼”“日本鬼子”搬出来?孩子都坐高铁互访了,嘴还卡在193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