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鱼之死

1900字
主题:消费主义、教育焦虑、文化失重、认知麻痹、生存悖论、自我消解

前日里闲来无事,在路边的小鱼摊买了两只橙粉色的双尾接吻鱼,对于女孩子而言,这应该是一种可爱浪漫得不像话的鱼种。

书上说,金鱼是人工驯养而成的观赏鱼,而它的原形,便是饭桌上所常见的鲫鱼。

美丽这种东西,是需要代价的。就好象去医院拉个双眼皮,代价就是好好的痛一把,再受个三五七天眼睛红肿的罪,最烂的就是左边拉了两层,右边扯出了四五六层,而且完全不对称。

金鱼就是属于那种,把自个捕食的能力,弄个礼盒装着,双手捧着,恭恭敬敬的递到人面前,然后“啪”的一下,把那身的灰不溜秋给换了,换了个红艳艳、黄灿灿、黑油油。

嘿,你还真别不信。咱说的可是实话。搁什么“劳动局”“税务局”啦,你准能常看到这种“魔术”。

没了捕食能力的金鱼怎么办?总是不会饿死的。别忘了咱还有那身红艳艳、黄灿灿、黑油油呢。一副好皮囊可不能就这么浪费了。咱咬咬牙,节个食,瘦个身……然后就住了上了玻璃小别墅(鱼缸)。别羡慕,有的哥们住的可还是半山别墅(壁式鱼缸)呢!还带特大的花园。

然后就每天有专人送吃的,营养丰富,美味香甜,简直是色香味俱全呐!

写到这,总觉得我该对鱼食有些什么阐述才对。

鱼食这种东西,我记得和老爸出去钓鱼的一次,曾见到过渔民拌鱼食。

把大米(用白酒泡过,致于为什么用酒泡,渔民的解释是:“把鱼灌醉,然后上游客的钩。”)(外音:这分明是把人灌醉,然后心甘情愿上你的钩!)打成粉末的中草药,打成粉末的干蚯蚓,拌在一起,就是塘里鱼的伙食了。

金鱼的食,恐怕得精致些。

这样就好象最近上当受骗买的那些所谓“新新网络文学”。包装得,那叫一个精美,还附带作家照片,这群“新新作家”照片无疑被p.s过。个个“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只差没看到我小心脏扑腾、扑腾的乱跳了。二话没说,老板!我掏钱!结帐!

回家一翻,我就直接的两眼一黑了。

故事从头到尾,一模式!看了开头第一句,立马就能知道结局最后一句。先是这个主角遇到那个主角。然后一起遇到什么意外(无非是一些打架、醉酒,实顶实的了不得来个穿越)两人就都看不惯对方了,然后又因为什么什么两个人双双被牵扯到一起,死活分不开,……最后,在一起了,啊,大团圆,结尾。

还有几个模仿安妮宝贝和卫慧的文章,写一些边缘题材,精神、叛逆、犯罪、身体,只是没有安妮的深刻,也没有卫慧的暧昧。

免不得想改用范伟在小品里的一句话:“只是隔了十年的时间,这差别咋就那么大嗫?

可是金鱼就觉得鱼食很好吃,咱生活得舒坦呐!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小别墅里天天有人给换水,说实话,咱打心眼里瞧不起住在鱼塘里的同类。

只可惜它们是忘记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鱼塘宽了,什么鱼都有。”自己也是从那塘里出来的,连纯种都算不得的鱼。

想到刘心武,那个靠在“百家讲坛”讲《红楼梦》大火特火了一段时间的作家。买过他写评“红楼”的书,还没来得及读,就被先完那两本书的老爸彻底的束之高阁了。我不便作些什么评价,但老爸的一句话已经足够尖刻“作家低能,江郎才尽”。作家写不出书,便去评论别人的文章,以此来博得眼球。

扩展而来,于丹、易中天等等。同是讲《论语》我着实更喜欢易中天一些。他的古文造诣,对于孔夫子的言论解释得透彻程度,实在令人折服。

而于丹,我只能说是佩服她的勇气。在“国学热”当头的情况下,敢上电视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虽然得到一件写着“孔子很着急,庄子很生气“的t恤及许多白眼之外,还是得到了不少掌声。我想,这就是传统经典文学平民化的必然趋势。

金鱼,属于那种完全不俱备判断能力的家伙。有吃的,条件反射式的不经过大脑思考就会做出一个举动:吃!

也不管自己是饿,饱胃,已经失去了“语言”能力,只管往里填,也不管是不是还填得下。

有的时候判断能力也是很容易被麻痹的。

有人在对小学生喊:“注意全面发展,发掘特长!”于是,送特长班,适合什么呢?不知道,那就都送吧。音乐、美术、体育……

有人在对中学生喊:“素质教育!高考范围不再是课本啦!”于是开始扩展课外读物,听说金庸的《天龙八部》也入教科书啦?可能也得考!

有人在对大学生喊:“注意全面发展呐!社会不再需要考试型人才,需要全能型人才啦!”于是,文艺、物理、电子……无一不修。不是想一个顶俩,而是恨不得一个顶八!

真想仰天长啸一句:“回归填鸭吧!能一次性把所需的,全给填进我的脑袋里!”

判断能力形同虚设,不是没有,而是早已分辨不清。

网络文学、现代文学、伤痕文学、现实主义流派、虚无主义流派、荒诞派……太多太多,我的脑袋已经转不过弯来,能不能列成一张ptp格式的表,装进电脑里?恐怕是得占不少gb的内存。

金鱼的胃现在处于混沌的状态,的意识就是:吃!

终于,吃不下了,停在缸底。

金鱼身上的红艳艳、黄灿灿、黑油油,面向了缸底,往上浮了起来。露出水面的,是白惨惨肿胀的肚皮。

金鱼,死了。

精选读者点评

这鱼真有味“红艳艳、黄灿灿、黑油油”连用三叠词,像糖纸裹着刀片,甜口一咬就硌牙。后头“白惨惨肿胀的肚皮”突然一翻,全篇光彩夺目。你心里有火,没乱喷,全熬进鱼缸水里了。

树殇

1200字
主题:生态伦理、城乡关系、文明自觉、生命尊严、代际责任

读完李星涛老师的散文《城市里的树》,“树殇”这个词从脑子里跳了出来。这是令人感慨万千的文章,有心痛,有无奈,有愤怒,有担忧,有呼唤,有祈祷……“人挪活,树挪死”,即使不死,也是被阉割后的苟且偷生,树的心已死。“树殇”,我想这本应是这篇文章的最初的名字,李老师只是不希望太刺激城市读者的眼球,才改用了“城市里的树”这个中性的名字。

其实,这个名字并不准确,准确的叫法应该是“进城的树“,它们原本是”山里的树“,“河边的树”,“村庄的树”,“田野的树”……是自由自在生长在大地上的树。它们曾拥抱着鸟儿,它们曾荫庇着村庄,它们曾守护着山川田畴,而今它们被“消去树冠,锯掉胳臂”,“扯断根部,芟夷枝叶”,傻瓜似的站在城市道路两旁,活在水泥、柏油、砖块尚未覆盖地狭促的圈子里,“和下水道拼命地争水源“。这是怎样屈辱的生活,其中个性刚烈的树木,不堪羞辱,选择了悲壮的死去,却又园丁厌恶地拔起,”扔到城外的垃圾堆上“。

“树殇“,树的悲剧正是乡村的悲剧。城市张开贪婪的大口,吞噬着本属于乡村的葱葱绿色,用以装饰自身水泥森林的粗陋与冰冷,然而它却给乡村留下了一个个”巨大的疤痕“。这些树有的在乡村生长了几十年,有的生长了上百年,它们躲过了自然界的风雨雷电无情的毁灭,躲过了战火硝烟残忍的毁灭,躲过了大炼钢铁疯狂的毁灭,却无法躲过今人贪婪的毁灭。”树殇“见证的不仅仅是乡村的悲剧,更是人性的悲剧。

我和李星涛老师一样都是农村人,我们无法忘记生我养我的村庄,忘不了属于村庄的一草一木,因为它们也有生命,它们也是我们的亲人。读李老师的文字,有良知的读者都有一种痛感,都能清晰地感受到那揪心的疼痛:“断根上的泥土和枝条上残留的芽苞一路撒落下来,像是树木留下的眼泪,又像是为一个死去的亡灵洒下的纸钱。”“迁徙的过程中,树不仅要忍受背井离乡的精神折磨,还要被扯断根部,芟夷枝叶,变成一个化疗的病人。”泣血的文字背后有着一颗正在默默流血的心,一颗敏感、悲悯、善良的心。

城市的发展的正确思路,不应是那种暴发户掠夺式的思路。即使强行掠夺过来,占为己有,也无法和自身融为一体,因为双方的气场不对,双方的感情也不和谐。读过《小王子》的人都懂得“感情需要驯化,需要双方的付出”的道理,同样城市文明也需要驯化,需要培育。就像珠园周围那些高大的梧桐树,几十年前前辈栽下它们,如今的我们可以享受它们提供的荫蔽。我们这种享受心安理得,不觉得心中有丝毫愧疚,因为我们享受的是前辈的功德,这些大树见证了我们的童年,青年,壮年……它们也是我们的长辈,是我们的亲人。

我们在享受的同时,也不忘为后人栽树,今天的小树苗将长成明天的参天大树,它们将见证城市的历史,也将见证城市文明的提升。衷心地希望每一位城市管理者能明白这一道理,少一些暴发户急功近利的暴戾之气,多一份心平气和,多一份耐心等待。篡改一句雪莱的名句,“树苗已经种下,绿色还会远吗?“

其实,该种下的又何止树苗呢?

精选读者点评

树殇这词真扎心!你把李老师没说破的痛,一下子点深刻独到,不是写树,是写被连根拔起的乡愁啊。结尾那句“该种下的又何止树苗呢”,我读了两遍,手边红笔停住了。

如果可以抓破你的手

1100字
主题:自主意识、教育异化、生命本真、规训代价、存在困境

我养过一只猫,一只普通的猫。

养它,或许只是慰籍我寂寞的心吧!它深夜不眠,我整夜失眠。所以它可以陪我,在我最孤独的时候。

我没有给它丝毫怜爱。但我给它丰盛的食物、舒适的小床,我让它整天干干净净的。可以看电视,听音乐 。更重要的是白天它必须呆在屋里,因为我把它锁在里面,我想它已经习惯了 。

我白天去上学,我不认为它在若大的房间里会寂寞。夜晚,我的猫趴在我的腿上,半睁着忧郁的眼睛,偶尔叫上一两声。它很乖巧。我总是在想,许多我爱的人都无情的离我而去。而我的猫永远不会背叛我,它会永远陪在我的身边。应为我可以给它想要的东西。

我感到了学习生活的沉重,身心倍感疲惫。我安份守已,沉默安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麻木着,投身于书山题海,拼命的学习。

老师说我成熟了,父母夸我懂事了,但我很痛苦很无聊,似乎冥冥之中注定了我要过这种被人束缚了什么的生活。

村里来了几只野猫。很落魄,但似乎很快乐,至少比我的猫快乐。

我的猫开始不安分了,每天放学,打老远我就听见它的叫声,我赶走窗前的野猫。我想我的猫有了流浪的想法。

我的心也蠢蠢欲动。我很想背个包去周游世界,去寻找自由的感觉!远方的土地永远对我是一种吸引。

那天下午,我的猫陪我去散步。我不喜欢套上皮带牵着它,因为我知道它不会跑远。

野猫在召唤它,它望着野猫,停了下来。我抱起它,想把它带回家,他!在我的手中挣扎。

终于在我准备锁门时它很愤怒的用利爪在我的手上抓了一道长口子。我松开了手,很震撼,看着手上的鲜血蜿蜒的流着。

抬起头,看见它和野猫奔跑着一起逃离了,我很疑惑,是什么让它放弃了我为它提供的优越环境,它是一只不会捉鼠的猫啊。

快放假了,我很高兴,我想去远方游玩。

学校的通知上,写着两个刺眼的字——补课。无奈的背上书包,迈进校门听见身后沉重的锁门声,转过身,看到了一双宽厚有力的手。

我想到了我的猫,突然有种想抓破那双手的冲动。但我放弃了,因为我的肩上有一个书包。

终于获得了五天的假期,我一定要出去走走,妈妈微笑的递给我新年礼物。打开包装纸,倒吸了一口冷气、一套模拟试题。“这五天就把它解决了吧!”我无语。清晨我伏在桌前,听见了身后的锁门声,扭过头,看见了一双白皙的手,我想到了我的猫,突然有种想抓破那双手的冲动,但我放弃了。

因为桌上有两包牛奶,因为没有抓破你的手,所以你轻而一举得束缚了我的自由;虽然如果可以抓破你的手,我就可以过上我想过的生活,干我想干的事。

我想我的猫一定很快乐。但我没能抓破你的手,因为我即便是一只猫,也已经被驯养成一只不会捉鼠和忘记了应该逃亡的猫了。

我夜晚还是很痛苦,我想我该重新养只猫了。

精选读者点评

这只猫写得真让人心急!“它很乖巧”后面那句“许多我爱的人都无情的离我而去”,看得人心里一颤。你把猫当镜子,照出自己被锁住的日子,连野猫的叫声都像在敲门,写得不煽情,但字字有回声。

一条狗的秘密

1050字
主题:观察、成长、信任、敬畏、传承、联结

这天,刚放学,我推开家门,一眼就看见一只小狗跑了出来--这是前几天叔叔顺道带来的,如今便养着了。

只见它慵懒地趴在地上,一条舌头贴着地,一只耳朵也紧紧地靠着地面。看那样子,似乎是在睡觉。

这姿势好生怪异,我不禁心生疑惑。我悄悄走进,本以为它会继续安然睡着--我自以为脚步声已经很轻了--毕竟我没有听见。谁知它似乎早就发觉,立即抬起头,一双眼睛投来警惕的目光。我不禁怀疑它是否装睡。我吓得退后两步,它见我没有什么动作,便又睡下了,那只耳朵却依旧凑着地面。我略感奇怪,嘴角微微上扬。执了颗石子,掷在离它不远的地方,不出所料,它猛地一抬头,却见没有东西,想又睡下,也不知它是否有所发觉,抖抖尾巴,望了望我,便离去了。

它为什么把舌头伸出来?为什么耳朵贴着地?为什么向我摇尾巴?

这只小生命究竟带着多少秘密?我百思不得其解,决定上网查阅资料。

谁知还未打开电脑,妈妈便走了过来,问我要做什么。我便如实回答,她笑了笑。狗之所以把舌头伸出来,是为了散热,我想你们老师应该教过的吧。我若有所思,她继而道,向你摇尾巴说明它对你没有恶意,简单的说,象征友好。我恍然大悟,没错,这些的确是老师曾经说过的道理。那么,她还想继续说,我立即打断了她的话语,她顿了顿,睡觉把耳朵贴着地面,又怎么解释?自己查资料吧,这个我解释不清。我轻笑,开始翻阅资料。

因为地面传播声音的速度要比空气快,而狗又是一种警惕性很强的动物,所以他们会选择睡觉的时候把耳朵贴近地面,以便随时听到周围细小的声音,而迅速做出反应,这是犬类动物保护自己的本能之一。--不一会儿我就在网站上找到了正确答案。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毕竟自己没有做过,我还是有多多少少的不信任。于是我想到一个最简单的方法。

我歪着头把耳朵贴在电脑桌上,右手轻敲桌面,传入耳朵的声音居然比平时听见的要响好几倍!哪怕是及其细微的声音也能极快地听见。

我很快产生了深深的震惊,这是有多么聪明?

忘了忘趴在窝里熟睡的狗,它既是在睡着的时候也那么警惕,但是,对我而言,这并不重要,它刚刚对我摇尾呢。

那么,摇尾表示友好,这种行为是天生的吗?

我的好奇心一触即发。这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本领,狗的祖先是狼,经过驯养,剔除嗜血的习性,才成为如今的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没想到,狗的祖先,竟然是狼?

此时我望向它,发现它也在望向我,眼里说不清的迷茫。我微微一笑,它向我摇起了尾巴......

几亿年的生存之道,一触即发;几亿年的文化交流,引以为傲。从远古的恐龙,到如今的一只狗、一匹狼,甚至是窗边墙角悄然绽放的一朵花儿。这世界,远不止我们所看到的那些......

精选读者点评

小狗耳朵贴地那段层次推得好连“抖抖尾巴,望了望我”都像在眼前晃。然而最后几段突然飞太高啦,“几亿年”“恐龙”“文化”……收一收,回到你和它对望的那双眼睛里,更打动人。

1050字
主题:生命智慧、人宠关系、自然适应、性格张力、文化符号

猫和虎同属一科,它们的长相也很相似。尽管大小悬殊,但猫却具有虎的种种优点。强健的四肢使它有极快的奔跑速度,脚上的爪子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而且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猫的脚底上的肉垫使它走起路来悄然无声,能偷偷地接近老鼠,一举擒获之。猫还具有一些老虎所不能与之相比的优点,如猫的眼睛是全天侯的,即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也能看清楚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逃不过它的眼睛。猫的耳朵也很灵活,能够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只要有声音,哪怕是极微小的,也能及时分辨。猫的胡须很长,感觉十分敏感,能够测量各种洞口的大小。这样一来,老鼠一旦遇见了猫,便注定是厄运难逃了。

猫一天中有半天处于睡觉状态。猫在一天中有14―15小时在睡眠中度过。还有的猫,要睡20小时以上,所以猫就被称为“懒猫”。但是,你要仔细观察猫睡觉的样子就会发现:只要有点响,猫的耳朵就会动,有人走近的话,就会腾地一下子起来。本来猫是狞猎动物,为了能敏锐地感觉到外界的一切动静,它睡得不是很死。和人一起生活的猫一般来说,晚上要睡得比白天死。这可以证明,猫适应人类的生活规律,对人依赖。而且甚至有些猫会公然敞开肚子睡觉,轻轻踢,它依然照睡不误,真是丢尽了狩猎动物的脸面。

猫在很多时候,爱舔身子,自我清洁。饭后它会用前爪擦擦胡子,小便后用舌头舔舔肛门,被人抱后用舌头舔舔毛,这是猫在除去身上的异味和脏物呢!猫的舌头有许多粗糙的小突起,这是除去赃物最合适不过的工具。但是仔细观察猫,会发现猫在没事儿的时候也会舔身子。也就是说猫喜欢舔身子,舔身子是在做放松运动。猫经常在彻底地舔过身子后才能安然入睡。猫觉得紧张、压力大时也会使劲地舔身子,添得太起劲的话,会掉毛、变秃。这很有可能是猫的生活有了困难。

母猫每年繁殖两次,每窝4―6仔。品种很多,世界各国都有饲养。猫属食肉动物,经过人类的长期驯养而性情温顺,和人亲近。

猫令人迷惑,使人陶醉。贯通整个人类的历史,它一直让人神魂颠倒。它被崇拜,反过来又被人迫害过。可是现在,它的地位又提高起来了。它适应现代人类社会城市的生活。不论是血种高贵的纯种猫,还是普通的猫,它们都能使自己具有一种特殊的吸引力,让人喜爱。作为人类的宠物,猫又是比较易于照料的。猫在任何环境下都可以生存,不但如此,还可以活得健壮兴旺。对于不同年纪、不同国籍的人,猫都可以成为他们不可缺少的朋友。猫的性格善变,此刻是毫不畏惧的猎手,下一刻却温柔地依偎在你的身旁,让人疼爱、给人安慰。

精选读者点评

猫脚底肉垫那句真带劲悄悄接近老鼠的“悄”字用得准,像踮着脚走路的声音。后头“一举擒获之”稍文了点,改成“一把按住”更振奋人心儿。

一只义犬

750字
主题:动物权利、人性反思、语言暴力、情感联结、文明自省

八年级上六单元北师大版作文:一只义犬

看过一则报道:南京的孔老伯不幸在晨练时昏迷,他的小狗“仔仔”以不停的吠叫让人救援孔老伯。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把孔老伯抱上担架后,“仔仔”还趴在孔老伯清晨倒地的位置,眼里似乎还含着泪。然而,孔老伯经抢救无效离开了“仔仔”,“仔仔”伤心得不吃不喝,任人如何劝也无济于事。十天之后,奄奄一息的“仔仔”追随主人“仙逝”。

我在想,狗这种被人长期驯化的动物实在可怜可悲。它原本是有野性的,生于大自然,有广阔无垠的自由天地。然而人类为了自己的利益,把目光投向这些无辜的动物身上——猎人培养出猎狗,让它们协助自己捕猎;警方为了便于找到线索,训练出警犬;居民训练出家狗,用来看门……我想人人都不希望受束缚吧,任何一个生命都渴望自由。然而人类却把狗驯化成忠仆,让它们为自己效劳,不知有没有想过狗的感受?

我常常见到这种情景:一个人在遛狗,另一个遛狗的人刚好从远处走来。于是这两只狗“汪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缠打在一起,这时主人连忙拉开它们,它们仍然“汪汪汪”地对叫,好像很不舍的样子。有人说,这是狗和狗之间的亲昵;有人说,这是异种狗之间的猎奇心理;有人说……这些答案可能不错,但谁能否定这不是一种久违的关心?谁能否定这不是在倾诉各自的心事?

如果说人类驯化狗是社会需要,这还可以理解,但现实中的狗已经不仅仅是符合人类利益那么简单了,它已延伸成一种丑陋的“文化现象”和变态的“审美观念”了。

翻看任何一本字典,你会发现,含“狗”字的词组几乎都是贬义的。这里顺便列几个:狗命、狗胆包天、狗刨、狗_、狗眼看人低、狗嘴吐不出象牙,就连那个“狗”字,虽然形似,却并不雅,这是后话。我不知造字者在造这个字的时候是怎么想的,也不知编字者在编这个字的时候有什么感受。但我可以想象,如果造字者是狗的话,它肯定会毫无顾虑地把这个字抹掉。

精选读者点评

小狗“仔仔”那段写得真牵肠挂肚!格外是“趴在倒地位置,眼里含泪”,画面感太强了,读着鼻子发酸。后头议论部分稍显急,像赶着把想法全倒出来,其实留两处喘气的地方,力量反而更大。

家马与野马的对话

800字
主题:自主选择、生命尊严、习惯枷锁、精神家园、存在自觉

家马与野马的对话

广阔无垠的草原上,奔驰着两种马:一种生活在北边,与人类居住在一起的家马;另一种,居住在南边悠闲生活的野马。又一天傍晚黄昏时刻,它们相遇了。

野马低着头,伸着脖子在河边畅饮。阳光映在马背上,棕色的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光滑的毛皮,健壮的肌肉,使得野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自在的飞驰。一行素不相识的马群向河边走来,野马慢慢的抬起头,望向走来的马群。

野马问它们:“你们是从哪里来?莫非是北面的家马?”

家马回答:“当然是的。主人解除我们的鞍辔,让我们快活的在草原上走一会。你们成天没事可做,用什么来充实时间呢。

野马自豪地对它们说:“我们每天过得很充实,很快乐,而且十分自由。我们在草原上奔驰,靠天地为生,累了就依偎在大地的怀抱,饮几口水,倦了就仰望星空,期待着明天的美好时光。我们也靠同伴生存。我们有充足的食物,每天过得都很开心,很自由。不像你们家马,每天要看主人的眼色,每天要听主人的训斥,每天要挨主人的鞭子,每天要让主人骑在你们身上,换做我们才不干!”

“那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们的祖祖辈辈都是这样成长,这样死去的。我们天生的职责就是用生命换取主人的满足我们尽全力做得更好,让主人满意,换取短暂的自由。”

“现在不是自由了吗?快点逃离人类的掌控和鞭打啊!和我们一样,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大草原才是你们的归宿!你难道要终生为那些贪婪的不知足的人类服务吗?”野马坚定的对家马说。

家马沉寂了好一会,踌躇了半天,吞吞吐吐地说:“我们还是算了吧,早就已经适应了那种生活,换一种活法,真的不适应。”所有的家马你望我,我望你,都默默承认了。野马不屑地打着响鼻,蹄子在草地上来回的踏。

一声悠扬的号角声,家马听见纷纷掉头,以最快的速度向山的那边跑去,身后只留下了一片梦想和一块净土。等到它们醒悟,再去河边寻找野马群,却不见它们的踪影,野马群早已驰在另一个广阔的草原上。

山东济南历下区山大二附中初二:盛蕴章

精选读者点评

野马打响鼻那段像镜头蹄子踏草的细节,比“不屑”俩字有力多啦,下次写情绪,试试少用形容词,多让动作说话。

两只狼

800字
主题:精神异化、生命本能、选择代价、体制牢笼、野性消逝、存在自觉

动物园里关着一只狼。

狼很高大,身体肥膘,体毛呈深蓝色,是只大公狼。它一岁时被捉到动物园里来,至今有五六年了。在这些年来,它还没见着一个同胞。

这只狼和纪录片里的狼几乎一样,不同的是它的目光迟钝,四肢无力,根本丧失了捕猎能力。它一点儿也不知道它的祖先是多么地骁勇,是草原上的精英!它只是一一味地认为别的狼和它一样,都是锁在这狭小的空间里,除了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外,什么也没有。

在草原上,有一真正的狼。它矮小,身体结实,四肢矫健,目光如同刀刃般尖锐,有着高超的捕猎本领。它奔跑在草原上的时候,仿佛一道雷电。任何弱小者都无法逃脱它的利爪。它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开了它。在残酷的大自然里,它不断地磨炼自己,终于成为了一个强者!在这些年里,它也不曾看见一只狼。

有一天,它不幸落入猎人的陷阱里。当它无力抵抗时,满身是挣扎的血迹。它被关入动物园里。

两只狼一见面,就有种忍不住的激动。

在第三天夜里,矮狼对着高狼说:“兄弟,我们走吧!我看清楚了这里的布置。”

“不,我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再说,这里多温馨呀,你说的草原太险恶了!”

高狼摇摇头。

“这里是一个死穴!”

“怎么会呢?我在这儿五六年了,过得多好啊。你看,我比你高大多少啊!”

“唉——那我走了。”矮狼望了一眼玉宫,又环视了一圈,吐出了几个字,

“你真的不走?”矮狼忍不住地问。

“要知道,你在这里……”

“你别说了。”高狼打断它的话,懒洋洋地走到一边扒下。

“那……你多保重。”

矮狼很快就消失在一片夜幕之中。

高狼以为矮狼只是在开玩笑。

突然,远处传来一声巨响。高狼下意识地站了起来,朝着声响发出的那边望去,心里咚咚直跳。

第二天,一只狼尸被悬挂在狼园里——那是矮狼。

高狼惊愕地上前,发现矮狼的眼珠鼓得大大的,仿佛在仇恨着什么。高狼瞬间有种被征服和震撼的感觉!但很快就消失了。高狼认为矮狼是愚蠢的!

高狼摇了摇头,找了一块阴凉的地方懒洋洋地扒下。

精选读者点评

这只狼真有味蓝毛、迟钝的目光、懒洋洋扒下……每个细节都像从动物园铁栏缝里挤出来的,看得见摸得着。尤其“玉宫”那词,小孩信口一说,反倒透出天真又扎心的反讽味儿。

700字
主题:认知偏见、科学真相、生命智慧、人畜共生、物尽其用

肥肥实实,走起路来摇摇摆摆,傻里傻气,嘴里喘着粗气。这家伙是什么?猪!一岁小孩都认识的东西。的确,猪在人们头脑里印象往往是又笨又懒又脏,就连《西游记》里的猪八戒大仙也是这么个德行。其实从猪的驯化过程看,猪是一个聪明可爱的动物。

猪之所以被认为笨,是因为它的体态肥。可是别看它其貌不扬,它的一些聪明才智连狗都比不上!科学家曾对猪进行过一连串的测试,跳舞、拉水、开门等,猪只要看一次人的示范动作就差不都可以学会了,而狗要近十次才能学会。现在,猪已经登上马戏台,表演起来比狗更精彩。

猪的视力和听力都不太强,然而,它的嗅觉比狮子狗还灵。于是有人训练猪打猎,它能嗅出二十多米外的猎物。住经过训练还能帮助寻找地下的食物。

科学家还发现,猪也不是天生肮脏。猪皮肤上的汗腺不多,所以大热天为了散热,喜欢泡在水里;只是因为找不到干净的水,只好泡在泥水中,猪也懂得讲卫生,它总是尽可能地离开吃水的地方拉屎撒尿。只是人们将它关在猪圈里,没办法,它才弄得很脏。猪吃食有很强的选择性,凡是不爱吃的东西,决不肯勉强吃下去。它也懂得少吃多餐,细嚼慢咽。猪还能吃蛇,对蛇毒有很高的抵抗力。因此,美国有人在农田中放养猪,田里的毒蛇便明显减少了。

考古学家发现,早在近万年前,人类就开始驯化并饲养猪了。野猪身上披着硬毛,长得青面獠牙,性格十分凶猛。它跑得快,发起怒来真是无所顾忌,连兽中老虎也要怕它三分。而被驯化的家猪,一改野猪的恶性,在长相、性格上都发生了改变,还逐渐形成了发育快、繁殖力强的特点,因此成为经济价值的家畜。一猪多用,造福人类。猪不仅能供食用,还是制革制药的原料,就连粪便也是上好的农肥,得到了“浑身是宝”的赞誉。

初二:姚子露

精选读者点评

开头这个“肥肥实实,摇摇摆摆,傻里傻气”的节奏过瘾!像说书人拍了下醒木,一下子把人拽进来了。后面“一岁小孩都认识的东西”这句也活,不端着,有孩子气的狡黠。

一只义犬

1350字
主题:生命平等、文化反思、人性异化、动物伦理、语言暴力、情感忠诚

看过一则报道:南京的孔老伯不幸在晨练时昏迷,他的小狗“仔仔”以不停的吠叫让人救援孔老伯。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把孔老伯抱上担架后,“仔仔”还趴在孔老伯清晨倒地的位置,眼里似乎还含着泪。然而,孔老伯经抢救无效离开了“仔仔”,“仔仔”伤心得不吃不喝,任人如何劝也无济于事。十天之后,奄奄一息的“仔仔”追随主人“仙逝”。

我在想,狗这种被人长期驯化的动物实在可怜可悲。它原本是有野性的,生于大自然,有广阔无垠的自由天地。然而人类为了自己的利益,把目光投向这些无辜的动物身上——猎人培养出猎狗,让它们协助自己捕猎;警方为了便于找到线索,训练出警犬;居民训练出家狗,用来看门……我想人人都不希望受束缚吧,任何一个生命都渴望自由。然而人类却把狗驯化成忠仆,让它们为自己效劳,不知有没有想过狗的感受?

我常常见到这种情景:一个人在遛狗,另一个遛狗的人刚好从远处走来。于是这两只狗“汪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缠打在一起,这时主人连忙拉开它们,它们仍然“汪汪汪”地对叫,好像很不舍的样子。有人说,这是狗和狗之间的亲昵;有人说,这是异种狗之间的猎奇心理;有人说……这些答案可能不错,但谁能否定这不是一种久违的关心?谁能否定这不是在倾诉各自的心事?

如果说人类驯化狗是社会需要,这还可以理解,但现实中的狗已经不仅仅是符合人类利益那么简单了,它已延伸成一种丑陋的“文化现象”和变态的“审美观念”了。

翻看任何一本字典,你会发现,含“狗”字的词组几乎都是贬义的。这里顺便列几个:狗命、狗胆包天、狗刨、狗_、狗眼看人低、狗嘴吐不出象牙,就连那个“狗”字,虽然形似,却并不雅,这是后话。我不知造字者在造这个字的时候是怎么想的,也不知编字者在编这个字的时候有什么感受。但我可以想象,如果造字者是狗的话,它肯定会毫无顾虑地把这个字抹掉。

更值得说的是,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狗”成了低俗卑鄙的象征。脏话里出现“狗”字(这种情况在农村里比较多),书面上连骂带讽也出现“狗”字。人们把低眉顺眼的人比作狗,把吮痈舐痔的人比作狗,把背信弃义的人比作狗,把无理取闹的人比作狗……更可笑的是,某君在遛狗的时候,忽然撞见他最恨之入骨的人,猛地朝那个人吐唾沫:“呸,你这狗……”他的狗听了,是默默地忍受着奇耻大辱?还是奋跃而起,呲牙咧嘴?好啊,你们人类一方面利用我,我能理解,另一方面却在讽刺我,压榨我,你们安的是什么心?

想必孔老伯对“仔仔”用情太深,彼此间都能感应得到,所以当孔老伯抢救无效时,“仔仔”以死明志,以示其对主人的忠心。其它狗同胞也会为救主人或是主人逝世时做出这一“壮举”吧?它们实在可怜可悲,忠心于主人到以死明志的程度,这简直比窦娥还冤!

然而我又想到,狗会不爱惜生命吗?难道狗妈妈没有告诉它,孩子,生命只有一次,命运就在你的手中,好好把握吧?若非致命疾病或者寿终或者精神错乱,它是不会死的。所以我想,“仔仔”随主人而去的原因除了是要报答主人的恩情,以表忠心,还有厌恶尘世的因素吧?它可能想,我死后就再无烦恼了,不必为尘世的烦言碎语所羁绊,不再任人宰割、挖苦、讽刺、压榨了吧?它也许想告诉它的同胞,主亡我亡,不然没有好果子吃的道理吧?

我倒希望“正名者”能替“仔仔”申申冤,化“狗”为“犬”,虽略含谑意,但至少告慰“仔仔”之灵,也算是给活着的犬的一个交代。

如此一来,是不是能解决“主亡犬亡”的问题?

精选读者点评

仔仔趴在地上流泪那段,我读着鼻子发酸,你把狗人物真立住了,也把人写疼了。后头说“狗命”“狗眼看人低”那些词儿,翻得真细!只是“狗_”这空格漏填了,是故意留白还是笔误?

老虎

700字
主题:自由、压迫、记忆、回归、野性、人性

虎是公认的百兽。可是当一只凶猛的虎王面对人时是他是怎样的?

第一次对阵

“喂,老大山上有只老虎很不错,要不要把它抓来。”一个偷猎者对它的同伴说。同伴回复说不能放过它,马上动手。这时一个捉虎“行动”开始了……

人与虎相遇了,老虎向平时捕捉猎物那样朝猎人扑去,可是老虎错了。他忘了他所面对的是人类,“啪”一声猎人使用了麻醉枪。老虎倒了……

第二次对阵

“老大,这个家伙怎么办?”“卖给马戏团,是笔大价钱。”老虎被这样卖给了马戏班子。马戏团的人对这个家伙都很好奇,这个捅捅那个逗逗,谁曾想老虎的_可摸不得,老虎急了,努力挣脱锁链,它要报复。它发疯似的扑向人类,人被惊呆了,甚至忘记了逃跑,很多人被虎咬伤了。老虎赢了,他被人它进了笼子……

第三次对阵

人们在被老虎咬伤后对它提高了警惕,专门从国外请来训虎专家。大家把虎放出笼子,老虎以为又可以大显神威,到处寻找着目标,找到一个没有走出场的工作人员。它扑向那个人,就在那一瞬间,鞭子的声音响起来,原来那个人就是训虎员,老虎挨打了。它努力想做出反抗,可是鞭子太硬了,他痛的昏了过去。老虎又被关进笼子……

第四次对阵

老虎醒了,训虎员过来了,老虎对它仇恨交加,想挣脱锁链去撕碎他,可是老虎看到他手中的鞭子,不禁想起身上的痛,停止反抗。训兽员对老虎“很好”老虎渐渐的忘记了报仇;忘记了自己的家;忘记了自己兽中;忘记了自己应该回归自然。它在马戏团逐渐的堕落下去,后来跟训兽员学起了表演……

结局

“哦哦哦哦”看台上的观众在呼喊。老虎在底下卖力的表演:人摸虎_,为的就是那顿午饭。在遥远的森林里虎妈妈在为儿子死在“战场”上而“高兴”……

精选读者点评

虎王被麻醉枪放倒那句,写得真牵肠挂肚!“啪”一声如在眼前,但后文“它被人它进了笼子”漏字了,快补上。

家马与野马

800字
主题:自由意志、生命选择、存在方式、自然本性、精神归属

人教版七年级下学期六单元作文:家马与野马

广阔无垠的草原上,奔驰着两种马:一种生活在北边,与人类居住在一起的家马;另一种,居住在南边悠闲生活的野马。又一天傍晚黄昏时刻,它们相遇了。 野马低着头,伸着脖子在河边畅饮。阳光映在马背上,棕色的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光滑的毛皮,健壮的肌肉,使得野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自在的飞驰。一行素不相识的马群向河边走来,野马慢慢的抬起头,望向走来的马群。 野马问它们:“你们是从哪里来?莫非是北面的家马?” 家马回答:“当然是的。主人解除我们的鞍辔,让我们快活的在草原上走一会。你们成天没事可做,用什么来充实时间呢。 野马自豪地对它们说:“我们每天过得很充实,很快乐,而且十分自由。我们在草原上奔驰,靠天地为生,累了就依偎在大地的怀抱,饮几口水,倦了就仰望星空,期待着明天的美好时光。我们也靠同伴生存。我们有充足的食物,每天过得都很开心,很自由。不像你们家马,每天要看主人的眼色,每天要听主人的训斥,每天要挨主人的鞭子,每天要让主人骑在你们身上,换做我们才不干!” “那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们的祖祖辈辈都是这样成长,这样死去的。我们天生的职责就是用生命换取主人的满足我们尽全力做得更好,让主人满意,换取短暂的自由。” “现在不是自由了吗?快点逃离人类的掌控和鞭打啊!和我们一样,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大草原才是你们的归宿!你难道要终生为那些贪婪的不知足的人类服务吗?”野马坚定的对家马说。 家马沉寂了好一会,踌躇了半天,吞吞吐吐地说:“我们还是算了吧,早就已经适应了那种生活,换一种活法,真的不适应。”所有的家马你望我,我望你,都默默承认了。野马不屑地打着响鼻,蹄子在草地上来回的踏。 一声悠扬的号角声,家马听见纷纷掉头,以最快的速度向山的那边跑去,身后只留下了一片梦想和一块净土。等到它们醒悟,再去河边寻找野马群,却不见它们的踪影,野马群早已驰在另一个广阔的草原上。

精选读者点评

野马打响鼻那一下写稳了!蹄子踏草的节奏感,比好多大段描写都爽快自然。结尾“梦想”和“净土”并列,稍显口号化,要是把“净土”换成“被踩扁的蒲公英”,是不是更像你亲眼看见的呀!

令人大跌眼镜的猪

800字
主题:重新认知、表象与本质、动物智慧、科学精神、生命价值

肥头大耳、呆头呆脑,走起路来摇摇摆摆,这是什么动物?没错!是猪。三岁小孩都认识的东西。千百年来,人们对它们的印象始终未能脱离”愚笨’二字。不信你看,就连西游记里的猪八戒大仙也是这幅德性。但其实,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猪的驯化过程中来讲,猪其实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

猪之所以被人称之为“蠢猪”,仅仅是因为它们体态粗壮:这个连我们人类自己都觉得可笑的原因。下面我通过列举事实来证明猪是非常有用的动物,为它们“平反”!

首先,猪的智商很高,虽然和我们人类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但至少和狗比起来还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比如,让猪和狗同时做一系列高难度动作,猪只要看一到两次就能成功模仿。而狗呢?竟然需要看十余次才能照葫芦画瓢的表演!这当时让所有看到的人都着实惊讶!可是,猪的悲惨命运仍未改变。因此,我从它们身上知道了,只有智商远远不够,还要拥有综合素质,这样才能够得到成功。

猪无法看到天空。但是,它们的嗅觉竟然比狗还灵敏,只是在这方面难以驯化而已。如果某一天,人类真的成功驯化猪在嗅觉上的能力,岂不是能够给人类带来更大的贡献?

还有,猪也不是天生肮脏的,猪之所以“肮脏”,完全是因为被逼无奈。人们把它关在狭小猪圈里,它们迫不得已,才给人们留下了肮脏的印象。但即使如此,它们仍然尽量让自己吃喝睡的地方和排泄的地方离得很远。

更“可怕”的是,经过特殊训练的猪还会帮助工兵排地雷,如果早一点发现并且扩大规模的话能够挽救多少为祖国人民无私奉献的军人啊!

此外,猪还会吃蛇,猪的脂肪对蛇毒虽不能完全免疫但却有着很强的抵抗力。美国有农场主将猪放进农田,田里的毒蛇便明显减少了。

猪的能力和用途还远不止这些…..

由于猪的全身全都有着很多的用途,就连排泄物都能当做化肥,因此得到了一身是宝的美誉。

通过对猪的充分了解,我知道了:人实在不可貌相,在没得出结论之前一定不要想当然。这一点也使我受益终生。

初三:张程溥

精选读者点评

“蠢猪”翻案翻得过瘾!开头设问活泼,举猪八戒例子也接地气。值得注意的是“看一到两次就能模仿高难度动作”,真有这实验?查过出处没?

走进狗世界

700字
主题:动物认知、生命共情、人犬关系、自然观察

走进狗世界

狗,毫无疑问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总的来说,它是很幸运的。因为它的智商只比我们人类低一点点,大部分又属于中型食肉猛兽,所以驯化了的家狗和我们人类很是亲近。

在狗的社会里,自然也有精英与败类。我略举几种在狗社会里的上层种类。例如:藏獒、黑贝、猎狗、警犬。

要是想找到一条中的精英,那可是得花大功夫的呢!比如要找到一条纯种的藏獒,就得到西藏的偏远的地区去,越远越好。找它都这么难,那么想得到它,就可以说得上是难上加难了。

想要知道狗的生活习性,就得与这种聪明的生物建立几种关系。按照顺序来,就是主人与狗的关系。发展到普通的朋友与朋友之间的关系,再发展到无话不谈的朋友之间的关系,然后发展到普通的亲人关系,最后发展到被列入家庭名单里。如果你真的把它当朋友,它也一定会让你看到它的“今生历程”的。

接下来自然是来谈谈他们的性别。先说雄的吧。无论是什么种类的狗,只要是一见面,就会大开杀戒,自然免不了流血。就拿大花来说吧(它是一条狼狗),它要是见到比它小的狗,就要战,跟它看起来实力相当的,也要战,要是看到比它大的狗,更要战。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雄狗,那就是——好斗。不过不同种类的狗斗性不同,开战的战术不同,开战之前的征兆也不同。

再说雌狗,它们不像雄狗那么好斗,便却很会讨好人。它们把尾巴摇得比菊花还要绚丽,得到好处时,更是把这条狗尾巴摇得使人眼花缭乱。然而,并非母狗就一无是处。它们临产时,你自然会感到母爱的伟大。

两种性别不同的狗差距太大了,上厕所,性格等。让人很容易就能把它们区分开。

如果你真心待它,把它这种聪明的动物当作的朋友,我相信它一定为你带来启示或乐趣。

精选读者点评

“狗社会里的上层种类”,这词儿真逗!藏獒、黑贝被你排进“狗界常委”,还带级别排序,老师边读边笑出声。然而“中型食肉猛兽”这帽子扣得有点大,家狗啃骨头时可没想当山大王啊。

感谢有你

650字
主题:成长、师恩、陪伴、理解、温情、启蒙

感恩节到了,感谢父母给我生命,养育教导我;感谢老师,无私地传授我知识;感谢朋友,让我时刻感到温暖。

感谢大自然给与我们丰富的资源……

三年前的冬天,那个神奇的水晶球,还记得吗?那时候我还是圆圆脸蛋,胖乎乎的小丫头,对什么都好奇。甚至要把自己所有好吃的果冻和巧克力都送给你,让你来教会我向往的知识。

呵呵,是很幼稚,也很好玩,对吧?

还记得,炎炎夏日的早晨,一个小时了我还是没弄懂那个问题。我是以零食当早餐的,一边看一边就吃了。当你说:“不然下午吧,我还没吃早餐。”

呵呵,我是有多粗心,多不会替别人着想。

还记得吗?从此我就会问,吃饭了吗?那么等着半小时内,我把汉堡给你运过去。

呵呵,你呵呵地笑。

还记得吗?你告诉我一件很让人生气的新闻,你是那么义愤填膺。那时候的我还不理解,说你瞎操什么心呀。你,去问国家教育部长,怎么会让这样的事发生。你哑然失笑,说等我长大了就明白了。

呵呵,我总是口无遮拦,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吵过,闹过,生气过,似乎只是我自己在埋怨,自己在生气。从没见过你发脾气,埋怨过。

呵呵,我小心眼吗?只是看到什么就说什么罢了。

三年的岁月从手指缝里悄悄地溜走了。而我已然是少年了,三年的岁月,你教会我太多的东西,包括一些做人的道理。

感谢有你,感谢一起走过的岁月,感谢冬日那个神奇的水晶球。

未来的岁月里,我依然不会忘记你,无论天涯海角,祝愿你永远事事如意。

那个星球,孤独的小王子遇到小狐狸,小狐狸歪着脑袋喃喃地说:“驯化我吧,驯化了我,我们就是好朋友了。

我想世间都是这样感恩与被感恩的事儿。

精选读者点评

这篇作文里“水晶球”“果冻巧克力”“汉堡运过去”这些细节条理清楚,像小星星一颗颗蹦出来,比空喊“感恩”有力多啦!略显后半段“小王子”那段,跟前面生活场景接得有点急,喘口气再连上?

鸡年正史作文

950字
主题:起源、演变、视角、荒诞、传承、食物

现代家鸡有一个共同的祖先,远古野鸡。而在人类,这个把它们变成香喷喷的肯德“鸡”和酥香鸡的生物出现之前,这帮小家伙们可谓是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日出而飞,日落而归。

直至有一天,嘻嘻,一只负责每天早晨打鸣的“报时鸡”因导航用的鸡冠在晚上睡觉时被压变形而飞进了一群原始人的领地,并且自以为是地“喔……喔”地叫了两声,本以为会得到鸡王的诸如“勤劳、准时”之类的回应,谁知,一块“陨石”从天而降,此鸡当场眼一黑,晕了。

等到它醒来时,发现自己已被关在木头笼子里了,头顶上一大群脱了毛的猿猴(鸡的观点)正在细细地观察它。一个很严重的事实摆在它面前;它被捕了!要想逃出去,只有借助同伴的力量才行,可是怎么联络它们呢?这只鸡想来想去,最后摸了摸自己的喉咙,嘿,有了,我可以用叫声通知呀,“喔――喔”是代表起床,“喔――喔――喔”好像是代表救援吧(实际上是发现了食物快来的含义)。守着鸡的原始人见鸡自鸣了几声,以为它要造反,便又一次击昏了它。

在好长一段时间过后,这只可怜的鸡拍着疼痛的脑袋醒了过来,并放声地叫了三声。此时正值黎明,森林中千百只饥肠辘辘的鸡顿时便有了强烈的反应,成群结队地向原始部落冲来,而向无早起习惯的原始人们在感到一阵地震般地摇晃后,即发现有野鸡侵入。于是乎,天空中,出现了石子、长矛、钝器等杂物纷纷作弧形自由落体的壮观场面,一场野人的民族自卫反击战打响了。于是乎,饿疯了的野鸡们向轰炸“鸡”一般俯冲下来,一场自然界的野蛮夺食行动开始了。尘土顿时漫天飞扬……嚎叫声也是此起彼伏 ,结果可想而知,原始部落的野人们一天的口福是不用愁了,要不怎么说今天的家鸡都飞不高呢,就是因为野鸡在这场战争中损兵折翅,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所致。至于为什么野鸡会战败,历也无从考究了,只知那鸡王为了掩人耳目,特地将一些口实不严的鸡刷成了黑色,让它们不敢出门。好毒呀,乌鸡便是如此“炼”成的。

至于那只报时鸡嘛,它被冠以“叛徒、内_”等罪名,在众俘虏鸡的要求下,被原始人给吃了,有证据表明,目前在原始人洞中发现的最早的鸡骨便是这只鸡的。更有传说,最先尝到鸡肉的那位原始人首领,后来有三个月竟不知“素食”是何味的经历。从此,原始人们每天早上都会逼着一群俘虏鸡鸣叫,以获口福,聪明。

精选读者点评

这“鸡”真通透把野鸡当主角,还编出导航失灵、鸡冠压变形、自鸣求救、三声暗号……脑洞炸裂啊!结尾乌鸡变黑那段,我边读边笑出声,历史还能这么胡诌?可是“叛徒、内_”中间那个字,建议补全或换个说法,别让老师误会你打错字啦~

600字
主题:动物认知、生命科学、传统文化、自然观察

猫是一种漂亮的小动物,乖巧、驯良,很讨人喜欢。

它长着一个小巧玲珑的小面孔,上面有一双蓝宝石般的大眼睛,还有一个红扑扑的小鼻子,它虽然是食肉动物,可是长得一点都不像凶猛的食肉动物。

猫也是哺乳动物,它是胎生的,小猫靠吃母亲的奶长大。家猫可以在人类的休息常所生活。那野猫呢?野猫一般生活在草原上,靠草原上的草来荫蔽自己,猫身手敏捷,在野外猫靠敏捷的身手来捕捉在草丛飞鸟,其实家猫也是被野猫训化过来的。

许多人说猫怕水,不敢下水。其实猫也敢下水,也可以游泳。不过那只是生活在野外的猫。猫是一种非常干净的小动物,不管去到那里身上都是干干净净的,滑滑的。

世界是最小的猫只有钢琴键那麽大,才两厘米。世界是最胖的猫有十五公斤重。

在古埃及那里的人把猫奉为最神圣的东西。哪里有许多的猫的金像,它是最神圣的东西。

猫佷机警在休息或睡觉的时候一听到什么声音就立刻起来左看看右看看放心以后就在休息。

猫的寿命约13岁,但猫的平均寿命却没有这么高,原因是有相当数量的猫被人遗弃或生病而早逝猫,1岁相当于人15岁,猫2岁相当于人25岁,猫14岁相当于人72岁,这么一比猫的寿命并不比人短。从性别来看,母猫在11一12岁就不能再繁殖了,尽管还能发情、交配,但不能怀孕。公猫15岁还可保持生殖功能,但一般作为种猫,12岁以后就被淘汰。猫到暮年并不会给主人带来多大麻烦,一般是生病后不愿采食,几天后就会死亡。

山东泰安肥城市过村小学五年级:亓妤婕

精选读者点评

猫眼睛像蓝宝石?这个比喻让人精神一振!但是“红扑扑的小鼻子”和“食肉动物”放一块儿,读着有点滑稽,凶不凶,真不全看脸啊。

感恩节火鸡

750字
主题:文化起源、生命互助、食物演化、健康饮食、跨文明交流

感恩节火鸡

这些清教徒们不堪承受统治者的迫害和歧视,先逃到荷兰,9月初,乘船远渡重洋,准备流亡美国。船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中漂泊了65天,于11月终于到达了美国东海岸,在罗得岛州的普罗维斯敦港登陆。当时,此处还是一片荒凉未开垦的处女地,火鸡和其他野生动物随处可见。时值寒冬,来到陌生的地方,缺衣少食,恶劣的环境正在威胁着他们的生命。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当地的印第安人为他们磅去了食物、生活用品和生产工具,并帮助他们建立了自己的新家园。

这些英国人在安顿好新家以后,为感谢在危难之时帮助、支援过他们的印第安人,同时也感谢上帝对他们的“恩赐”,是年11月第四星期四,将猎获的火鸡制成美味佳肴,盛情款待印第安人,并与他们进行联欢,庆祝活动持续了三天。此后,每年11月第四个星期四都要举行这样的庆祝活动,除招待印第安人食烤火鸡外,并在一起瘵办射箭、跑步、摔跤等体育竞赛,夜晚还围着篝火尽情歌舞,共享欢乐。1941年,美国国会正式将每年11月第四个星期四定为“感恩节”。从此,这一节日在西方国家流行开了。那么火鸡是如何烹制的呢?

火鸡即吐绶鸡(turkey),又称七面鸡,本为野生,现已驯化为肉用家禽。全身被黑、白、深黄等色羽毛。头、颈上部_露,有红珊瑚状皮瘤,喉下有肉垂,颜色由红到紫,可以变化。公火鸡尾羽可展开呈扇形,胸前一束毛球,母火鸡重为8-9千克,年产火鸡蛋50-80枚,每枚蛋重20-80克。目前饲养品种以“青铜火鸡”和“白色火鸡”为多。

火鸡以其体形大,生长迅速,抗病性强,瘦肉率高而受人瞩目,可与肉用鸡媲美,被誉为“造肉机器”。火鸡肉不仅肉质细嫩、清淡,而且在营养价值上有“一高二低”的优点。一高是蛋白南含量高,在30%以上;二低是火鸡肉在国外被认为是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的理想保健食品,同时,火鸡肉也是益气补脾的食疗佳品。目前,世界上有许多国家以火鸡肉代替牛肉、猪肉、羊肉和鸭肉。

精选读者点评

火鸡怎么突然从感恩节跳到生物课了?后半段像查百科,前半段故事倒挺如在眼前感,“波涛汹涌的大海”“红珊瑚状皮瘤”,这两个词我圈出来了,真生动!下次写节日,别让火鸡“跑题”太远哈。

350字
主题:生命演化、动物习性、人与自然、物种保护

北师大版四年级上册一单元的作文:马

我的名字叫马。我是草食性家属。在40000年前被人类驯服。我现在的

用处越来越少,我主要用于马术运动和生产乳肉。

我有不同的品种。有汗血宝马;千里马等。最重的马可达到1200千克,最小的也达到200千克。

我的毛有很多颜色比如青、黑、棕等。我的皮春秋季节换一次。我的年龄是人的三分之一,一般大约

能活二十岁,我是个性很强的动物噢。

我的祖先始祖马最早生活在北美的树林里以嫩叶为食。始祖马和欧洲野马,已经灭绝了。

我在一天中很长的时间进行采集食物,饲料经过嗅觉初步断定外,主要就由味觉来决

定食入的速度和多少。因此,味觉是我们很重要的感知器官。有关我的味觉方面研究材料

不多,但我的味觉很有特色,也好掌握共和国好地方

现在我们得数量太少了,人类一定要保护我们呀!

精选读者点评

名字叫“马”?这个开头真让人眼睛一亮!美中不足“草食性家属”是不是想写“草食性动物”呀?还有“共和国好地方”这句,像突然跳进来的密码,得擦擦黑板重写一遍~

兔子

1150字
主题:动物认知、生命特征、自然适应、科学观察、生物习性

兔子是常见的饲养小动物。它的祖先是分布于欧洲、非洲等地的野生穴兔。现在世界各地均有饲养,品种繁多。比较优秀的有比利时兔、细毛兔、安哥拉兔等。

兔子的体毛为白色、褐色等。我更喜欢白色的,因为它看上去很纯洁,没有丝毫杂念。它的耳朵很长,能够灵活地向声源转动,听觉灵敏,而且由于布满毛细血管,竖立时可以散热,紧贴在脊背上时则可以保温。它的眼睛也很大,位于头的两侧,有较大范围的视野,但眼睛间的距离太大,要靠左右移动面部才能看清物体。鼻孔的鼻翼能随呼吸节律开合,嗅觉也很灵敏。嘴的上唇正中裂开成两片,故有“崩嘴”或“豁嘴”之称。两个嘴角向左右生长着辐射状有触觉功能的触须。上颌具有两对前后重叠的门齿,没有犬齿。它的颈短但转动自如,躯干伸曲灵活。四肢强劲,腿肌发达而有力,前腿较短,后腿较长,肌肉、筋腱发达强大,脚下的毛多而蓬松,适于跳跃、奔跑迅速,疾跑时矫健神速,像离弦的箭。在奔跑时还能突然止步,急转弯或跑回头路以摆脱追击。它的尾短,仅有五厘米左右,略呈圆形,故有“兔子的尾巴长不了”的说法。

兔子的循环系统发达,脉搏、呼吸较快,新陈代谢旺盛;消化系统中,有发达的盲肠和大肠。

兔子是由野兔经长期驯化而来的,虽然被人喂养的历史亦已长久,但尚承袭着其祖先的不少习性。它们胆子很小,性情温和,善于挖掘洞穴。以草本植物及树木的嫩枝、嫩叶等为食,三至五个月发情时变得异常活跃,通常每胎产四到十二崽。六至八个月达到性成熟。寿命为十年。

迄今,兔子仍保留着其祖先白天潜伏洞中,夜间四处活动觅食的习性。故家免在白天除喂食时间外,表现安静、闭目睡眠,而一到了晚上,则十分活跃,觅食频繁。兔子在晚上所吃的草料和水,约占一天进食总量的75%。所以,在喂养日程中,晚上要给足草料和水,日间尽量保持环境安静。

兔子胆小怕惊而善跑,当突然有响动它就会马上戒备或迅速逃跑。对突然的喧闹或看到陌生人、狗、猫、蛇、鼠等出现,都会惊慌不已,会发出响亮的“嘭嘭”的跺脚声或奔跑和撞笼,以求潜逃躲避敌害等动作。所以兔舍要保持安静,避免生人或其他敌害动物的进入。打洞穴居是兔子沿袭其祖先的本能之作。其“居室”是个一穴多洞口的,故“狡兔有三穴”。在野生条件下,打洞穴居,具有防避敌害、保护自身、繁衍后代等重要意义。

兔子的门齿是终生生长的恒齿,必须啃咬硬物借以磨齿,才能避免过长,保持长短适中。为此要定时向笼舍中投放一些可食的硬物如竹子、树枝之类,以满足其需要。

兔子的抗病力较差,在潮湿不洁的环境中,容易患疾病而导致出现莫大损失,尤其是幼兔。所以应遵循干燥清洁的管理原则,规划笼舍和环境应注意干燥清洁,并实施卫生防疫管理。另外,兔较为耐寒而不耐热,当气温超过30℃时,成年兔就减食或废食,母兔容易流产、减奶或不给幼兔喂奶等,还会引起疾病流行。故在炎热时期,应注意防暑降温。

五年级:骆雨娟

精选读者点评

这兔子细得传神耳朵怎么动、眼睛怎么看、鼻子怎么喘、嘴怎么裂,全让你摸体悟真切。连“嘭嘭跺脚”都听见了,像蹲在兔笼边记小本本。一定下次试试把“比利时兔”和你家楼下那只灰毛兔悄悄拉个手!

350字
主题:动物科普、生命演化、生态保护、拟人表达

我的名字叫马。我是草食性家属。在40000年前被人类驯服。我现在的

用处越来越少,我主要用于马术运动和生产乳肉。

我有不同的品种。有汗血宝马;千里马等。最重的马可达到1200千克,最小的也达到200千克。

我的毛有很多颜色比如青、黑、棕等。我的皮春秋季节换一次。我的年龄是人的三分之一,一般大约

能活二十岁,我是个性很强的动物噢。

我的祖先始祖马最早生活在北美的树林里以嫩叶为食。始祖马和欧洲野马,已经灭绝了。

我在一天中很长的时间进行采集食物,饲料经过嗅觉初步断定外,主要就由味觉来决

定食入的速度和多少。因此,味觉是我们很重要的感知器官。有关我的味觉方面研究材料

不多,但我的味觉很有特色,也好掌握共和国好地方

现在我们得数量太少了,人类一定要保护我们呀!

五年级:1125140682

精选读者点评

马儿开口说话啦?这视角真新鲜!可是“草食性家属”怕是笔误,改成“动物”更妥当~

650字
主题:生命尊重、科学认知、动物习性、人宠关系

猫是常见的动物,因为长的迷你可爱,所以才被人们当宠物。它会爬树,会抓老鼠,是人类的好朋友,接下来我们来认识一下猫。

猫,也叫家猫。是猫科,猫属的一种动物。家猫的祖先据推测是起源于古埃及的埃及猫,已经被人类驯化了3500年(但未像狗一样完全地被驯化)。

现在,猫成为了全世界家庭都爱不释手的宠物。猫头圆、颜面部短。前肢五指,后肢四趾,趾端具锐利而弯曲的爪,爪能伸缩,趾行性。以伏击的方式猎捕其它动物,大多能攀缘上树。猫的趾底有脂肪质肉垫,捕鼠时不会惊跑老鼠,猫在休息和行走时爪缩进去,防止爪被磨钝。捕鼠的时候伸出来,以免在行走时发出声响。

猫分为纯种猫和杂种猫,纯种猫和埃及猫是近亲dna较为相近,毛色较纯。杂种猫是两种或以上不同品种的毛交配产生的后代,毛色多混合。

大家如果要养猫,那千万别听路上的小摊小贩千言万语说的方法去养。他们说的话听起来好像非常的有道理,实际上它们对猫一无所知。他们是按照自己随随便便,随口乱说的话告诉你,他们是胡说八道。他们才不管你的猫是死是活,还巴不得你把它们养死了再去他哪里买一只来养。所以要在记载有资料的书、电脑,里查查你养的猫的是什么品种,它们吃什么,有什么生活习性,该怎么养,怎么训练等等。猫是我们人类忠诚的伙伴,一定要好好的对待它们,它们也是生命。

猫,是你的伙伴,是你的宠物。它们乖乖的听命于你,你叫它们干什么,它们就干什么(我说的不是野猫)。所以,一定要待它们好点哦!

浙江丽水景宁县民族小学五年级三班五年级:周锴豪

精选读者点评

猫爪能伸缩这点描写传神连肉垫防声都注意到了,小观察家呀~然而“胡说八道”“巴不得你养死”太重啦,换成“说法没依据”更稳当。结尾“乖乖听命”不太准,猫可不听命令,是靠信任和习惯哦!

小狗

700字
主题:人与动物、生命尊重、科学养犬、生态意识、文明进步

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家畜之一,属于哺乳纲,肉食目,犬科。生物学家研究认为,狗最早是由狼、狐和胡狼自然杂交而产生的。经过各民族采用不同方法进行长时间的驯化逐渐形成了现在繁多的品种。据联合国统计,现在全世界约有5亿条狗,我国大约有1亿条。

从古至今狗始终是人类的朋友和得力的助手。从边境巡逻、缉毒、侦破案件、救护伤员到为盲人引路、与主人作伴,处处都有它们矫健的身影。正因如此,狗几乎在世界各国都受到宠爱和保护。各种各样的狗协会遍及世界各地,在西方发达国家还有很多专门为狗设立的服务性机构。以前,为了控制狂犬病对人的威胁,我国曾实行灭狗的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医学的进步,通过接种疫苗已经能很好地控制狂犬病。所以近年来各大城市也逐步改变了过去那种一味灭狗的非人道做法,并针对养狗制定了一系列比较客观、合理的规章制度,使我国的养狗事业正逐步走向科学化、法制化。

犬具有很强的智力,能够领会人的语言、表情和各种手势,有时会做出令人们惊叹不已的事情。如通过训练,能计数、识字等。

犬的时间观念和记忆力很强。在时间观念方面,每一个养犬者都有这样的体会,每到喂食的时间,犬都会自动的来到喂食的地点,表现出异常的兴奋,如果主人稍显迟钝,它就会以低声的呻吟或扒门来提醒你。

在记忆力方面,犬对饲养过它的主人和住所,甚至主人的声音都会有很强的记忆能力。如在英国,有一只犬从收音机里听到它阔别近26年的主人的声音后,马上站起来走到收音机旁专注的倾听着,直到长长的一段话结束后,才若有所失的带着悲伤的神情,默默地离开收音机。

地球没可动物,就如蓝天没有了白云。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能像朋友举起屠刀吗?

五年级:曾莹莹

精选读者点评

这篇说明文结构挺稳,数据用得也实诚,连联合国统计都搬出来了!稍显“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家畜之一”这句,后头没接具体时间或考古依据,读着有点悬。还有最后那句“地球没可动物”,错字了,是“没有动物”吧?顺手改一改哈~

人类忠实的朋友

500字
主题:动物认知、生命演化、人犬关系、自然观察

狗是人类早期从灰狼驯化而来的,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至1。5万年前,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据统计,世界上有犬种1400余种,其中定类的有500多种。世界名犬里收录的大约有240多种。最近的基因研究得出的大量研究结果表明,现存的狗有450种左右。

狗的五官像人般端正,四肢更是强健。它们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快活得不得了。一般情况下,狗的长度约八分米,其重量也不会超过35公斤……

狗的生性灵活,是一种惹人喜爱的动物。世界上几乎没有一只狗是痴痴呆呆的,更没有一只狗是不爱吃也不爱玩的。不但如此,狗的反应也十分敏捷。当看到有老鼠、虫蚁的出现时,狗便展示它自身的本领,快速地捕捉盯紧的“猎物”;在狗的视线范围内,几乎没有一只“猎物”能够脱离它的“手掌心”。

狗的食量不大,却很挑剔。狗一天的食量大约是人类食量的三分之一,只吃鱼、肉或是其它的骨头,蔬菜、水果大多数都不喜欢吃……

狗的智力在低等动物界中也是非比寻常的,是高等动物--“人类”智力的四分之一。通过人工训练的狗能做许多高难度的动作:在低空中极其准确地接住从较高空中掉下来的细微物品;单脚踮地,双手握住人类的手,像和人类打交道般……

精选读者点评

狗的“手掌心”这词用得真俏皮!唯独老鼠虫蚁算“猎物”?小朋友,查查词典再想想~

感恩节吃火鸡的缘由

1200字
主题:文化起源、节日习俗、物种传播、历史记忆、食物象征

为什么要在感恩节都食火鸡呢。这要从感恩节的由来说起。1626年,英国一批主张改革的清教徒,因理想和抱负不能实现而退出国教,自立新教,此举激起了英国当政者的仇恨。这些清教徒们不堪承受统治者的迫害和歧视,先逃到荷兰,9月初,乘船远渡重洋,准备流亡美国。船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中漂泊了65天,于11月终于到达了美国东海岸,在罗得岛州的普罗维斯敦港登陆。当时,此处还是一片荒凉未开垦的处女地,火鸡和其他野生动物随处可见。时值寒冬,来到陌生的地方,缺衣少食,恶劣的环境正在威胁着他们的生命。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当地的印第安人为他们带去了食物、生活用品和生产工具,并帮助他们建立了自己的新家园。

这些英国人在安顿好新家以后,为感谢在危难之时帮助、支援过他们的印第安人,同时也感谢上帝对他们的“恩赐”,是年11月第四星期四,将猎获的火鸡制成美味佳肴,盛情款待印第安人,并与他们进行联欢,庆祝活动持续了三天。此后,每年11月第四个星期四都要举行这样的庆祝活动,除招待印第安人食烤火鸡外,并在一起瘵办射箭、跑步、摔跤等体育竞赛,夜晚还围着篝火尽情歌舞,共享欢乐。

1626年,当普利茅斯的英国殖民者与万帕诺亚格印第安人(wampanoagindians),北美印第安人阿尔琴族一部落,后移居美国马萨诸塞州东南部)庆祝头一个感恩节时,他们狼吞虎咽的食品要丰富得多,而不仅是火鸡。由于当时龙虾、鹅、鸭子、海豹、美洲鳗和鳕鱼都很丰饶,这些东西极有可能是第一个感恩节的主要菜肴。历史学家只能确定有两种食品出现在那一年秋天的感恩节菜单上——鹿肉和野鸟。

如果我们不能肯定火鸡曾出现在头一个感恩节盛宴上的话,那火鸡又怎样成了如今感恩节的主要“吉祥物”呢?

有一种说法是这样的,在16世纪某一年的收获节上,英国的伊丽莎白女王正在吃烤鹅。这时传来消息说,西班牙的无敌舰队(spanisharmada)在前往攻击她心爱的英国途中沉没了,女王高兴不已,于是又要了一只鹅来庆祝这一捷报。因此鹅也就成了英国丰收季节的爱鸟。当清教徒们从英国来到美国时,烤火鸡代替烤鹅成了主要菜肴,因为北美大陆火鸡数量更为丰富,比鹅更容易找到。

火鸡即吐绶鸡(turkey),又称七面鸡,本为野生,现已驯化为肉用家禽。全身被黑、白、深黄等色羽毛。头、颈上部_露,有红珊瑚状皮瘤,喉下有肉垂,颜色由红到紫,可以变化。公火鸡尾羽可展开呈扇形,胸前一束毛球,母火鸡重为8-9千克,年产火鸡蛋50-80枚,每枚蛋重20-80克。目前饲养品种以“青铜火鸡”和“白色火鸡”为多。

火鸡以其体形大,生长迅速,抗病性强,瘦肉率高而受人瞩目,可与肉用鸡媲美,被誉为“造肉机器”。火鸡肉不仅肉质细嫩、清淡,而且在营养价值上有“一高二低”的优点。一高是蛋白南含量高,在30%以上;二低是火鸡肉在国外被认为是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的理想保健食品,同时,火鸡肉也是益气补脾的食疗佳品。目前,世界上有许多国家以火鸡肉代替牛肉、猪肉、羊肉和鸭肉。

精选读者点评

火鸡的“身世”查得真细!连羽毛颜色、肉垂变色都写出来了,像在翻一本活的动物图鉴。美中不足第三段突然冒出“龙虾、鹅、鸭子”,和前后文有点跳,是发现新线索太兴奋,没顾上过渡?